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快來點個關注,下次串門不迷路。

隨著春節的臨近,交通安全問題再度被全國各地提上重點日程,不少城市都已經在部署開展交通專項治理行動。
比如,查酒駕就是每年春節前后雷打不動的行動。
這兩天,小編刷到一段視頻,一位網友把車開回了院子,結果被誤認為躲酒駕的交警追上門“吹氣”。
雖然只是一場誤會,也能反映出交警對酒駕問題的重視,而且清查的范圍已經不僅局限在市區,不少農村的村口、鄉道上都能看到交警執勤的身影。
對此,網友們也是意見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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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覺得,都開始跑到鄉下查酒駕,未免有些小題大做了,甚至有人指責是為了“罰款”。
也有網友支持交警的做法,稱酒駕本就不分城市和農村,尤其是鄉下法律和安全意識淡薄,過年又愛面子,酒駕的司機更多,嚴一些是為了他們好。
小編也很支持交警的做法,酒后開車一點好處都沒有,就應該好好管一管。
除此之外,電動車也成為這些年被管理的重中之重。
從淘汰“老年樂”,到出臺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再到強制戴頭盔、清理擋風被和雨棚等措施,每一次只要有與電動車相關的動作,都格外引起公眾的關注。
眾所周知,中國是全球最大的電動車產銷大國,也是當之無愧的最大消費國。
據最新的數據顯示,我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高達3.8億,高于私家車數量。
比如,一向以管理嚴格著稱的深圳,僅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就超過600萬輛,而截止到2025年12月份,深圳市機動車保有量也不過只有473.29萬輛。
這么多電動自行車,怎么管理也是一個不小的難題。
由于絕大多數城市電動車無需證照就能上路行駛,如果沒有現場交警執勤,道路監控很難對其起到警示作用。
如此一來,電動車違規行駛的現象也就越來越多,闖紅燈、逆行、隨意變道等違法行為成了部分電動車主的家常便飯。
對此,各地也是在絞盡腦汁地想辦法。
比如,北京一方面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也需要辦理行駛證,同時在市區部分路口安裝、升級非機動車交通違法高清探頭,對電動車闖紅燈、逆行、駛入機動車道等違法行為進行自動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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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市民都反映,收到了“北京交警”發送的違章告知短信。
據北京交管12123熱線的工作人員介紹,這類短信大多只是提醒,如果涉及到處罰,需要市民到執法站才能處理。
對于北京網友曬出的電動車違章短信,網友們也是紛紛叫好。
北京有大動作,一向對電動車管理嚴格的廣東也不遜色。
據羊城晚報早前報道,為進一步規范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行駛秩序,廣東省公安機關已于2026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為期1年的摩電專項整治行動。
而且,廣東省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專項整治第二次集中統一行動也已經開始了。
據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為了避免“電雞”違規被攔后易逃竄、難截停的執法痛點,此次深圳交警獨創了“鏈路式”執法模式,并啟用了無人機輔助,大大提高了執法效率和路面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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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鏈路式”執法,這還的確是一個新鮮的詞匯,它到底有什么突出的優點?
據工作人員介紹,就是在查車路段的車道虛線上擺放一排反光錐,形似一條堵截的“鏈條”。
惹電動自行車強行闖入,執勤交警先進行攔停,再利用反光錐進一步壓縮電動自行車的逃竄空間,來迫使電動車減速甚至停下。
同時,無人機利用空中優勢,一方面可對違規車輛進行喊話,提醒行駛在機動車道的電動車返回非機動車道。另外,如果發現遠處有沖卡、掉頭等苗頭,及時向執勤交警發出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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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么看起來,這個“鏈路式”執法確實有一定的優勢。
不過,雖然有很多人表示了支持,評論區也有不少網友對此表達了不同的觀點。
有網友覺得,深圳如此興師動眾地查電動車“太狠”,對廣大電動車駕駛員來說,有些不夠公平。
在他們看來,機動車違法的現象也很頻繁,比如占用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違停,也沒見有交警用這么大的陣勢去管一管。
有人怒吼求放過,并質疑:騎電動車的本就是收入相對較低的群體,為什么要這么一而再再而三地針對他們?
其實,小編倒是想替當地交警說兩句話。
別管這個模式有沒有“獨創性”,是不是一些網友口中的言過其實,交警查電動車的目的也是為了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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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它針對的只是“不守法”的那部分電動車駕駛員。
看到查車的就躲,甚至硬闖,那必然是有問題的,駕駛員心里也明白,被警告甚至罰款的原因一定是自己做了錯事。
如果大家都守法出行,深圳交警查電動車的動作再大,跟我們又有什么關系?
相比一些城市一刀切的禁止,小編反倒覺得,如果能通過嚴格的管理,讓電動自行車都能“守規矩”,不是很好的事情嗎。
為什么有些人一邊高喊著電動車違規太討厭,一邊又要嘲諷交警嚴格執法“不近人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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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編看來,在電動車載人、擋風被這類問題上有商量的余地,但在闖紅燈、逆行這類原則上,管的狠一點沒有任何問題。
這個畫面看起來有些“夸張”,其實想一想,交警應該也是無奈之舉。
電動車不像機動車一樣,相對比較靈活,碰到查車拐彎、掉頭都比較方便,如果動用警力去追,期間萬一造成碰撞,對交通安全是一種破壞,交警還要負責任。
其實這些年來,涉及電動自行車管理的爭議很多,很多網友都在呼吁管理部門能夠“手下留情”,但前提是駕駛員是不是也要爭點氣?
電動車的生存空間被壓縮,很大一部分原因都是違規行駛給做出來的。
如果不去反思自己,只把責任推到交警身上,很顯然也是不公平的,也不符合道路交通法的立法精神。
對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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