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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以為開完庭就萬事大吉,只能回家坐等判決書。其實庭審結束,絕不等于大局已定。法官撰寫判決書需要時間,這正是當事人查漏補缺、積極爭取的寶貴機會。具體該怎么做呢?
第一,主動溝通,但務必得體有效。
很多人怕打擾法官,開完庭便不再聯系。其實,在判決作出前,就案件關鍵細節(jié)、新的重要線索或法律理解上的疑問,與法官或書記員進行合理、必要、簡練的溝通,是當事人的權利。溝通不是糾纏,核心在于補充對裁判有實質影響的信息。例如,前述案例中,若發(fā)現對方有隱匿財產的新線索,及時告知法官就至關重要。記住,法官中立裁判,需依靠雙方提供的材料,你的主動與清晰,有助于法官更全面地把握事實。
第二,梳理觀點,提交書面意見。
庭審時間有限,你可能因緊張或經驗不足,未能充分、有條理地闡述核心觀點。此時,一份重點突出、邏輯清晰的庭后書面意見價值極大。它不是你庭審發(fā)言的簡單重復,而是對爭議焦點、法律適用以及對你方最有利事實的深化與總結。將你認為最重要、但庭審未及詳述的理由,以書面形式呈交,能確保法官在評議時充分考慮你的立場。提交宜早不宜遲,最好在庭審后一周內完成。
第三,補交證據,需符合規(guī)定。
這是最容易實現逆轉的一環(huán)。法律并非鐵板一塊,對于確因客觀原因庭后才發(fā)現或取得的新證據,以及庭審結束后才形成的證據,法院通常應當接收并可能重新組織質證。關鍵在于兩點:一是證據必須真實、合法,絕不可偽造;二是必須與案件核心事實有直接關聯。提交時,務必附上一份規(guī)范的《證據清單》,寫清證據名稱、來源及想要證明的關鍵事實,方便法官高效審閱。需警惕,若證據開庭前早已持有卻無正當理由不交,補救機會將大打折扣。
除了以上三件核心要務,你還可以:
關注程序進展:了解大概的審限,心中有數,避免過度焦慮。
著手后續(xù)準備:無論預估結果如何,都可先初步了解上訴期限、申請執(zhí)行等后續(xù)流程,做到未雨綢繆。
系統整理材料:將本案所有材料系統歸檔,這既是寶貴的個人檔案,也為可能的后續(xù)程序節(jié)省時間。
總之,訴訟是貫穿始終的盡責與專業(yè)。庭審落幕,只是階段性完成陳述,而庭后的主動、細致與專業(yè)補救,往往是推動天平向己方傾斜的最后一股有效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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