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涿州,一場圍繞親情、財產與贍養義務的糾紛正在上演。國企高管夫人連某(1961年生)將身為國企高管、身價過億的兒子任甲告上法庭,控訴其“身價億萬卻不贍養自己”。而兒子任甲則稱父親早已一次性給了母親600萬,雙方各執一詞,揭開了這個曾經的國企干部家庭的復雜內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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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變故:從國企干部家庭到婚姻破裂
連某的丈夫任某福原是中鐵十八局干部,曾擁有多重身份光環。然而,任某福兩次犯罪,2024年釋放后與第三者同居并育有私生女,隨后向連某提出離婚。這一婚姻變故成為連某與兒子任甲矛盾激化的導火索。
財產糾葛:五套房產與300平別墅的歸屬爭議
任某福與連某共有五套房產,其中一套面積300多平米的別墅,因任某福當時的國企干部身份,登記在兒子任甲名下。連某在訴訟中要求將該別墅產權變更至自己名下,她哭訴自己無工作無收入,丈夫的離婚訴求讓她的生活陷入困境。
贍養之爭:母親的“億萬兒子不贍養”與兒子的“600萬補償”
連某指控兒子任甲在鄭州擔任國企高管,自營事業身價過億,卻從未履行贍養義務。而任甲則表示,父母名下房產眾多,2023年父親一次性給了母親600萬,父親未出事前,單位每年給的50萬補助也直接轉給母親。此外,去年連某曾起訴任甲要求每月支付1萬元贍養費,法院最終判決每月500元,任甲稱已按判決支付。
法律與倫理的交織:贍養義務的界定與財產權益的平衡
這起糾紛不僅是家庭內部的矛盾,更折射出法律與倫理在財產分割和贍養義務上的復雜關系。根據我國法律,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而父母與子女間的財產關系也需遵循法律規定。在本案中,別墅的產權登記在兒子名下,其歸屬需結合購買時的實際情況和相關法律條款來判定;同時,任甲是否盡到贍養義務,也需綜合其經濟狀況、支付記錄以及連某的實際需求來考量。
社會反思:財富背景下的家庭關系與責任
這起發生在國企高管家庭的糾紛,引發了社會對財富背景下家庭關系和責任的思考。當親情遭遇財產糾葛,如何在法律框架內維護各方權益,同時兼顧倫理道德層面的家庭責任,成為值得探討的話題。它也提醒人們,在追求物質財富的同時,不應忽視家庭情感的維系和責任的擔當。
(新聞線索來源: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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