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江西男子朱某某在齊云山徒步失聯的消息讓人揪心。32歲的生命定格在陡峭懸崖下,這樣的悲劇任誰看了都會為其家屬感到悲痛。連日來,家屬承受著失去親人的痛苦,耗費心力組織搜救,這份煎熬與無助值得所有人同情。但隨著事件后續發展,懸賞金糾紛引發的熱議,卻讓原本令人惋惜的事件多了一層誠信層面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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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的脈絡并不復雜。朱某某失聯后,官方救援與民間力量多方搜尋無果,家屬為擴大搜救范圍,公開承諾“找到生還者獎10萬,找到身亡者獎3萬”。這份明確的懸賞公告,讓湖南的扶先生和兩名朋友動了心,他們冒著齊云山復雜地形、大霧低溫的風險,進山搜尋了9天,最終在懸崖下找到了朱某某的遺體。從常理來說,扶先生等人完成了懸賞公告中的約定,理應獲得3萬元賞金。
可令人意外的是,家屬僅支付了4800元。扶先生表示,這4800元連進山的油費、伙食費都不夠,更別說9天的辛苦付出,他討要剩余賞金時還被失聯者哥哥刪除了微信。而家屬一方則稱4800元是扶先生等人提出的,愿意協商解決。無論雙方各執一詞的細節如何,有一個核心事實無法回避:家屬公開發布了懸賞承諾,扶先生等人完成了指定行為,這份承諾就應當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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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條明確規定,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特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的,完成該行為的人可以請求其支付。這意味著懸賞廣告并非隨口說說,而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家屬或許因失去親人而悲痛,或許存在經濟壓力,但這些都不能成為違背承諾的理由。當初發布懸賞,是為了借助社會力量尋找親人;如今目的達成,卻違背承諾,不僅寒了扶先生等人的心,更會影響公眾對懸賞行為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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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想,如果懸賞承諾可以隨意反悔,今后再有人遭遇失聯等緊急情況,家屬發布懸賞時,還會有多少人愿意挺身而出?扶先生等人冒著迷路、墜崖的風險參與搜救,圖的不僅是賞金,更是對這份公開承諾的信任。誠信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基石,更是社會良性運轉的保障。家屬的悲痛值得同情,但不能以犧牲誠信為代價。
做人要言而有信,這是最基本的道德準則。懸賞承諾既然說出口,就該說到做到。希望家屬能正視這份承諾,與扶先生等人真誠協商,兌現應有的賞金。這不僅是對搜救者付出的認可,更是對誠信底線的堅守。唯有如此,才能不讓善意被辜負,不讓承諾變空話,讓社會多一份信任與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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