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省58元用完周歲宴裝飾就退貨,法律專家:濫用退貨權或違法
近日,一樁涉及58元寶寶周歲宴裝飾品的“惡意退貨”事件在網絡引發公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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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王女士指稱,買家在寶寶周歲宴使用完所有裝飾品后,以“做工問題”為由申請退款,退回的商品已完全喪失二次銷售價值。盡管王女士已關閉了店鋪的“七天無理由退貨”功能,但平臺系統仍通過了對該筆訂單的“極速退款”。
事件清晰且典型。1月20日,一位買家在王女士的網店下單購買了價值58元的周歲宴裝飾套餐。這套產品包含圍裙、氣球、拉旗、絲帶等多種一次性消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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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商品簽收。僅3天后的1月24日,買家便發起了退貨退款申請,理由是“做工、質量問題”。
當王女士收到退回的包裹時,發現所有物品均已被明顯使用:氣球充氣后變形、絲帶穿孔。這意味著,這些專為一場派對準備的裝飾品,已經完成了它們的使命,而后被“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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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感到既氣憤又無力。她表示,在售前已明確告知買家該類商品使用后不能退貨,且店鋪已設置“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
但面對買家提出的“質量問題”申訴,平臺的自動化審核系統依然啟動了“極速退款”流程。目前,王女士已向平臺提交詳細的拆包視頻證據,正在等待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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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行為本質上都是將網購商品當作“短期租賃”,濫用“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最終讓商家承擔所有成本和損失。
一位服裝商家算了一筆賬:一件定價150元的服裝,扣除各項成本后凈利潤可能僅15元左右。一旦遭遇退貨,重復產生的物流、包裝及人工損耗會輕易吞噬掉微薄的利潤,甚至導致虧損。
長此以往,這些額外成本要么通過漲價轉嫁給所有消費者,要么直接壓垮小本經營的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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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譴責之外,更需理清法律與規則的邊界。商家王女士有權對特定商品設置“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
法律專家指出,2024年施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首次以行政法規形式明確,消費者行使無理由退貨權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利用該規則損害經營者合法權益。濫用權利給經營者造成損失,消費者應承擔賠償責任;若虛構事實、偽造憑證騙取退款,數額較大還可能涉嫌詐騙。
在圍繞58元退貨的喧囂聲中,一句網友評論尤為深刻:“占小便宜的代價是人格貶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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