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一組筆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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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組真實的對話,背景是南京某派出所副所長在辦理某開設賭場案中,因對案件定性(治安或刑事)拿不準,需要先對游戲機是否具有賭博功能進行鑒定以確定是否達到刑事標準,在請示分局治安大隊長郭某時,郭明確表示不做鑒定,要求直接按治安案件處理。當事人(副所長)按照大隊長郭的指示,將案件按照治安定性處理。10年后,副所長被以徇私枉法罪判刑。
整個對話,彌漫著副所長的無奈——明知領導的指示不妥,又迫于領導對自己“生殺予奪”的權力不敢不從。實際上,這種無奈,基層公務員懂的都懂,尤以司法領域為甚——法外因素的干預,讓司法者苦不堪言(也有的樂此不疲)。
在一些地方的非法治環境里,基層公職人員的履職正陷入“風險死局”——做事時,遵循權力規則: 領導說辦就得辦,不辦就“辦你” ;追責時,遵循法律規則: 領導錯了,你也不能照辦,辦了就辦你。
這不就是“風箱里的耗子,兩頭受氣”嗎?遇上不靠譜的領導,怎么選都是坑,區別只在于:是現在被處理,還是將來被追責;是“小懲”還是“大辦”。
想起多年前辦理的一起涉黑案,我為“黑老大”辯護。在那個特殊的背景之下,案件從快從重。我審查數百本卷宗發現,從偵查到審查起訴,無論是程序還是實體,均存在多處硬傷,對“黑老大”的指控在法律上完全不能成立。開庭之前,我跟公訴人團隊的帶隊人某副檢察長溝通,講到案件存在的問題以及將來追責的問題,他也很誠實,坦言:天塌了有高個子頂著。
說實話,很多基層公職人員也這么認為。但從被控瀆職的諸多案件看,“高個子”很少會被同步追責。比如,上面的郭大隊長,就安然無恙。
扯遠了,回到話題本身。某些非法治環境的基層公務員履職“死局”如何破?又想起了前幾天我跟一位從軍隊轉業到公安工作的戰友的對話。戰友很通透,也是個學霸型人物,轉業幾年,把經濟類犯罪的罪名搞得相當透徹,是單位的專業權威,但就是進步不快,很多比他年輕的,不是升官就是發財。他說,回家后老婆也曾“笑話”他進步慢。他嘿嘿一樂:“進步快”有時候也意味著“進去快”。他老婆立馬啞火——前軍嫂還是很懂的,必須點贊,哈哈。
他跟我說:案子交給我,我就依法辦。要是想往里摻東西,愛找誰找誰,我不伺候。
說實話,我挺佩服他的,活出了獨釣寒江雪的意味。
“履職風險死局”到底該咋破?我覺得,這是個選擇題,而且沒有絕對答案,完全取決于公職人員自己——被當下“辦”還是將來辦、被領導“辦”還是法辦、付出暫時進步慢的代價還是后半生進去及后三代從業禁止的代價——似乎也不太難選。當然,無論哪個選項,其對應的結果也有個幾率問題,并非必然出現。
人,活在幾率之中。真是大實話啊。我也加一句,人也活在因果之中,無論哪種選擇,都種下了因,必然有果,只是何時出現及以何種方式出現的問題。
菩薩畏因,眾生畏果。常懷敬畏,慎始克終。
2026年1月28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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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志軍律師,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權益高級合伙人,刑事業務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東城區律師協會刑事業務研究會副主任,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碩士研究生校外導師 專業領域:專注于職務犯罪、經濟犯罪刑事辯護。電話(微信):139112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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