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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萬象硬核
編輯|萬象硬核
?——【·前言·】——?
2021年1月的一天,南京一個林場附近的護林點里,護林員徐某正用水沖洗剛獵殺的動物,血腥味跟著水流飄出了老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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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等他收拾干凈,民警就找上了門,這場持續兩年多的非法狩獵案,就這么在他最放松的時候徹底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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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本來是老山林場的護林員,按理說,看管林子、制止亂砍濫伐是他的工作,而保護林子里的野生動物不被傷害,更是他的重要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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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偏偏反著來,從2019年開始,他就利用自己熟悉山林環境的便利,在自己負責的護林點附近,偷偷布置了捕獵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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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狩獵就有了收獲,他捕到了2只河麂和2只野豬。
其中一只河麂被找到時已經爛透了,吃不了了,剩下的幾只,他都帶回了家,做成了下酒的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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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得手讓他膽子越來越大,完全忘了自己護林員的職責,眼里只剩下獵殺帶來的滿足感。
之后的一年多里,徐某斷斷續續地用同樣的方式狩獵,直到2021年1月,短短十天時間里,他又接連獵殺了1只河麂、1只野豬、2只華南兔和1只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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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河麂,被嚴嚴實實護在法律框架下,卻出現在了他的獵殺名單里。
而華南兔、貉和野豬,雖然不是重點保護動物,但也屬于三有動物,同樣不能隨意獵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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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關鍵的是,他狩獵的地點在老山景區內,屬于禁獵區,使用的捕獵套也是法律禁止的狩獵工具,不管從哪個角度看,他的行為都已經觸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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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之所以會找到他,正是因為有人察覺到了異常,再加上他清洗動物尸體時的血腥味太過明顯,線索很快就指向了他。
面對民警的詢問,徐某沒什么可辯解的,老老實實地交代了自己獵殺野生動物的全部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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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后,徐某知道自己犯了大錯,繳納了47460元的野生動物資源修復費,希望能彌補一點對生態環境造成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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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徐某的身份是護林員,保護野生動物本是他的分內之事,他卻背離了這份職責,實施了非法獵捕、殺害河麂的行為,嚴重損害了野生動物資源,必須對其數罪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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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院判處他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一萬元,同時沒收了他用來狩獵的捕獵套和刀具。
判決下來后,徐某沒有上訴,這個曾經的護林員,最終為自己的貪婪和違法行為付出了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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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還不清楚,徐某獵殺的這些動物到底有多特殊,還有非法狩獵的法律紅線到底在哪里。
首先說說河麂,它還有個常見的名字叫獐,看著像小鹿,是長江下游唯一存活的野生鹿科動物,被列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數量不算多,每一只都很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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貉、華南兔和野豬這幾種,并不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但它們都歸在“三有動物”里,法律一樣會保護它們,旁人不能想獵就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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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覺得,不就是幾只動物嗎,至于判這么重?
?——【·非法狩獵與判刑考量·】——?
其實徐某狩獵的老山景區,本身就是禁獵區,全年都不允許狩獵,他用的捕獵套更是國家明令禁止的禁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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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捕獵套特別殘忍,一旦動物踩進去就會被緊緊勒住,要么慢慢餓死,要么被活活勒死,對野生動物造成的傷害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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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身為護林員,本該是野生動物的“守護者”,卻利用職務便利監守自盜,這種行為比普通村民非法狩獵性質更惡劣,既辜負了崗位信任,也破壞了生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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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說大家關心的法律后果,我國法律對非法狩獵的處罰可不含糊。
只要動了河麂這類國家重點保護動物的手去獵殺,就犯了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處罰可不是小事,輕的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的話十年以上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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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動物同樣受法律管著,要是違反了禁獵規定,情節嚴重的話,非法狩獵罪就跑不了,最高能判三年。
徐某獵殺了3只河麂、1只貉,還獵殺了其他“三有動物”,數罪并罰下來,判兩年、罰一萬元,已經是符合法律規定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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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容易被忽略的點,食用野生動物不僅違法,還特別危險。
野外的野生動物,渾身可能帶著不少細菌、病毒和寄生蟲,狂犬病病毒、弓形蟲就是典型例子,就算煮得再透,想把這些東西徹底消滅,難度也特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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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吃了之后,很可能感染疾病,輕的上吐下瀉,重的還會危及生命,實在得不償失。
徐某的案例給所有人都提了個醒,不管是護林員還是普通村民,都不能觸碰野生動物保護的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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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林員作為生態保護的一線人員,更要牢記自己的職責,不能因為熟悉環境就監守自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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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動物是生態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比如野豬能控制植物生長,河麂、兔子是天敵的食物來源,每種動物都有自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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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小看它們的存在,一旦數量減少,生態平衡就會失衡,到最后,人類的生存環境也會跟著受牽連。
希望大家都能從徐某的案子里吸取教訓,自覺遵守法律,共同守護身邊的野生動物和綠水青山。
參考:
紅網《“靠山吃山”,護林員豈能監守自盜》2021-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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