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安裝集團的大規模欠薪問題是當前建筑行業困境的一個縮影,其嚴重程度和持續時間都突破了公眾對國企子公司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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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薪現狀與具體規模
北京城建安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裝集團”)作為北京城建集團旗下子公司,其欠薪問題已持續近四年,成為集團內部“欠薪潮”中最刺眼的樣本。
1. 工資拖欠情況
? 持續時間長:員工基本工資只發到2024年9月,且這筆工資是在2025年7月補發的。此后至今(截至2026年2月),公司未再發放任何工資。
? 波及范圍廣:欠薪問題不僅影響基層員工,部分項目部連管理層的福利補貼都已停發。
? 績效獎金全停:自2021年開始,員工的績效工資、各類獎金補貼(如交通費、餐補、取暖費等)已全部暫停發放。
2. 社保公積金斷繳
? 社保停繳:社保已停繳數月,員工看病需全自費,到齡員工無法正常辦理退休手續。
? 公積金斷繳:公積金只繳納到2024年7月,斷繳已超過一年。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已于2025年12月24日對該公司下達責令限期繳存通知書,要求補繳住房公積金單位部分。
3. 司法執行記錄激增
? 頻繁被執行:僅2025年下半年,母公司北京城建集團就累計被法院執行24次,總金額突破1.19億元。2026年開年以來,集團平均每個工作日新增一條被執行人記錄。
? 訴訟案件堆積:裁判文書網顯示,關于北京城建的訴訟多達244起,原告方涵蓋混凝土廠、建材商等建筑行業上下游企業。
4. 離職補償困境
公司內部有明確指示,離職的員工都不給予離職補償款,進一步加劇了員工的維權困境。
二、深層原因分析
安裝集團的困境是多重因素疊加的結果,既有行業周期性下行,也有企業自身治理問題。
1. 資金鏈緊張與主業虧損
? 房地產業務嚴重下滑:作為集團主要利潤來源的房地產業務出現嚴重下滑。旗下上市公司“城建發展”2024年營收254億元,但歸母凈利潤虧損9.51億元。
? 存貨減值壓力:2024年,城建發展對多個項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27.45億元,參股的北科建集團地產項目減值導致投資損失5億元。
? 預計持續虧損:北京城建預計2025年度歸母凈虧損2.84億至4.23億元。
2. 行業整體下行
建筑行業面臨寒冬,房地產行業深度調整,土地市場降溫,項目利潤壓縮。即便是有國企背景的企業,也需面對真實的市場競爭與現金流考驗。
3. 內部治理失靈(混改企業的雙刃劍)
安裝集團是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這一身份成為理解其困境的關鍵:
? 法律上的“獨立法人”:公司于2011年完成重組改制,由北京城建集團(持股24%)、多家民企及自然人股東共同出資。從法律上講,它是自負盈虧的有限責任公司,集團僅承擔股東責任。
? 事實上的“北京城建血脈”:“北京城建”四個字是它的品牌底色、信用背書、市場敲門磚。員工入職時看中的是國企背景,客戶簽約時認可的是集團信譽。
? 股權分散導致決策效率低下:國企股東要穩定,民企股東要回報,自然人股東要收益。市場好時皆大歡喜;市場差時,互相牽制,社會責任成為最先被擱置的選項。
? “黨政分治”僵局:公司董事長李建武在黨委換屆中落選書記,內部形成“黨政分治”僵局。管理層與員工信任徹底破裂,“以案促改”大會董事長缺席,員工討薪只能得到“積極改善現金流”的空頭支票。
4. 信用受損的惡性循環
公司已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招投標資格被禁止,業務基本停擺。這意味著技術實力再強(擁有76項專利、36項資質、魯班獎加持),也接不到新項目,形成“無項目→無收入→欠薪→人才流失→更接不到項目”的死循環。
三、政府應對措施
面對建筑領域欠薪問題,北京市政府采取了強有力的治理行動。
1. “安薪北京”冬季專項行動
? 行動時間:自2025年11月起至2026年春節前,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
? 明確目標:確保查實的欠薪案件在2026年春節前全部得到實質性解決。
? 治理成效:截至2026年1月9日,全市共檢查用人單位6544家,成功化解欠薪隱患4095件,為8305名勞動者追回工資6749.88萬元。
2. 多部門協同治理
