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關于增加無人駕駛航空器
臨時管制空域的通告
為維護我市人員密集場所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我市將增加無人駕駛航空器臨時管制空域,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制時段及區域
2026年1月28日18時至2026年2月3日18時,對以下區域垂直范圍真高120米以內的適飛空域進行臨時空域管制:
勝利路、阜陽路、明光路、長江中路、北一環路合圍區域;
潛山路、翡翠路、休寧路、習友西路合圍區域;
長江中路、南一環路、馬鞍山路、徽州大道合圍區域。
二、管制航空器類型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中規定的各類無人駕駛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三、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單位、組織及個人確有飛行必要的,應向國家無人駕駛航空器一體化綜合監管服務平臺提出飛行活動申請,申請應符合《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相關內容規定,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飛行。
四、依法嚴查違規飛行
臨時空域管制期間,請廣大市民及飛行愛好者主動配合,自覺遵守本通告規定,杜絕違規飛行。屆時,公安機關將聯合相關部門開展巡查。對于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予以依法查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發現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以向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或者當地公安機關舉報(舉報電話:0551—66262110)。
2026年1月27日
來源:合肥市人民政府發布
素材來源官方媒體/網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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