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達林業未按規定披露重大擔保,導致2017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但仍收到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百余位股民因升達林業虛假陳述而利益受損,近期,又一批判決下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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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攝圖網
升達林業證券虛假陳述案新進展,又被判賠886.89萬元
2月4日,升達林業(002259.SZ)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法院對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作出的《民事判決書》,公司需賠償65位原告損失886.89萬元,3名相關責任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截至目前,公司涉及的證券虛假陳述糾紛案件共計371宗,其中5宗撤訴、196宗已審結、2宗正在上訴、101宗已開庭未判決,涉案金額總計1.79億元。
升達林業表示,上述判決為一審判決,公司正在研判上訴事宜,最終判決結果仍具有不確定性。公司前期已根據訴請金額計提預計負債,本次判決預計不會對公司當期及期后利潤產生重大影響。最新定期報告顯示,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賬上的預計負債金額超過2.75億元。
該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可追溯至2019年5月,升達林業因未按規定披露重大擔保、關聯交易及重大訴訟事項,被四川證監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時任董事長江昌政等5名相關責任人也因此被給予警告,并處以3萬元至90萬元不等罰款。
其中,在重大擔保方面,2017年7月17日,公司當時的控股股東升達集團與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行(以下簡稱:廈門分行)簽訂《綜合授信額度合同》,向廈門分行提取貸款3億元。隨后,升達林業子公司貴州中弘達以定期存單為升達集團提供質押擔保。
同年7月18日,升達集團子公司升達環保與廈門分行簽訂《綜合授信額度合同》,向廈門分行提取貸款2億元。貴州中弘達同樣以定期存單為質押物為升達環保提供質押擔保。
2017年12月,升達集團、升達林業及時任實控人江昌政等還與蔡某遠簽訂《借款合同》,蔡某遠向升達集團實際轉款5000萬元。《借款合同》約定升達集團、升達林業、江昌政等作為共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承擔全部債務的共同連帶清償責任。
另外,2017年12月、2018年2月,升達集團先后與楊某、秦某梁兩名自然人簽署借款合同,上述自然人分別向升達集團轉款1.40億元、1000萬元。升達林業就前述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然而,對于上述擔保事項,升達林業未按規定及時披露臨時報告,披露的2017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
在關聯交易方面,2018年1月至4月,升達林業先后與3名自然人簽訂《資金使用合同》《借款暨擔保合同》等,共計借款6060萬元,但上述資金直接劃入升達集團賬戶。升達林業2018年還通過第三方劃款給關聯人,合計9500萬元。升達林業與升達集團通過同一第三方相互劃款,二者劃款之差約1億元。另外,升達林業及子公司還作為擔保方代升達集團償還借款。
對于以上關聯交易,升達林業均未按規定及時披露臨時報告,披露的2018年中期報告也存在重大遺漏。
在重大訴訟方面,升達集團、升達林業無法償還部分欠款而引發相關訴訟。截至2018年7月23日,升達林業累計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共計2.12億元,占升達林業2017年末經審計凈資產比例約為10.85%,觸發披露節點。
升達林業最遲應當在2018年7月25日披露上述案件相關情況,但直至8月28日,公司才首次披露上述案件。
年報重大遺漏仍收無保留意見,簽字注會被監管警示
盡管升達林業2017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但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簡稱:四川華信所)仍對其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該年報簽字注會為周平、張蘭。
本期強調事項主要涉及兩方面:一是應收艾恩吉斯貨款超出信用期;二是子公司陜西公司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17年第四季度銷售業務循環相關控制未得到有效執行,出現少計產量、少計銷量等情況,導致部分經濟業務未進行會計處理。但升達林業采取了相應措施進行補救,包括對相關會計差錯予以糾正,調增陜西公司對艾恩吉斯的應收賬款3264.05萬元、應交稅費323.46萬元、營業收入2940.59萬元。
到了2018年年報,四川華信所對升達林業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簽字注會仍為周平、張蘭。形成無法表示意見的基礎包括控股股東違規占用資金的可收回性無法確定等。
2020年9月,四川證監局對四川華信所及張蘭、周平出具警示函,升達林業2018年年報審計項目存在三方面違規。
一是風險評估執行不到位。會計師關于舞弊風險評估與應對的有關審計工作底稿未規范、詳細、完整地記錄對相關風險的評估和審計應對。
二是控制測試不到位。會計師對公司印章保管和使用內部控制實施測試時抽樣月份僅涵蓋2018年1月至10月。
三是實質性審計程序不到位,包括未見對公司擔保事項進行檢查的記錄或說明、未對公司被占用資金金額進行復核、函證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對公司相關資產權證的檢查執行不到位。例如,會計師對升達集團以升達林業名義向王某借款的本金及利息金額未進行復核,未發現升達林業對被占用資金計算和披露錯誤。
四川華信所從2013年至2024年持續為升達林業提供年審服務,簽字注會基本上在張蘭、周平、袁廣明、楊利平之間輪換。此前,四川華信所及袁廣明、周平、楊利平還因天翔環境(300362.SZ,已退市)2020年報審計執業問題,被四川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非經常性損益助力,2025年歸母凈利潤預計增長逾8倍
目前,升達林業主要經營天然氣液化加工業務,還涉及城鎮燃氣運營、加氣站運營等業務。公司產品銷售范圍涵蓋陜西、山西、河北、山東等諸多北方區域。
2022年、2023年,公司歸母凈利潤連續虧損,并于2024年實現扭虧。各期營業收入分別為18.48億元、7.78億元、7.33億元,歸母凈利潤分別為-6310.54萬元、-110.01萬元、1199.87萬元。
據悉,2022年及2023年,升達林業均因證券虛假陳述訴訟等,存在上億元預計負債。而2024年,公司按計劃清償部分有息債務本金,財務費用同比下降。同時,針對未決訴訟等或有事項,公司據新證據計提或調整預計負債金額,對歸母凈利潤影響較大。
主業方面,2022年,受上游供應商定價機制影響,公司原材料成本處于高位。2023年,公司進一步開拓LNG受托加工業務,將部分自產自銷業務變更為受托加工業務。受該業務模式調整以及產品銷售價格整體下跌等因素影響,公司2023年營業收入同比大幅下滑近58%。2024年,公司自產自銷業務及受托加工業務產品產銷量同比略有增長,營業收入同比小幅下跌約6%。同期,公司強化運營、挖潛增效,主營業務毛利實現同比上升。
2025年,升達林業預計實現歸母凈利潤1.10億元至1.65億元,同比大增816.77%至1275.15%。但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公司預計2025年扣非歸母凈利潤為2200萬元至3300萬元,同比下降35.36%至56.91%。
對于業績變動原因,升達林業表示,公司與成都農村商業銀行等涉案主體達成和解,針對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訴訟案件、富嘉融資租賃有限公司與公司締約過失責任糾紛訴訟案件,公司已據最新進展情況重新確認預計負債金額。上述事項預計影響公司2025年當期損益約1.02億元,屬于非經常性損益。
2025年,公司有息債務規模整體同比減少,財務費用確認金額同比下降。業務上,公司主營產品產銷規模同比顯著增長,但行業競爭加劇導致毛利率出現一定程度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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