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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英華
康英華、男1952年7月出生,法庫縣人。1974年5月入黨,大專文化。1963年至1965年在法庫縣曉東小學讀書;1965年至1968年9月在法庫一中讀書;1968年9月下鄉(xiāng)插隊知青;1970年11月參軍入伍,歷任戰(zhàn)士、營通信班班長、營部代理書記員;團總機接線員,班長;伊春軍分區(qū)九連班長。1977年4月退役任法庫縣法庫鎮(zhèn)公安特派員、鎮(zhèn)黨委組織干事、組織委員;1979年9月調任中共法庫縣委組織部干部組干事、副組長、干部組組長、部務委員;1984年7月至1986年7月鐵嶺黨校脫產培訓學習二年;1994年11任縣委老干部局黨組書記、局長。1995年3月任中共法庫委組織部副部長兼老干部局局長、黨組書記。1999年調任法庫縣物價局局長、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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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英華同志在組織部任職期間曾獲得縣委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稱號;在老干局任職期間全縣老干部無一人上訪,由于他工作認真負責組織老干部活動,在他多方協(xié)調下成立了老干部大學,縣委老干部局年年獲得沈陽市委老干部工作先進單位、1997年康英華被評為中共遼寧省委、遼寧省政府老干部工作先進工作者;1999年調任法庫縣物價局局長后,他刻苦學習業(yè)務技能,扭轉了法庫縣物價局在全市的被動局面,-年后被評為沈陽市物價局先進單位,他本人也被評為先進個人。2003年8月經考試合格被發(fā)改委價格評聘為價格評估專家證書;在“非典疫情”中由于他努力工作,貢獻突出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先進集體,他本人被授予先進個人榮譽;他還被評為市、省、國家發(fā)改委先進工作者;在“四五”普法教育工作中他還被授予沈陽市政府、國家發(fā)改委,“四五普法”先進個人稱號。
2011年8月退休隨子遷入北京市居住后,積極參加所在社區(qū)各項社會活動,參加志愿者、合唱隊、泰極隊等活動。被選為社區(qū)黨委第四黨支部書記。
注:文字圖片資料由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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