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 不二表姐 關注我,為女性發聲的炫酷拽姐
![]()
..................................................................![]()
![]()
文丨李月亮 四美
每晚八點四十 陪你看世事
·點擊收聽本文音頻·
最近有三個案子。
都是關于遺產的。
也都挺讓人開眼。
法院的判決,也都有點意思。
01
第一個案子,來自于廣東清遠清城法院。
廣州男子溫某,是個小有成就的中年人。
有車有房有公司,家庭看起來也美滿幸福。
但是很不幸。
他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撞身亡。
妻子兒子和親人們都大受打擊,悲痛萬分。
而更意外的是,大概一年后,一個女人抱著個男嬰找上門來。
說這個男嬰是溫某的兒子。
她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替男嬰索要溫某的遺產。
溫某的妻子很懵。
丈夫去世都那么久了,突然多了個私生子,這太荒誕了。
再仔細看這女人懷里的男嬰。
他那么小,算算日子很明顯不是丈夫生前懷上的。
這太奇怪了。
溫某妻子感覺這女的就是來訛人的。
但是嘞。
這個女的泠某,還真就是溫某的婚外情人。
孩子也確實是她和溫某的。
只不過是在溫某死后懷上的。
死后咋能懷上呢?
事情的奇葩就在這里。
原來,溫某匆忙離世,沒能為他的小三安排好生活。
小三泠某突然失去了男人的供養,很不適應,也很不甘心。
她忽然想起,自己之前和溫某曾經在民營診所冷凍過胚胎。
本來溫某去世了,這事兒應該就結束了。
但是這個女人思路清奇。
她決定生下這個孩子,去爭財產。
然后就跑到民營診所,將冷凍胚胎植入體內。
并在幾個月后產下一名男嬰。
隨后抱著孩子,登門逼宮原配。
![]()
溫家人萬萬沒想到,這樣的狗血情節居然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也是活久見了。
所有人都不同意男嬰繼承遺產。
幾番拉扯之后,泠某就把溫某的妻兒告上了法庭。
按說法律規定,私生子是享有繼承權的。
但是泠某的做法,顯然又無理無恥。
那么這個奇葩事,法官又將如何應對呢?
前陣子,廣東清遠清城法院對這個案子,進行了一審判決。
這個判決,我覺得有理有據,非常給力。
法院認為:
泠某在溫某死亡后,沒經過溫某合法妻兒的同意,就私自進行胚胎移植。
這種行為有悖于公序良俗,不應該受到法律保護。
而且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溫某生前同意泠某做這個移植。
所以泠某想讓男嬰繼承溫某遺產,于法無據,駁回她的訴訟請求。
![]()
大快人心啊。
這個不擇手段的小三,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既沒要到錢,未來還要獨自撫養孩子。
只是可憐那個無辜的孩子。
被迫來到這世上,做一個女人爭奪利益的籌碼。
跟著這個愚蠢又邪氣的媽,日子怕是不會很好過吧。
02
這個案子里,法官認為泠某沒有取得溫某的同意,所以不同意她的孩子繼承遺產。
那如果男人同意了,是不是就可以了呢?
這樣的案例,也有。
就是那樁很有名的四川“瀘州二奶案”。
它也是法理學的經典案例。
話說瀘州有一對老夫妻,結婚已經33年了。
養子都結婚了。
老頭卻突然出了軌。
對方就是附近村子里的姑娘。
比老頭小20多歲。
老頭跟原配結婚那年,她剛出生。
但是這么一對八竿子打不著的人,陷入了熱戀。
還旁若無人地同居了。
老太太非常痛苦,苦勸丈夫回歸家庭。
但是根本勸不了。
老一輩的農村人,又不愿意離婚。
所以倆人就那么耗著。
老頭這邊跟小女人過著,那邊也不跟老婆離婚。
結果五年后,他查出癌癥晚期。
小三不顧周圍人的指指點點,以家屬身份照顧他。
老頭感動極了。
把發妻33年的相濡以沫,拋得干干凈凈。
臨死前立下了遺囑,要求把所有的財物和撫恤金都給小三。
小三也很厲害。
等老頭死后,立刻帶著遺囑找上原配,要老頭的財產。
原配和養子自然不認可啊。
協商不成,小三就告到了法院。
按說遺產這個東西,原則上要尊重逝者的生前意愿。
他想給誰就得給誰,尤其是寫了明確遺囑的。
但是瀘州法院的判決,也很經典。
法院認為:
黃某某(老頭)的遺贈行為,雖然是他的真實意思。
但這個遺囑的內容和目的,違反了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損害了社會公德,破壞了公共秩序,應屬無效民事行為。
張某某(小三)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
說白了就是——
不要臉的小三,休想要錢。
法院管不了老頭跟誰過,但是能管老頭死了錢歸誰。
歸誰呢?
