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流傳了很多被廣泛使用的俗話,有不少所謂的“精辟”語錄。經(jīng)常有人說,如果補足了后半話,才知道原來它們都是坑人的斷章取義;實際上,如果補充了后半句,有些話可以接受,還有一些依然是坑人不淺。
老頭搜集整理了一部分這類俗話,通過網(wǎng)絡(luò)查詢它們的出處,并對補全后的完整俗話進行簡單地邏輯分析。
今天分析“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寒門無孝子;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完人。”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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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寒門無孝子;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完人。
這幾句話源于清道光年間的民間附會。
最早可見于梁章鉅《楹聯(lián)叢話》(卷四)所錄的城隍廟對聯(lián),后被清咸豐年間的學(xué)者王永彬收錄于《圍爐夜話》,并加上了他的闡釋:“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源。常存仁孝心,則天下凡不可為者,皆不忍為,所以孝居百行之先;一起邪淫念,則生平極不欲為者,皆不難為,所以淫是萬惡之首。”。
現(xiàn)在流行的“論心不論跡”版本,是后人在原句基礎(chǔ)上演變而來,其目的是為了更通俗地闡述“孝”與“淫”分別在“心”(動機)和“跡”(行為)上的評判標準。
更流行是斷章取義的版本:“百善孝為先,萬惡淫為首”。這個版本因為斷章取義,不值一哂。
“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寒門無孝子;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完人。”這幾句話有邏輯上的合理性,也存在著很多邏輯缺陷。
一、邏輯合理性
1.分類評價
對“孝”采用“心”( 動機)為評價標準,對“淫”采用“跡”(行為)為評價標準,對不同領(lǐng)域的事物采取不同的評價標準,兼顧了人性的復(fù)雜性與現(xiàn)實的可操作性。
2.避免道德困境
若“孝”以物質(zhì)生活為判斷標準,那么寒門永遠不會有孝子;若“淫”用念頭(動機)來定罪,則無人可幸免,必然陷入道德困境。
補足后半句“論心不論跡”,或可以避免只根據(jù)結(jié)果(如贍養(yǎng)條件)來衡量“孝”,那么貧困家庭則不會因為經(jīng)濟條件有限而被貼上“不孝”標簽;“論跡不論心”,強調(diào)了犯罪需要有客觀行作為證據(jù),因為如果僅僅因思想(動機)來定罪,世人可能都有罪。
3. 修辭合理
這句話使用嚴格對稱的句式,能夠形成認知對比效應(yīng),增強記憶與傳播效率。
二、可能存在的邏輯缺陷
1.關(guān)鍵概念模糊
“孝”、“淫”、“心”、“跡”等關(guān)鍵概念沒有明確的、可操作的定義,特別是除了“心”之外,“孝”、“淫”、“跡”三個概念指的是行為還是結(jié)果,亦存在模糊解釋或多重解釋。
比如,“淫”這個詞,在古代并不僅指代男女關(guān)系,也有“過度、極端、放縱”(如“奇技淫巧”)等含義——過度追求金錢、權(quán)力等也可視為“淫”。如果按照這種詞義,評判標準或許更應(yīng)當側(cè)重于行為背后人性的貪婪、欲望等。(注:“孝”是中國傳統(tǒng)文化中獨有的道德概念,現(xiàn)代社會是否還要延續(xù),筆者認為值得商榷。)
2.雙重標準:對同一個人,若評價其“孝”時只論“心”,評價其“淫”時,只考慮他的“跡”,或存在“雙重標準”的嫌疑。
3.結(jié)論絕對化:“論跡寒門無孝子”“論心世上無完人”是全稱經(jīng)驗判斷,只要找到一位寒門孝子或一位無淫念者即可證偽,屬于易證偽的全稱命題,不能被當作不可挑戰(zhàn)的警句。
4.潛在的滑坡風(fēng)險:如果“跡”難以取證,則寒門在“孝”的方面可能因“無跡”被指責(zé),進而要求其自證其“心”;如果“心”可以證明,最終或許能導(dǎo)致以動機入罪。
歷史或現(xiàn)實中,不乏這種荒謬。比如腹誹能入罪,“戴套”不算強奸。
5.背離實證(道德相對主義風(fēng)險):一味強調(diào)“心”作為標準,評判權(quán)則會落入主觀敘事,而無法實證;過分強調(diào)“跡”且無明確的程度指標,只能陷入一團漿糊——公共領(lǐng)域的倫理或無客觀標準。
背離實證的缺陷可以與康德普遍化原則進行對照分析。
康德認為,人生只有依照一條能夠同時被當作普遍法則的準則去行動,才是正確和合乎道德的。
“百善孝為先,論心不論跡,論跡寒門無孝子”,這句話可以推理出一個結(jié)論“凡自稱有孝心即可,無需任何行為。” 因此,“論心”必須輔以最低限度可觀察行為(如探望、贍養(yǎng)),否則無法成為普遍法則。
“萬惡淫為首,論跡不論心,論心世上無完人。”這句話也可以推理出一個結(jié)論“只要行為不造成結(jié)果,任何動機都無罪。”,那么勢必有很多犯罪未遂就會被放過。
三、小結(jié)
邏輯上,這段話用分類評價的方法,避免了“寒門無孝子”與“世上無完人”的兩難困境,具有一定的實踐意義。但因其關(guān)鍵概念模糊、雙重標準、缺乏明確判斷標準、背離實證、全稱命題易證偽等缺陷,使其僅僅只有警句價值,而沒有論證價值——用這句話來進行邏輯論證需要謹慎。
作為一個警句,它可以提醒人們,“勿以物質(zhì)論孝,勿以思想動機定罪”;若作為嚴格的道德標準對現(xiàn)實中的人或事進行判斷或論證,就必須明確概念及相應(yīng)標準、過失比例原則等,否則沒有普遍化意義。
極端案例:
某人因貧困勞作終日只能求得自身生存,無力也沒有時間照顧父母(無跡),內(nèi)心卻毫無愧疚(無心),此時無法用“論心不論跡”來進行評價,因其內(nèi)心外人無法得知,更無法進行道德評價;反之,若某人非因故意而誤傷他人(如車禍),但其平時行為善良(無作惡動機),此時“論跡不論心”可能過度懲罰(法律上的“過失”與“故意”的區(qū)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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