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冬日鄉村,男青年突然被殺。兇手潛逃,命案背后隱藏什么樣的恩怨情仇。14年若隱若現,警方艱難追蹤抽絲剝繭。
1996年11月22日的這天清晨,正是初冬季節,睢縣西陵寺鎮胡吉屯村的村東地突然響起凄慘的哭聲,青年周占勇躺在血泊之中,已經死亡。接到報警,睢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趕到了現場。
這天一早,周占勇吃過早飯,跟母親打了個招呼,扛著鐵锨去村東墊路。然而他的母親萬萬沒有想到,她的小兒子這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周占勇的母親怎么也想不明白,早上還有說有笑的小兒子就這樣轉眼間與家人陰陽兩隔。那么到底是誰將周占勇置于死地呢?
經過對現場目擊證人的調查,警方迅速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是同村青年王洪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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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軍與周占勇之間到底發生了什么事情,血案又是怎么發生的呢?
據當時案發現場的目擊證人稱,兩人在早上墊路時遇見,突然爭吵起來,言辭之間好像說到同村的一位女孩以及手帕和兩根火腿腸什么,然后王洪軍就怒氣沖沖地回家拿來一把水果刀。追趕上周占勇,問其身上連刺兩刀,致周占勇當場死亡。而王洪軍在作案后早已逃之夭夭,不知去向。
警方圍繞王洪軍的社會關系進行大范圍排查,王洪軍的家人卻表示王洪軍在外逃后,完全切斷了與家人的聯系,他們也不知道他究竟藏身何處。
警方推測那位姑娘與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可能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警方調查了目擊證人曾說到兩個人爭執時提到的同村的一位姑娘,發現這位姑娘對王洪軍的行蹤也一無所知。睢縣警方一直緊盯此案,也收集到一些支離破碎的信息,王洪軍先潛逃到開封市杞縣姐姐家中,向姐姐索要了一些錢財之后就不見蹤影。
一晃幾年過去了,王洪軍一直杳無消息。
民警尋找他的足跡遍布許多城市。只要有消息,民警就會全力尋查,但是,幾經風雨,始終沒有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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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軍究竟潛逃到了哪里?難道他的出逃沒有留下一點蛛絲馬跡嗎?
時間在悄悄地流逝。十幾年一晃就過去了,周占勇母親的淚水快流干了,王洪軍一日逍遙法外,她就一日不能釋懷。王洪軍的家在他們村上屬于大姓,村上大部分人都和他家有著或近或遠的親屬關系,所以大家對他的事都諱莫如深,一問三不知。面對這位母親的淚水,民警的心頭也像壓了塊石頭。
2010年3月,睢縣公安部門對歷年命案積案開始攻堅。王洪軍案件被商丘市公安局列為掛牌督辦案件。
警方分析,當年的王洪軍負案在逃時十分匆忙,只從他姐姐那里借得少數錢款,而他在外面要維持生活,肯定還會想方設法和家人聯系。
警方對王洪軍的社會關系再次進行仔細梳理,就在這時,一名知情人向警方提供了一條重要線索。王洪軍的姐姐家突然增添了一個小男孩的戶口,她姐解釋說這個孩子是她在鄭州住院時撿到的,不知道孩子父親是干什么的。然而辦案民警從王洪軍姐姐躲閃的眼神中,推測這個小孩的來歷絕不會像她說得那樣簡單。
民警追問撿孩子的醫院等相關細節時,王洪軍的姐姐一問三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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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這個孩子到底是從哪里來的,他會跟王洪軍有什么關系嗎?
警方組織人員到這個孩子所在的學校去見校長和班主任,問這個小孩的父親和母親叫什么名字。孩子倒是把自己知道的東西都對民警說了,說他父親叫建軍母親叫霞,至于都姓什么小孩說不上來。
孩子口中的父親建軍會不會就是潛逃之后改名換姓的王洪軍呢?難道說王洪軍在這十幾年在逃的時間里與這位叫霞的女人結婚,還生下了這個孩子?
沒過多久,這個孩子又被人接走了,警方堅信,王洪軍的姐姐一定是知情人,她應該知道王洪軍的確切消息。
在警方的訊問中,王洪軍的姐姐終于說出了一個驚天的秘密。
原來這個小男孩就是潛逃外地的王洪軍和那個叫霞的女人所生的孩子。孩子是霞送回來的,又是霞接走的,王洪軍始終沒有露面。
那么這個叫霞的女人究竟在哪里呢?王洪軍和她是不是生活在一起?
據王洪軍的姐姐交代,霞平時說她在青島打工,至于王洪軍是否也在青島倒不清楚。時機稍縱即逝,專案組成員張亞非帶隊即刻趕赴青島調查。此時,警方手中只有王洪軍19歲時的照片。十幾年過去了,王洪軍的相貌一定會發生大的變化。對于王洪軍的老婆,警方只知道她叫霞,年紀30多歲,沒有其他更多的信息。而青島的打工者數不勝數,這樣去找一位叫霞的女人就如大海撈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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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員在青島警方的配合下,發動當地的居委會,對工地的民工逐個進行登記造冊,以計劃生育的名義進行排查。發現一個叫申某紅的一個女的,帶一個小男孩,和警方掌握的犯罪嫌疑人老婆的特征相似。
睢縣警方迅速派出另一路民警趕赴申某紅的戶口所在地周口淮陽調查,證實這位手持申某紅身份證的女人真實姓名叫申某霞,她使用的是她妹妹的身份證。
為什么她不用自己的真實姓名?她到底想要隱藏什么樣的秘密?難道她就是那位叫霞的女人?她是否知道王洪軍在逃殺人嫌犯的真實身份?