就歸沒有錯的那一方。
可憐小三伺候老頭五年多,最后啥都沒得到。
還被左鄰右舍,親朋好友鄙視笑話。
甚至成了法學界的經典案例。
如果是真愛,那就算愛的代價吧。
03
然后咱們講第三個案子。
來自上海金山法院,也很有說頭。
2023年6月,有個上海老太太去世了,走得并不安寧。
她有一兒一女。
去世前,老太太曾住院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女兒在照顧。
出錢也出力,很孝順。
兒子很少過問。
老太太去世后,出殯儀式如期舉行。
一眾親友和鄰里都到場哀悼。
沒想到儀式當天,老太太的兒子忽然拿出了一份證明,要求妹妹當場簽署。
并威脅說,如果不簽,老太太就不能出殯。
啥證明這么緊急呢?
原來,老太太去世前,心里很清楚都是女兒盡心照顧自己。
所以寫了一份遺囑,表明自己的房產都給女兒繼承。
但是老太太一走,麻煩就來了。
她兒子不認可這份遺囑。
為了搶回母親的房產,他寫了個協議,在出殯當天逼著妹妹簽。
協議大體內容是:
母親的喪葬事宜由哥哥負責。
母親住院期間的費用由妹妹負責,與哥哥無關。
母親生前銀行卡由哥哥保管,妹妹不參與。
房屋份額重新分割。
母親如有遺囑,視為無效。
妹妹不得上訴,上訴無效。
咱們逐條分析下這份證明,看看哥哥這心機——
1、他負責喪葬事宜,妹妹負責住院費用。
喪葬事宜,會收到一大筆份子錢。
所以他把這個事兒攬過去了。
但母親長期住院費用,那費用必然不少。
而且只有支出沒有進賬。
所以這個錢就妹妹花吧。
2、母親生前銀行卡,里面應該是有錢的吧。
所以得讓他拿著。
3、母親本來都把房子給妹妹了。
他要求妹妹宣布遺囑無效,重新分割房屋份額。
4、最后還斷了妹妹的后路,要求她不能訴訟,訴訟無效。
這算盤珠子都快崩觀眾臉上了。
讓人簡直分不清他和愛因斯坦。
更絕的是,為了讓妹妹簽下這個協議。
這哥哥還找準了“母親出殯”這個時機。
逼著妹妹簽,不簽就不讓母親下葬。
能想出這種辦法,咱就說這東西有多混。
可是哥哥再混,妹妹也不愿拿母親的后事跟他較勁。
親朋鄰里都看著呢。
妹妹萬般無奈之下,簽了那個協議。
哥哥這才同意葬禮繼續舉行。
老太太總算入土為安。
不過妹妹也不是吃素的。
等母親的葬禮辦完,就向法院提起訴訟。
要求撤銷那個協議,自己按照母親遺囑繼承遺產。
這個事兒,法院怎么判的呢?
法院的判決,我覺得每個字兒都特別對:
該份《證明》簽署過程存在脅迫行為,內容過于不對等。
判定《證明》無效,同時認定遺囑為有效遺囑。
妹妹可以依據遺囑繼承取得母親的遺產。
![]()
混不吝的哥哥,輸了官司。
盡心盡力照顧母親的妹妹,全面獲勝。
哥哥本想鉆法律的空子。
他沒想到,法律不只是空洞的規則。
它是真向著好人的。
這個案子,判得好。
05
這幾個案例,法官的判決都令人舒適。
他們都盡力遵守了法律的根本原則——
保護好人,懲治壞人,維護社會正義。
我特別希望更多的法官判案,都能遵從這個原則。
做好人的保護神,惡人的大殺器。
給孝順的女兒撐腰,給受辱的原配出氣,給無德的混賬暴擊。
讓善良者、有德者、遵守規則者,不必擔心被無端冤枉、攻擊、搶奪。
活得踏實,順心。
法律給好人的安全感,是這個社會最有力的安全感。
如果你也贊同,就文末的點亮【贊】+【在看】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