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余本地視頻號推薦
隨著無人機應用場景的普及
不少愛好者喜歡操控無人機拍攝美景、記錄生活
但你知道嗎?
隨意放飛無人機
尤其是闖入管制空域
可能觸犯法律紅線!
1月14日
新余市公安局渝水分局姚圩派出所
依法查處一起無人機違規飛行案件
切實維護了轄區內低空安全管控秩序
消除了潛在安全隱患
近日
姚圩派出所接到上級下發的工作線索
轄區內有無人機異常飛行
接到線索后
民警迅速展開調查
鎖定無人機操控者艾某某
并將其口頭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
![]()
經查
艾某某是一名無人機飛行愛好者
購置無人機實名注冊后
在未取得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準的情況下
2025年上半年
先后三次操縱無人機闖入管制空域飛行
嚴重威脅了轄區內空域安全和公眾安全
其行為已違反民用無人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相關規定
姚圩派出所依法對艾某某作出行政處罰
無人機飛行,這些規矩必須懂
很多無人機愛好者可能覺得“飛著玩而已,沒什么大不了”,但事實上,無人機“黑飛”的危害極大,可能干擾民航飛行、威脅公共安全、侵犯他人隱私等。在此,警方為大家梳理了無人機飛行的核心規矩:
1.實名登記:購買無人機后,需在國家相關平臺完成實名注冊登記,并在機身粘貼登記標志。
2.空域申請:飛行前要提前查詢飛行區域是否為管制空域,若需在管制空域飛行,必須提前向空管部門或公安機關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飛行。
3.高度限制:在非管制空域飛行,輕型無人機飛行真高不得超過120米,避免影響航空安全。
4.禁飛區域:機場凈空區、軍事管理區、政府機關所在地、人群密集場所等區域,嚴禁無人機飛行。
法條鏈接
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違法飛行、升放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升空物體】違反有關法律法規關于飛行空域管理規定,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或者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升空物體,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飛行、升放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航空運動器材、升空物體非法穿越國(邊)境】飛行、升放前款規定的物體非法穿越國(邊)境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十九條規定:
國家根據需要劃設無人駕駛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簡稱管制空域)。
真高120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區、空中限制區以及周邊空域,軍用航空超低空飛行空域,以及下列區域上方的空域應當劃設為管制空域:
(一)機場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
(二)國界線、實際控制線、邊境線向我方一側一定范圍的區域;
(三)軍事禁區、軍事管理區、監管場所等涉密單位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
(四)重要軍工設施保護區域、核設施控制區域、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生產和倉儲區域,以及可燃重要物資的大型倉儲區域;
(五)發電廠、變電站、加油(氣)站、供水廠、公共交通樞紐、航電樞紐、重大水利設施、港口、高速公路、鐵路電氣化線路等公共基礎設施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
(六)射電天文臺、衛星測控(導航)站、航空無線電導航臺、雷達站等需要電磁環境特殊保護的設施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
(七)重要革命紀念地、重要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周邊一定范圍的區域;
(八)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規定的其他區域。
管制空域的具體范圍由各級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按照國家空中交通管理領導機構的規定確定,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民用航空管理部門和承擔相應職責的單位發布航行情報。
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批準,不得在管制空域內實施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活動。
管制空域范圍以外的空域為微型、輕型、小型無人駕駛航空器的適飛空域(以下簡稱適飛空域)。
《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
組織飛行活動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并處暫扣運營合格證、操控員執照1個月至3個月;情節嚴重的,由空中交通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飛行6個月至12個月,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門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吊銷相應許可證件,2年內不受理其相應許可申請。
違反本條例規定,未經批準操控微型、輕型、小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內飛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劃定的空域外飛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飛行,可以處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實施違規飛行的無人駕駛航空器,并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天空不是法外之地
無人機飛行更不能“任性而為”
渝水公安將持續加大
對無人機違法飛行行為的查處力度
對各類“黑飛”“亂飛”行為
堅持“零容忍“并依法從嚴處罰
構成犯罪的
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轉發提醒身邊飛友
切勿心存僥幸
如有發現無人機違規飛行行為
可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
來源:渝水公安 姚圩派出所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