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誰能想到,基層衛生院的編制,竟能成為有人“掛名領身份”的“避風港”?
近日,“問政四川”上有一則投訴,四川達州市開江縣新寧鎮衛生院沙壩分院的職工肖某,多年來一直在廣州打工,妥妥的“在編不在崗”,可離譜的是,每年年終評選,他還能包攬優秀?
投訴人字字犀利,問得直擊要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寫得明明白白,連續曠工15日,年度考核不合格,一年內累計曠工30個工作日,單位就能解除聘用合同,為什么沙壩衛生院這么多年,一直保留他?”
這話,問得解氣,更問出了無數人對基層編制亂象的疑惑與不滿。要知道,基層衛生院本就人手緊張,一個編制對應的,是一份為民服務的責任,更是群眾對醫療保障的期待。可肖某倒好,拿著體制內的編制身份,卻在外地打工謀生,把基層醫療的崗位當擺設,這公平嗎?
02
1月29日,開江縣衛生健康局終于給出了回復,看似厘清了真相,卻又留下了更多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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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稱,肖某辦理了停薪留職手續,因身患高血壓(三級)、心梗等疾病未在崗,期間停發了所有工資待遇和保險,也不存在年度考核全是優秀的情況,目前已通知他2026年1月底前到崗,逾期將按流程清退。
停薪留職?身患重病?
聽起來似乎合情合理,可細品之下,滿是漏洞。
首先,停薪留職能“留”這么多年嗎?查閱相關政策可知,停薪留職制度早已不是主流,即便是合規辦理,也有明確的期限規定,大多不超過兩年,可肖某“多年”不在崗,這份停薪留職手續,真的合規合法嗎?難道基層衛生院的人事管理,就能如此“彈性”?
其次,身患重病為何能長期在廣州打工?衛健局說肖某因高血壓、心梗未在崗,可投訴人明確表示他一直在廣州打工——一邊是需要休養的重病,一邊是異地務工的奔波,這兩者之間的矛盾,沒人去核實嗎?退一步說,即便真有重病,長期無法履職,按照規定,要么病退,要么解除聘用,為何要一直保留其編制,讓崗位長期空置?
更讓人不解的是,2月2日記者致電沙壩分院時,工作人員的說法又變了:肖某已在寫辭職報告,因身體原因無法工作,此前請假手續均齊全。一會兒是停薪留職,一會兒是請假齊全,到底哪個才是真相?而當記者想進一步了解時,單位負責人卻以“不接受電話采訪”為由,關上了溝通的大門。
這種前后矛盾的回應,只會讓群眾的疑慮越來越深。說到底,肖某“在編不在崗”多年未被處理,從來不是他一個人的問題,而是基層事業單位人事監管缺位的縮影。
03
這些年,“吃空餉”“在編不在崗”的亂象時有曝光,有的是虛構病情長期脫崗,有的是借調之名實則閑置,有的則像肖某這樣,掛著編制在外謀生,而背后,往往是所在單位的“不作為”“老好人”心理在作祟。就像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曝光的案例一樣,很多單位負責人怕得罪人,對違規違紀行為視而不見、裝聾作啞,最終導致國家資源被浪費,公共利益受損害。
或許有人會說,肖某停發了工資,沒“吃空餉”,不算大問題。可大家別忘了,基層醫療的編制,是有限的“稀缺資源”啊!一個編制空著,就意味著少一個醫護人員到崗,少一份力量投入到基層診療中——農村老人看病難、偏遠地區就醫不便的問題還沒解決,寶貴的編制卻被人“占著不用”,這難道不是對基層群眾的不負責任?
這種亂象如果長期放任,只會破壞公平正義。多少人擠破頭想考進基層事業單位,憑的是真才實學,拼的是踏實肯干;可有人卻能靠著一份違規的“停薪留職”,輕松保住編制,甚至還能參評優秀。即便衛健局否認,投訴人的質疑也足以說明監管的漏洞,這讓那些堅守在崗位上的人,寒心不寒心?
04
這次投訴被曝光后,相關部門終于行動起來,通知肖某返崗,逾期將清退。
這場持續多年的“在編不在崗”風波,或許很快就能畫上句號。但我們更應該思考的是,如何從根本上杜絕此類亂象再次發生?
是要強化監管力度,讓考勤考核真正落到實處,讓“在編不在崗”的違規行為無處遁形;是要完善編制管理制度,及時清理閑置編制,讓編制資源真正用在刀刃上;更是要提升基層醫療人才的待遇和發展空間,留住愿意扎根基層的人,讓基層醫療真正暖起來。
基層醫療是醫療衛生體系的“神經末梢”,編制管理是基層治理的“關鍵一環”。肖某的案例,給所有基層事業單位敲響了警鐘:編制不是“鐵飯碗”,更不是“避風港”,監管不能缺位,公平不能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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