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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節將至,電動車作為3億多群眾日常出行、返鄉走親的主力工具,其通行便利直接關系到百姓過年的幸福感。近日,國家級指示明確發聲,嚴令杜絕電動車領域亂檢查、禁止“一刀切”執法,傳遞出“民生為先、執法有溫度”的強烈信號——查電動車不是要“一禁了之、一罰了之”,而是要精準區分執法邊界,除闖紅燈、酒駕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為必須嚴管外,對未掛牌、超標車等情形,應推行柔性執法,甚至暫停執法,讓百姓安心過個團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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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多地電動車執法亂象頻發,讓不少車主苦不堪言。有的地方無依據查腳蹬、扣雨披,有的因車輛輕微瑕疵就頂格罰款、隨意扣車,有的對未掛牌、超標車“一刀切”查處,甚至出現逐利性執法、重復執法等問題,不僅增加了群眾出行負擔,也違背了執法為民的初衷。恰逢2026年2月1日《行政執法監督條例》正式實施,“五個嚴禁、八個不得”的剛性紅線,為春節前電動車執法劃定了清晰邊界,從制度層面叫停各類亂執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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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的核心,是“規范執法而非放棄監管,柔性執法而非縱容違法”。對于闖紅燈、酒駕、違規載人載物、改裝電池等嚴重威脅公共安全的行為,必須持續嚴管嚴查,守住交通安全底線,這是保障所有群眾出行安全的前提。但對于未掛牌、超標車等情形,應充分兼顧民生實際,推行更具人性化的執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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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各地紛紛響應國家指示,落實柔性執法舉措。對新國標電動車未及時掛牌的,給予合理緩沖期,期間不予處罰,引導車主盡快完善手續;對超標車,在地方規定的過渡期內,只要車主遵守交通規則,便不扣車、不罰款,避免群眾因車輛問題蒙受損失。石家莊推行“馬路學堂”“三招不過崗”柔性執法模式,沈陽落實“首違不罰”,對輕微違規以教育為主,這些舉措既起到了警示作用,又彰顯了執法溫度,讓群眾感受到實實在在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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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是團圓的節日,群眾期盼的是順暢出行、安心團圓,而非因執法亂象心生煩憂。杜絕亂檢查、禁止“一刀切”,對未掛牌、超標車實行柔性執法甚至暫停執法,不是放松要求,而是以人為本的具體體現,是讓執法既有力度更有溫度的生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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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為民,枝葉關情。希望各地嚴格落實國家級指示,堅守執法紅線,摒棄簡單化、粗暴化執法,用柔性執法守護群眾出行權益,讓3億多電動車車主能夠安心返鄉、順暢出行,卸下顧慮、歡聚一堂,真正過一個舒心、安心、暖心的好年,讓新春的暖意,藏在每一次順暢騎行的便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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