中經記者 杜麗娟 北京報道
新春將至,年終獎陸續到賬,如何計稅更劃算成為居民關注焦點。《中國經營報》記者從稅務部門獲悉,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延續至2027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2026年納稅人的一次性獎金仍可在單獨計稅與并入綜合所得計稅之間自由選擇。
2026年2月11日,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稱,單獨計稅和并入綜合所得兩種計稅方式,目前個人所得稅APP年度匯算均支持,納稅人可以直觀對比應退補稅額,從而實現精準節稅。
據了解,全年一次性獎金“二選一”計稅,是減輕個人所得稅負擔、惠及工薪階層的重要舉措。單獨計稅,即獎金不與工資薪金合并,以獎金除以12個月的數額對照月度稅率表計算稅額,避免因合并收入導致稅率跳檔,適合收入較高、獎金數額較大的人群。
而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則是將獎金與全年工資、勞務報酬等合并計稅,納稅可充分利用6萬元基本減除費用、三險一金、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適合年收入偏低、扣除項目較多的納稅人。
一位稅務人員給記者舉例稱,某公司職員小張年收入6萬元,三險一金扣除標準為1萬元,專項附加扣除費用為2.4萬元,2026年的年終獎2萬元,按照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后,需要繳納個稅為0,但是單獨計稅則需要繳納600元個稅。
同在該公司任職的小李,年收入為30萬元,三險一金3萬元,專項附加2.4萬元,年終獎8萬元,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后,其適用稅率跳至20%,但按照單獨計稅,則適用10%的稅率,這種情況下單獨計稅更節稅。
盡管納稅人可以自己計算兩種方式稅額差異,但依靠個稅APP,納稅人亦無須自己動手計算。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提醒,納稅人在辦理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時,進入個稅APP工資薪金欄目,點擊獎金計稅方式選擇,分別勾選“單獨計稅”“全部并入綜合所得計稅”,系統自動核算應納稅額與退補金額,選擇稅額更低的方式確認申報即可。
“無論是單獨計稅還是并入綜合所得,對納稅人來說,合規合法情況下選擇適用的稅率,并確保所得收入在計稅時稅率不跳檔,是操作的基本原則。”上述稅務人員提醒。
值得注意的是,一個納稅年度內,每位納稅人僅能使用一次單獨計稅優惠,分次發放的獎金僅可選擇一筆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同時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可拆分操作。
按照稅法規定,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時間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此期限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此外,年度綜合所得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要匯算清繳補稅的,或者年度匯算清繳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居民個人可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
(編輯:吳婧 審核:朱紫云 校對:顏京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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