? 部門聯動:由人社部門牽頭,聯合公安、住建、法院、國資等多部門協同發力,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欠薪治理體系。
? 司法保障:北京法院為欠薪案件開通“綠色通道”,實現快立快執快結。2025年,北京法院共受理欠薪民事案件28597件,審結27243件,執行到位金額9.5億元。
? 源頭防范:國資委通過聯合調度國企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精準排查并化解潛在的工資拖欠風險。
3. 維權渠道暢通
? 線上渠道:人社部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北京市勞動保障維權二維碼、北京市12333熱線。
? 線下渠道:市、區各投訴舉報接待服務窗口。
四、員工維權現狀與困境
盡管政府提供了多種維權渠道,但安裝集團的員工仍面臨重重困難。
1. 維權途徑有限
? 勞動仲裁勝訴但執行難:大量員工已提起勞動仲裁并勝訴,但陷入“贏了官司拿不到錢”的困境。
? 執行困難:因公司賬戶凍結、資產抵押,即使仲裁勝訴后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難以實際拿到錢。
2. 生活保障嚴重缺失
? 醫療問題:社保醫保斷繳超半年,員工看病全自費。
? 退休障礙:到齡員工無法辦理退休手續。
? 內部集資損失:涉及7億元的內部債權類產品延期兌付,牽連500多戶員工家庭,許多人現在沒有收入,就等著這筆錢。
五、企業現狀與市場影響
1. 信用狀況徹底惡化
? 失信企業:北京城建安裝集團已被列為限制高消費企業以及失信企業。
? 招投標受限:因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被招投標市場禁入,即使擁有高新技術企業資質(2025年12月認定)和魯班獎加持,也接不到新項目。
2. 業務停擺風險
“無項目→無收入→欠薪→人才流失→更接不到項目”的死循環已經形成。
? 母公司無力施救:北京城建集團自身深陷債務泥潭,2025年以來被執行金額過億,無力對子公司進行救助。
3. 諷刺的對比
這家公司并非草臺班子,它參建過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國家博物館改擴建等國家地標工程,2023年還獲得了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光環與窘境之間的撕裂,凸顯了問題的復雜性。
六、行業警示與反思
安裝集團的案例提出了關于混改企業責任邊界、國企社會責任的深刻拷問。
1. 混改企業的責任邊界
? 法律隔離與道德接盤:安裝集團作為混改企業,法律上是獨立法人,但在員工和公眾認知中,仍被視為“北京城建的一部分”。當出現大規模欠薪時,強調“獨立法人”在員工看來有“甩鍋”之嫌。
? 混改目的反思:混改的目的是讓企業更市場化、更有效率,而不應該成為困境中的“責任隔離板”。
2. 國企社會責任
? 品牌連帶責任:當子公司仍冠以集團之名,在外仍被視為“北京城建的一部分”時,集團除了股東責任外,是否還應承擔品牌連帶責任和社會穩定責任。
? 制度獨立與責任不孤立:制度可以獨立,但責任不能孤立。這個道理不該等到欠薪四年后才被想起。
3. 破局思考
解鈴還須系鈴人,破局需要三層重構:
? 責任重構:從“法律隔離”到“道德接盤”。管理層必須拿出明確的、受監督的薪酬兌付時間表;股東方必須共同籌謀解困方案;集團應在政府協調、資源對接、信用修復上給予實質性支持。
? 治理重構:混改企業不能“只改股權不改機制”。必須建立危機下的快速決策機制,明確各股東方在保障員工基本權益上的共同責任條款。
? 業務重構:在政策允許下,積極爭取招投標信用修復,哪怕從中小型、應急類項目做起,逐步恢復現金流。高新技術企業的資質和專利應考慮盤活或合作轉化。
七、對受影響員工的建議
1. 及時維權:通過“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12333熱線等官方渠道投訴。
2. 法律途徑:提起勞動仲裁,并密切關注“安薪北京”冬季行動的最新進展。
3. 集體行動:考慮聯合其他受影響員工,通過合法途徑集體維權。
4. 證據保留:保留好勞動合同、工資條、考勤記錄、公司通知等關鍵證據。
總結
北京城建安裝集團的大規模欠薪問題是房地產行業下行周期、企業資金鏈斷裂、混改企業治理失靈等多重因素交織的結果。雖然政府已通過“安薪北京”專項行動強力介入,但員工維權仍面臨執行難題。這一案例不僅關乎數千名員工的生計,更對混合所有制改革、國企社會責任、建筑行業可持續發展提出了深刻警示。制度可以獨立,但責任不能孤立——這或許是安裝集團欠薪風波留給社會最重要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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