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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做公益,這段時間李亞鵬口碑反轉了。
人們認為,雖然李亞鵬不會做生意,可他卻在真正做公益。人們的態度值得高興,說明善良有愛心的人仍然是社會主流。聚沙成塔、星火燎原,“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凍斃于風雪”,這才是我們社會的希望之所在。
可也是因為做公益,陳行甲最近卻陷入高薪爭議之中。李亞鵬的事兒,我的上一篇文章已有呈現,這篇咱們不再贅述,注重討論陳行甲的經歷和遭遇。
陳行甲為何陷入高薪爭議,主要是近期基金會公布了2024年度工作報告,其中一個數字讓他瞬間陷入熱議,陳行甲在2024年的年薪高達73萬元。后來又有網友扒出陳行甲在2023年的年薪更高,拿到了90萬元。
于是,網絡上爭議鼎沸,有的網友認為,做公益不宜拿高薪酬,這會消解公益的組織屬性;有的網友則認為,公益人也是人,不是觀音菩薩,救苦救難式公益走不遠,公益人應該有體面、合理的薪酬。兩方站在各自的角度上,似乎都不無道理。
個人認為,陳行甲的事兒,正是代表著社會對公益事業的一種觀點碰撞。以往的公益事業在外人看來,就是一種“救苦救難,莫談錢”的事業,從事這個行業的人自然有著異于普通人的道德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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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今有人意識到,做公益不是單純一腔熱血就可實行并落地的,它需要撬動政府、企業以及社會大眾等各方力量。中間也需要像一家企業一樣,有良性運轉的機制,有能做事、做好事的人才團隊的協同配合,有完善的激勵與績效機制,從而讓善行抵達最需要的人身上,讓善財發揮它最大的社會價值。
那么回歸到大家對陳行甲高薪的爭議上,需要厘清的是,他這些年到底為公益事業做了多少事兒,有沒有可衡量、可追溯的救助案例以及公開透明的財務流程,想必若這些清楚了,大家的爭議也就少了很多。
其實基金會的運行,是有法律法規的支撐的。據《南風窗》報道,慈善法規定,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基金會,年度管理費用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陳行甲擔任副理事長的恒暉公益基金會年報顯示,2024年該基金接收捐贈現金2123萬元,公益活動支出2213萬元,管理費占總支出的5.3%。這一管理費用在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范疇之內,比例也并不算高。
不過,與我國普遍的基金會的薪酬標準相比,恒暉公益基金會屬于偏高的水平,同樣是2024 年度,該基金會專職人員的平均薪酬為32.75萬。
現在陳行甲發視頻稱,在完成職務交接后,不再從恒暉基金會領取薪水。1月20日,俞敏洪官宣,聘請陳行甲為新東方總顧問,年薪150萬元。對陳行甲算是一次未宣之于口的力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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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公益的事兒,具體到陳行甲這個人身上,還是有一些復雜性可言的。他曾是那個堅決反腐的縣委書記,主政湖北巴東縣期間,把縣長、副縣長等一大長串的官員都送進去“踩縫紉機”了。他在2016年申請辭去縣委書記職務,然后投身公益事業,至今已經十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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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說呢,現在不少人說陳行甲是“沽名釣譽”“立人設”,不論是之前的反腐,還是現在的公益。個人認為換位思考,當你坐上一縣的縣委書記時,你也能鐵腕反腐,也能毅然辭去職務投身公益事業,一做就是十年。那敢于立這種“人設”不該給予掌聲嗎?太多的人都崇尚中庸之道、崇尚隨大流,像陳行甲這類敢于標新立異、敢于對抗潛規則的人,不值得給予支持嗎?
當然陳行甲并非完人,若他還在從事公益事業,他也不能因身上的光環而做“擋箭牌”,他的言行仍需要處于大眾監督之中。不過如今,陳行甲已經辭去基金會職務,開啟另一段人生。
大眾喜歡李亞鵬,支持李亞鵬這種“只救助、不獲利”的公益人,但畢竟像李亞鵬這種全靠個人道德感支撐做公益的是少數。更多的是像陳行甲這樣的人,他們熱愛公益事業,也有讓自身生活更好的訴求。只要這種是建立在公開公正、透明可追溯的制度體系之上,應該給予寬容和支持。
所以做公益,李亞鵬和陳行甲,兩個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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