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場噪音區治理花都區治理項目
保良北(山下)安置區
安置房交付公告
機場噪音區治理花都區治理項目保良北(山下)安置區安置房業主:
機場噪音區治理花都區治理項目保良北(山下)安置區房屋已取得《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聯合驗收意見書》,現定于2026年2月完成交付統一裝修的安置房。為保證交付有序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交房對象
已搖取機場噪音區治理花都區治理項目保良北(山下)安置區且交付標準為統一裝修的安置房業主。
二、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及繳納認購房款
(一)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時間
2026年2月4日至2月6日
(二)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地點
山下村征拆駐點(山下村委東側衛生站后面)
(三)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攜帶資料
1、《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合同》
2、《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補充協議》(如有)
3、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4、《搖珠定房活動房號確認書》
5、結算銀行卡儲蓄卡(一類卡)
6、《授權委托書》(如有)
(四)回購房款繳納時間
自簽訂回購協議之日起至2026年2月11日止。
三、安置房交付
(一)安置房交付時間及地點
1.正式交付日期:2026年2月28日
2.交付方式:被征收房屋權屬人或委托代理人在足額支付安置房回購款并經本府確認后,于2026年2月28日前憑支付憑證到本府指定地點領取安置房鑰匙。為保障現場秩序,原則上業主陪同參加人員不超1人。
3.交付地點:安置區綜合樓56棟辦理安置房交付手續。物業服務中心接待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安置房交付攜帶資料
1、《安置房回購協議》
2、《搖珠定房活動房號確認書》
3、身份證件原件
4、安置房回購款支付憑證
5、《授權委托書》(如有)
四、補貼發放事項
逾期未辦理簽訂安置房回購協議或未辦理安置房交付手續的,視為安置房交付。臨時過渡用房補貼、老人安置補助、小學生交通補貼支付至2026年2月28日,從2026年3月1日起,臨時過渡用房補貼、老人安置補助、小學生交通補貼分別按已交付的安置房面積占安置房面積的總和比例進行扣減或停發。
本公告解釋權歸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所有。
特此公告。
廣州市花都區花東鎮人民政府
2026年1月30日
來源:花東鎮人民政府
編輯:花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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