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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玉凱
楊玉凱,1953年4月28日出生,法庫縣秀水河子鎮馬家堡村人。1960年8月至1966年7月,在法庫縣秀水河子小學讀書。1966年9月至1971年1月,在法庫縣中學讀書。
1971年1月至1978年2月,楊玉凱在法庫縣秀水河子公社工作。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在沈陽師范學院政法系本科讀書,畢業。1982年1月至1995年9月,在沈陽師范學院政法系工作,任講師,副教授,系副主任,兼職法律顧問。1995年9月起,任沈師院法律系主任,民法學教授,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導師組組長,院學科帶頭人。1996年至1998年,在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民法學研究生班學習,畢業。楊玉凱的社會兼職有:遼寧英泰等律師事務所的兼職律師,全國法學理論教育研究會籌備組副組長,全國法學理論教育研究會東北地區負責人,遼寧省人大理論研究會理事,沈陽市仲裁委員會委員,遼寧省人民檢察院專家咨詢委員會專家委員,沈陽市科教工會法律顧問,遼寧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遼寧律師系列高級職稱評委,遼寧省行政法經濟法學會常務理事,遼寧省仲裁學會理事。
在教學工作中,楊玉凱為本科生講授《法理學》,《法學概論》,《經濟法概論》,《經濟法基礎理論》,《涉外經濟法學》,《合同法學》,《民法學》等7門專業課程;為民商法學碩士研究生講授《民法總論》,《物權法》,《外國民商法》,《繼承法》,《法學基礎理論》等5門專業學位課程。自1996年擔任碩士生導師以來,先后指導培養13名民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其中已有9人畢業獲碩士學位,1人以優異成績考取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博士研究生。
1987年7月和1989年7月,楊玉凱受國家教委的委托,兩次代表沈陽師范學院與其他6所高等院校的人員,共同組織舉辦"全國法學概論暑期講習班".1996年4月8日至12日,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在沈師院共同組織召開"紀念《民法通則》頒布十周年座談會",《遼寧日報》在頭版做專題報道。1999年2月,楊玉凱參加了中國和美國教育管理部門在美國舉行的"中美比較教育研討會".
自1989年以來,楊玉凱主持遼寧省教委的5項科研項目:11989年的《經濟合同法律制度研究》;21990年的《公安司法工作指南》;31992年的《涉外經濟法律實務研究》;41995年的《地方立法問題研究》;51998年的《依法治教方略研究》。1997年以來還主持了省科委3項科研項目:11997年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地方立法研究》:21999年的《高科技成果產業化問題研究》;32000年的《遼寧省高新技術開發區立法研究》。此外,還在1996年至2000年主持國家"九五"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人格權的法律保護問題研究》。
1986年以來,楊玉凱先后在《法學研究》,《法學研究動態》等國家級和省級學術刊物上發表《代位繼承和轉位繼承的區別》,《互有繼承關系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的繼承問題》,《經濟合同制度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利用經濟合同進行詐騙犯罪問題探討》等10多篇學術論文。1987年以來,楊玉凱的學術專著《民法學》,《涉外經濟法》和主編的教材,叢書,詞典《法學概論》,《經濟法概論》,《法理學教程》,《經濟法學》,《中國共產黨發展事典》(法學部分),《中學法律常識》等,先后由遼寧人民出版社,遼寧教育出版社等出版發行。1997年,楊玉凱受遼寧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和省科委的委托,獨立草擬了《遼寧省實施〈促進科教成果轉化法〉規定》。此草案獲得遼寧省人民政府省長常務會議和省人大常委會會議通過,正在施行。
1993年,楊玉凱獲遼寧省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1996年,被評為沈陽師范學院優秀教師,獲申請碩士學位授予權工作貢獻一等獎,被評為沈陽市教書育人先進個人。1997年,先后被評為沈師院優秀教師,沈陽市優秀教師。1998年,被沈陽師范學院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其主持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地方立法項目研究》,獲遼寧省政府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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