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恩施州州直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調配暫行辦法》(恩施州組通〔2015〕62號)及州委編辦使用編制批復精神,中共恩施州委政策研究室面向州直單位選調1名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人數
綜合文稿崗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范圍
州直單位在編在崗公務員。
三、資格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年齡40周歲及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5.具有2年以上文稿寫作工作經歷;
6.公務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7.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進入公務員隊伍或現工作單位時有服務期限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未滿試用期的;
7.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其他不適宜調動的。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此方案經州委組織部批準后,在州級官方網站發布選調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30日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采取自愿報名、單位推薦的報名方式,報名人員提交《恩施州委政研室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需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恩施州委政研室選調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字)一式2份,編制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干部任免審批表》復印件(需到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復印加蓋公章),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年以上文稿寫作工作經歷證明(所在單位據實開具),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記照2張等資料,到州委政研室(州委主樓二樓212室,聯系電話:8222462)現場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一般不得放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選調全過程,在選調任何環節發現報名人員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選調資格。如崗位計劃選調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之比未達到1:3,報調配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保留(核減或取消)該選調崗位。
(三)組織測試
測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占50%,面試占50%,總分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照選調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和公文寫作水平等。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四)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察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政治素質、業務水平、身體狀況、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選調單位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組織考察對象在具有公務員體檢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承擔)。若因考察、體檢出現缺額,報調配主管部門同意后予以遞補。
(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經室務會研究,按照人崗相適原則,結合測試綜合成績、考察和體檢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六)公示
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州級官方網站、原工作單位和選調單位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7天。
(七)調動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程序報調配主管部門審批,辦理調動手續。
附件1??州委政研室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2??州委政研室選調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docx
中共恩施州委政策研究室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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