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巴拿馬此次舉動,說到底就是單方面撕毀默契:先收下合作紅利,再轉身驅逐已在當地深耕近三十載的中資企業,姿態頗為生硬。更關鍵的是,他們嚴重誤判了當前的地緣博弈格局與中方應對能力。
面對這一變局,中方并未止步于外交表態或輿論發聲,而是迅速啟動系統性反制組合拳,每一記都精準擊中巴拿馬經濟命脈的敏感神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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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違憲”就要收港:合同在政治現實面前脆弱如紙
長和系在巴拿馬港口運營多年,早已完成資本投入、設施部署與本地化團隊構建。這類基礎設施資產具有顯著的重資產屬性——建設周期長、沉沒成本高、退出機制極難設計。
據多方權威信源綜合評估,長和在該港口及相關配套項目中的總投資額約為18億美元,折合人民幣超百億元。按通行商業準則,合同明確約定了經營期限、權責邊界與退出機制,理應成為穩定運行的法律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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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引發震動的,是巴拿馬最高法院突然援引“違憲”理由作出裁決。一旦該司法意見被正式采納為行政執行依據,原本受國際法與雙邊協定保護的商業合約,或將瞬間失去實質效力。
對企業而言,這種困境尤為棘手:并非因經營不善而受挫,也非市場回報不足,而是游戲規則在未預警狀態下被重新定義,且披著“程序正當”的外衣。
坊間流傳一種操作路徑:以司法審查為由終止中資方運營資格,隨后將特許經營權轉授其他跨國基建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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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套方案對部分巴拿馬政界人士頗具吸引力:既能在國內輿論場塑造“捍衛主權”形象,又可在利益鏈條中實現新一輪資源再分配,還能借司法程序賦予整套動作表面合法性。
對企業而言,這無異于一場突如其來的“規則清零”——前期巨額投入淪為不可回收成本,定制化設備難以遷移,本地員工安置陷入僵局,供應鏈協同體系面臨斷裂。
輿論常聚焦于李嘉誠或長和是否“受損”,實則此事更具警示意義:港口、電網、礦產開發、5G骨干網等戰略性基礎設施,早已超越傳統商業范疇,成為地緣博弈的關鍵支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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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權輪替、外部勢力干預、社會情緒極端化,任何一項變量激化,都可能使白紙黑字的合約從風險對沖工具蛻變為一紙空文。
在此類環境中,“契約精神”的實際效力,不再取決于條款寫得多么嚴密,而取決于對方是否具備履約意愿,以及是否存在足以保障履約的政治與制度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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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怎么打才管用:仲裁追償、工程暫緩、通關調控、通道替代
事件升級后,中方反制節奏之快、手段之實,遠超外界預期。首招即為國際法律行動——相關企業已啟動《華盛頓公約》框架下的ICSID國際投資爭端解決程序,索賠金額傳聞達30億至50億美元區間。
具體數字尚待仲裁庭正式立案確認,但其施壓邏輯極為清晰:若最終裁決支持中方主張,巴拿馬將直面強制性財政賠付義務,而非僅承受外交辭令層面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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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招聚焦項目建設節奏。中方企業在巴拿馬參與多個重大基建工程,包括備受關注的運河第四大橋等標志性項目。
此類工程一旦階段性暫停,最先承壓的并非承建方,而是本地數以千計的建筑工人、數十家分包企業及上下游物流服務商。工地停工一日,工資發放中斷、材料積壓、設備閑置,地方財政收入與就業數據將立即承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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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招落子貿易流通環節。拉美多國高度依賴對華農產品出口,而生鮮品類對通關時效極度敏感。
通過優化檢驗檢疫流程、提升抽檢頻次、強化單證合規審查等技術性調整,所有舉措均可援引WTO《實施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協定》(SPS協定)作為依據,表面合規,實則有效延緩貨物流轉周期。香蕉、咖啡等易腐品一旦滯港超48小時,損耗率陡增,損失將層層傳導至種植戶、出口商乃至國家外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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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招釋放戰略替代信號:巴拿馬運河雖具全球樞紐地位,但絕非不可替代。多條跨洋航運新路徑正在加速成型,區域內多個深水港擴建計劃亦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
中國籍船舶占巴拿馬運河年度通行總量比重持續攀升,若主要航運公司開始規劃繞行路線或分流貨量,巴拿馬財政收入與金融市場信心將率先承壓,匯率波動與外資撤離風險將同步上升。
多重壓力疊加之下,巴拿馬總統公開表態出現明顯轉向,便不難理解——政客最忌憚的從來不是社交媒體上的爭議聲浪,而是稅收銳減、失業抬頭、資本外逃等立竿見影的治理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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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誠這堂課:出海必須告別“純商業幻覺”,風控體系須嵌入地緣政治坐標
此次事件最深刻的啟示在于:海外關鍵資產已徹底喪失“去政治化”生存空間,尤其位于全球航運要道、能源通道、數字主干網節點的項目,天然攜帶高強度政治權重。
企業手持合同據理力爭,對手則以國家主權與司法終審權主張“最終解釋權”。當雙方立場落差至此,常規商業協商機制往往失效,沖突必然升維至國家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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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不少企業篤信普通法體系、信賴合同文本效力、倚重國際仲裁機制。這些制度工具確有價值,但本質屬于“事后救濟型”安排,無法阻斷風險發生,更不能替代前置防御。
即便贏得仲裁勝訴,執行環節仍面臨諸多現實障礙。根據《紐約公約》,勝訴方可向締約國法院申請承認與執行裁決,理論上可凍結或扣押債務人在第三國的資產。但實踐中,主權豁免認定、司法管轄沖突、政治協調成本等因素,極大抬高了執行門檻與時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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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風險防控必須前移至項目決策源頭:第一,財務模型中須單列“地緣政治風險溢價”,不能僅測算吞吐量、IRR與現金流折現;
第二,合作架構需構建資金閉環與法律閉環,核心條款須具備剛性約束力,違約觸發機制須設定足夠高的經濟與聲譽成本;
第三,資產布局須堅持區域分散原則,避免將核心產能、關鍵物流節點、核心技術授權過度集中于單一司法管轄區或運輸走廊;
第四,企業需主動納入國家戰略協同網絡,積極對接商務部、貿促會、行業協會及駐外使領館資源,在重大風險事件中形成政企聯動、行業互助、多邊協調的立體化支撐體系。
所謂“祖國是最堅實的風險管理后臺”,并非空洞口號,而是基于市場體量、產業縱深、外交杠桿與制度韌性所形成的現實護城河。企業孤軍奮戰,在遭遇國家級政策突變時必然處于絕對劣勢;而背后有國家綜合實力作支撐,談判桌上的話語權、籌碼厚度與回旋余地將發生質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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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巴拿馬港口風波揭示了一個樸素卻嚴峻的真相:書面合同是起點,不是終點;規則文本是藍圖,不是保障;真正的約束力,永遠來自可驗證的實力與可兌現的執行力。
對走向全球的中國企業而言,必須徹底摒棄“海外即合規安全區”的舊思維。政治風向、利益重組、陣營站隊,隨時可能穿透財務報表,直接改寫資產負債表結構。
該履行的合規程序必須一絲不茍,該預估的政治風險必須量化建模,該儲備的應急方案必須真實可用。能把利潤裝進口袋,是商業能力;能把資產牢牢守住,才是真正的戰略定力。
信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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