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2026年春節期間
本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上海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現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區燃放煙花爆竹。
二、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三、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個人,公安機關將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鼓勵市民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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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曹雋
資料:區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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