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晨肇事逃逸這事兒,盼了這么久終于出處罰了,可結果一出來,網友們更炸了,吐槽聲就沒斷過。
官方罰了1500塊,理由是逃逸沒構成犯罪,這話聽著就有點讓人不舒服。咱先捋捋,去年3月出事,撞了東西不說,人直接跑了,還疑似讓助理頂包、騙保,后來出來回應,說躲小狗、自己受傷去醫院,這借口也太敷衍了吧?就算真受傷,肇事逃逸也是事實,助理憑啥敢頂包?
最冤也最可笑的就是喜之郎,一開始怕受牽連,趕緊刪了金晨的代言,后來不知道咋想的,又偷偷恢復,來回橫跳,現在處罰一公開,又被網友追著罵,純屬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其實網友們不是揪著1500塊罰款不放,而是在意“公平”二字。為啥大家會說“當明星就是好”,就是怕明星靠著自己的流量和光環,搞特殊對待,逃避該負的責任。頂包的事兒沒說清,道歉也避重就輕,這才是大家不買賬的根本原因。
明星本就是公眾人物,一舉一動都被盯著,更該守規矩、有德行,別把流量當“免罪金牌”;品牌選代言人也別只看熱度,人品才是底線,不然明星一塌房,自己也得跟著翻車,太不劃算。@品牌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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