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川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的通知》《樂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城鎮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相關規定,為進一步做好就業困難人員幫扶工作,樂山高新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信息
本次公開招聘勞動保障協理員6名,具體崗位詳情見附件。
二、安置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常住樂山高新區,且已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2. 具備安置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服從崗位安排;
3. 無本公告明確的不予安置情形。
(二)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條件
樂山高新區轄區內城鎮區域戶籍人員、城鎮區域常住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年以上人員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登記失業人員,可申請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
1. 大齡人員:女性年滿45周歲、男性年滿55周歲及以上;
2. 殘疾人員:持有有效《殘疾人證》;
3.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員;
4. 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經農業農村部門認定);
5. 零就業家庭成員(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確認登記);
6. 土地被依法征用的失地農民。
(三)不予安置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納入安置范圍:
1. 存在騙取、套取就業補助、職業能力提升補貼、失業保險基金等行為的;
2. 曾因不服從用人單位安排或不認真履職,被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
3. 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已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4. 已通過單位吸納、自主創業等其他途徑實現穩定就業的;
5. 公益性崗位補貼或社會保險補貼享受期滿的;
6. 提供虛假信息、資料騙取安置資格的;
7. 存在違法犯罪記錄或常住地與崗位地不在同一縣(市、區)等其他不具備上崗條件的;
8. 6個月內拒絕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崗位、職業技能提升培訓,或到崗后無故曠工、失職、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等行為累計達2次及以上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結合就業困難人員身體狀況、家庭困難程度等因素排序安置,具體程序如下:
(一)個人申請
有崗位意向且符合條件的人員,需按照本公告要求,持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向所在社區提出公益性崗位安置申請,如實填寫《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安置個人申請表》。每人限報1個崗位,崗位招滿即止。
咨詢電話:0833-2596665
(二)資格審核與人員確定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根據公益性崗位需求,對照安置條件進行資格審核,按照《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人員排序因素參考表》開展評估評分,綜合確定擬安置人員并向用人單位推薦。
(三)對外公示
擬安置人員名單經樂山高新區社會保障局審核后,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或四川公共招聘網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有異議的,按規定程序核查處理;公示無異議的,予以正式安置。
四、聘用管理
1. 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實行一年一簽制;
2. 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補貼標準按相關政策執行;
3. 被聘人員需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公益性崗位管理相關規定及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 被聘人員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依法終止合同、解除聘用關系;年終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五、紀律監督
1. 本公告由樂山高新區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安置崗位的具體地點、工資待遇、崗位職責等細節,由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2. 招聘工作全過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舉報電話:0833-2596665
附件:樂山高新區2026年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表
樂山高新區社會保障局
2026年1月27日
樂山高新區
2026年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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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樂山高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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