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葉靜律師、蔡康苗律師共同代理的由“借名買房”引發的侵權責任糾紛案,迎來終審判決。京都的兩位律師代理被告,最終一審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上訴請求,二審維持一審原判。至此,這場歷時一年有余的庭審,牽涉三代人,追溯二十余年歷史遺留問題的家庭房產之爭,以辦案律師幫助委托人取得全面勝訴而塵埃落定。
一套房產,二十五年平靜下的家庭暗流
本案爭議的核心是位于北京市某區的一套已購公有住房(下稱“A房”)。委托人的爺爺通過單位換房,取得了包括A房在內的兩套公房使用權。2000年,相關單位啟動房改,在委托人爺爺的授意之下,A房以委托人的名義與產權單位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并于2001年正式登記至委托人名下,委托人時年二十余歲。在之后二十多年的時間里,A房的產權狀態一直登記在委托人名下,期間無任何其他人主張過該房產的權屬。而A房一直由委托人的父母和委托人長期居住,委托人直到結婚搬離,而委托人的父母至今依舊居住在A房。2024年初,家庭內部矛盾激化,幾乎達到不可調和的地步,委托人的父母在完全不顧及親情的情況之下,對委托人作出諸多損害親情之事,導致委托人精神極度抑郁。在此背景之下,委托人基于家庭內部安排將A房過戶至委托人岳母名下,而此時委托人的父母得知A房的產權進行了變更登記,對此強烈反對。二人隨即以委托人、委托人妻子、委托人岳母作為共同被告,以侵權責任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三被告構成共同侵權。
抽絲剝繭,構建無懈可擊的立體防線
這是一個并不太好處理的案件,因為對簿公堂的各方是家庭中最親密的人。原告作為父母,起訴了自己唯一的兒子,以及兒媳和親家母,而庭審中避免不了需要將家里的矛盾一一暴露。而如果各方當事人都有可能出庭的情況下,如何能保證矛盾不被激化,妥善處理家庭糾紛,是辦案律師在維護當事人權益之外還應當考慮的重要之事。辦案律師在接受當事人委托之后,結合案件背景,迅速制定了系統性的應訴策略。
首先,針對原告提出“借名買房”與“我方侵權”的主張,辦案律師聚焦法律要件,直擊根本。對于“借名買房”,律師并未糾纏于出資細節的辯論,而是首先拔高到法律行為效力層面。A房屬于具有福利性質的已購公房,根據相關政策法規及司法實踐,此類政策性住房的購置資格具有人身專屬性,旨在幫助特定家庭解決居住困難問題,嚴格禁止“借名買房”。因此,即便如原告所稱存在“借名”約定,該約定也因違反國家政策性住房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自始無效,這就從根本上動搖了原告主張的權利基礎。而關于我方是否構成侵權,則需要明確我方是否侵害了法律明確保護的他人民事權益。本案中,A房的不動產權登記簿上記載的合法權利人是委托人,而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原告均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證據證明其擁有合法所有權,甚至無法直接證明原告和委托人之間就A房存在“借名買房”的合意,委托人作為A房登記權利人處置自己名下的房產,主觀上無過錯,客觀上無違法性,根本不構成侵權。
而之后委托人之妻作為委托人的配偶,接受夫妻間的房產贈與,并在之后將A房轉移登記至其母親名下,行使財產權的合法處分行為,其本身并無侵害他人權益的主觀故意或客觀行為基礎,辦案律師將委托人之妻從“侵權”指控中剝離,努力促使法庭注意力更加集中于A房核心的權屬爭議本身。
除此之外,辦案律師還巧妙運用了生活經驗與常理進行論證。辦案律師認為,自2001年房屋登記至委托人名下起至2024年原告提起訴訟,在長達二十余年的時間里,原告從未以任何形式向委托人主張過房屋權利,這與“借名買房”關系中被借名人隨時可能被要求返還房產的潛在不穩定狀態嚴重不符。再結合原告在微信聊天記錄中曾陳述“房子是你的”之類表述,進一步佐證了家庭內部長期以來對A房產權歸屬的認知。
經過多方面的論證,一審判決全面采納辦案律師提出的意見,認為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遂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從容應對,終局捍衛勝訴成果
不出意料,對方收到敗訴判決之后,很快提起上訴。二審階段,二位律師系統梳理并重申了一審庭審中的核心法律觀點。另外,辦案律師敏銳地發現,上訴人在二審中試圖變更和增加訴訟請求。對此,辦案律師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提出程序抗辯,明確指出新增加的訴訟請求不屬于二審審理范圍,此舉有效避免了對方在二審中突襲,將庭審焦點牢牢鎖定在一審判決的審查之上,打亂對方的訴訟節奏。
經過二審法院審理,仍然全部采納我方意見,并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案至此終審終結,并以我方全面勝訴而塵埃落定。
后記
一場牽涉三代人、追溯二十余年的家庭房產確權之爭,終以兩審全勝落下帷幕。面對情、理、法深度交織的疑難局面,葉靜、蔡康苗律師抽絲剝繭,精準破局。她們不僅成功擊退了原告“借名買房”的主張,捍衛了物權登記的公示公信效力,更在復雜的家庭情感漩渦中,為委托人穩固了核心財產根基,使其得以從漫長的權屬紛爭中解脫。
但是辦案律師更想說的是,家庭更應該是一個包容、溫情和有溫度的港灣,而不應該因為一些爭執和糾紛導致形同陌路甚至反目成仇。正所謂“家和萬事興”,辦案律師也想通過這個案件,希望每個家庭都少一些紛爭,多一些寬容,每個家庭永遠也不要到對簿公堂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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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靜,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江西財經大學法律碩士,北京市朝陽區婚姻家庭業務研究會委員、青年工作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朝陽區律師行業優秀黨員,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黨委組織委員、第三黨支部書記,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優秀律師、優秀黨員,持有證券從業資格、基金從業資格,高級企業合規師。葉靜律師從事法律工作十余年,曾在上市公司下屬公司擔任法務經理職位,深耕公司股權投融資收購并購業務,輔導多家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定向增發、重大資產重組等,現主要從事重大民商事爭議解決業務、企事業單位法律服務等,尤其擅長企事業單位復雜問題處理、婚姻家事和公司股權架構分離結合、刑民交叉業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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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苗,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律碩士,2017年開始從事律師工作,主要執業領域是民商事爭議解決,尤以婚姻繼承訴訟與非訴工作,其中就涉外婚姻繼承案件積累了豐富執業經驗,服務客戶身份涉及美國、丹麥、加拿大等國家,服務的客戶包括家族辦公室、高凈值客戶人群及個人客戶,訴訟案件類型包括申請承認國外離婚判決、涉外及國內離婚及繼承訴訟代理、涉外離婚后財產分割、協議離婚后的撫養權變更及探望、監護權之爭,擅長利用遺囑、協議、調解等方式為高凈值客戶做好守富、傳富,案件辦理均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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