這個叫霞的女人面對警方的詢問一問三不知。
就在此時,辦案民警從霞的手機上發現了一條編輯完成卻沒有發出的短信。就是這條沒有發出的短信,使迷霧重重的追蹤看到了一線曙光。信息的大概意思就是:“占軍,聽咱爸說你近期去了遼寧,前段你給我寫的信我收到了,也不知道給你寄的錢和藥你收到沒有?”
看到這條短信,警方判斷,難道王洪軍已經潛逃到了遼寧?王洪軍的隱身之地究竟在什么地方呢?難道說王洪軍在這十幾年潛逃的日子里,又犯下罪行,并被關進了遼寧的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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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這次追捕萬無一失,王連生連夜帶隊前往遼寧展開工作。在遼寧的六個監獄之中,經過三天的緊張查找,警方終于在凌源第三監獄發現了一個名字叫做潘某的檔案,上面竟然寫著住所地是“鄭州市老鴉陳”,曾用名張占軍。
王連生將這個人的照片拍下來,用彩信傳給了睢縣公安局里的另一路專案民警。經受害人的家屬以及村民多人的辨認,確認此人正是睢縣警方苦苦尋覓了14年的犯罪嫌疑人王洪軍。
為了押解順利,一路上民警并沒有跟王洪軍談及案情,還是以他的化名潘某稱呼他。隨著離睢縣的越來越近,王洪軍明白14年前那個冬日所犯下的罪行終于到了償還的時候,此時的他放聲大哭。雖然已經過去了14年,犯罪嫌疑人王洪軍仍然對案發地記憶猶新。
7月12日,王洪軍對當年的案發地胡屯村的東北地作了指認。14年了,死者周占勇的母親終于可以釋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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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14年前的那個冬日早晨,命案究竟為什么發生,在犯罪嫌疑人王洪軍潛逃的14年中,究竟又發生了什么事情?為什么他會現身在監獄之中呢?在他潛逃的生涯里,又犯下何種罪行呢?
在睢縣看守所,記者見到了王洪軍。據王洪軍講,當年他用水果刀將周占勇刺死之后,將刀扔在村西地里,一口氣跑到了杞縣付集鄉他姐姐家里,姐姐給了他40塊錢。他就又倉皇逃到了鄭州。王洪軍也曾經偷偷摸摸在一家裝修工地上打工,就在這家裝修工地上,他認識了霞,當時霞在老家已經訂婚。為了和王洪軍在一起,霞不顧父母的強烈反對,退了婚約。
整天需要在謊言中生活的王洪軍與申某霞生了兩個兒子,但他依然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2006年,他竄到信陽盜竊、搶劫,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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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在因盜竊、搶劫服刑時,王洪軍的名字變成了潘某?
原來他在一次偷竊時,偷得山東曹縣一個村民的身份證。隨后,他手持這個身份證,化名潘某,一次次躲過警方的追查。令他萬萬想不到的是,在遼寧監獄里,他仍然會被睢縣警方挖了出來,讓他重新面對他14年前在村東所犯下的罪行。
那么,在那個冬日的早晨,案件究竟是怎樣發生的呢?
據王洪軍交代,血案的起因是當時他正在和村里的一位姑娘談對象,而受害人周占勇在私下里曾經送給那位姑娘一塊手帕和兩根火腿腸。那時的王洪軍正是十八九歲血氣方剛之時,沖動之下就此犯下大錯。
1996年11月22日,那個冬日的清晨,雖然已經過去了14年,王洪軍對命案發生時的一切都還記得清清楚楚,那短短的幾分鐘,使一個青年無辜喪命,另一個青年要用一生償還他的罪行。人都是在沖動的時候犯下大錯,對于現在的王洪軍來說已經追悔莫及。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外逃14年的王洪軍終被警方從獄中“挖”了出來,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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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語有“人之年少,血氣方剛,戒之在氣”之謂,大致的意思是人在少年時代,氣血剛剛形成,往往容易動氣,應該慎重地誠勉自己。這是對廣大青少年的一種人生告誡,對青少年來說,由于處在特定的人生階段,尤其是在處理感情問題時,如若選擇不好方式,把握不好分寸,往往輕則傷人累己,重則鑄成大錯,追悔莫及。
本案當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因同時追求一個女孩子發生摩擦,如若雙方有一方稍稍退讓一些,則不致發生如此慘案,怎奈無論是犯罪嫌疑人還是被害人,均是年屆成人的愣頭小伙,根本不懂得在處理問題時選擇溫和的方式和把握適當的分寸,更不懂得人生不僅只有愛情,比愛情更重要的還有很多——自然也包括生命。最終形成在外人看來爭風吃醋、殺人害己的局面。
人常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筆者在此提及這句話本無宣傳因果循環之說道的故意,但作為一個普通的自然人在社會面前,在強大的自然規則、人文規則、道德規則乃至法律規則面前,理應保持一種持重和敬畏,敬畏規則的力量。并且應該認識到,若不敬畏規則,必將受到規則的懲罰的規律。殺人一命,潛逃十四載,隱姓埋名、娶妻生子,看似逃過一劫,本可安度余生;然,惡習難改,盜竊、搶劫屢有發生,縱使入監,最終亦難逃法網。可謂是法律懲罰犯罪的最恰當體現,更應被認為是規律本身作用的結果。
倘使人人皆敬畏此種規律,則社會可昌平,人民可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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