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務服務網公開金晨交通肇事逃逸事件處罰結果,稱金晨駕駛小型汽車在紹興市柯橋區湖塘街道嶺下村公交站附近實施造成致人輕微傷或者財產損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決定給予罰款1500元的行政處罰。
該處罰在網上傳開后,評論區炸了,有網友留言“逃逸是存在的,中文好難懂”,還有的評論“當明星就是好”。
這事還要從去年3月16日說起,金晨駕駛汽車在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發生交通事故后,疑似讓自己的助理徐某某頂包,她本人在第一時間逃離事故現場,同時她隱瞞真實情況,涉嫌騙保。
在輿論的壓力下,金晨不久前發文回應:為躲避路上躥出的小狗,緊急拐彎時撞向路邊的警示牌及房屋圍墻。事故發生時,現場只有我們三人,因我的傷勢較重,經紀人第一時間帶我趕往醫院急診并緊急做了手術,助理留下處理事故。
金晨攤上事后,也波及到了代言品牌喜之郎。喜之郎果凍官微因金晨交通爭議事件,上演了"隱藏金晨代言內容→恢復金晨內容"的反轉操作,堪稱是大型社死現場,還有人在評論區留言“:吃了喜之郎,逃逸不追責”“剛簽完就塌了”“抵制喜之郎”。
如今金晨交通肇事逃逸事件處罰結果公開,部分網友顯然并不買單,這不還有人在喜之郎官微評論區留言“你的代言人肇事逃逸被罰”,不得不說,喜之郎再次陷入尷尬境地。對此你怎么看?@廣告案例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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