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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識局智庫研究組
最近,一則來自國家稅務總局,通過新華社、人民日報等權威官媒廣泛傳播的消息頗為引人關注:稅務部門提醒居民個人對2022年至2024年這近三年從境外取得的收入進行自查,并依法補報納稅。
這看似是一則常規通知,但其背后釋放的信號卻極為強烈,意味著針對個人境外收入的稅收監管環境發生根本性變化。
信號一:從“立法”到“執法”,全球征稅從“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中國個人所得稅法一直明確規定,中國稅收居民需就其全球所得(即境內+境外收入)向中國政府申報納稅。
這并非新政策,而是國際通行的規則。
然而,過去受限于信息和技術,稅務部門難以全面掌握居民在海外的資產和收入情況,導致這條規定對部分納稅人而言約束力不強。
此次高調提醒自查,核心信號是:“狼”真的來了。
這表明,稅務部門已經具備了強大的監管能力,決心將法律條文落到實處,全球征稅進入“動真格”的階段。
信號二:技術賦能,境外資產進入“透明時代”
為什么稅務部門現在有底氣“動真格”?
核心驅動力是技術的飛躍。
一是CRS(共同申報準則),這是關鍵“殺手锏”。
目前已有上百個國家(包括瑞士、新加坡、香港、開曼群島等傳統“避稅天堂”)加入CRS框架。
簡單說,這些國家和地區會定期將中國稅收居民在本地的金融賬戶信息(如賬戶余額、利息、股息等)自動交換給中國稅務機關。
你在海外有多少存款、賺了多少利息,稅務部門可能一清二楚。
二是金稅四期,這個強大的系統正在實現“以數治稅”。
它能夠打通銀行、社保、工商、海關等多部門數據,并與CRS傳來的海外信息進行交叉比對。
一旦發現你的境外賬戶有資金流入,而你在國內的個稅申報記錄卻是零,系統會立刻發出預警。
所以,這次“自查”更像是一次“溫柔的警告”:我們已經能看到你了,請主動站出來,否則下一步就是精準稽查。
信號三:“自查”是窗口期,合規與否后果天差地別
稅務部門沒有直接動手稽查,而是先給一個“自查”的機會,這體現了智慧,也劃下了一條清晰的“紅線”。
主動補報 = 從寬處理:如果你在自查期內主動補正申報,補繳稅款和滯納金(每日萬分之五),那么通常不會被認定為惡意“偷稅”,避免了罰款(0.5-5倍)和更嚴重的法律責任。這是化解歷史風險的“安全通道”。
被查出來 = 嚴厲處罰:如果過了窗口期,被稅務部門通過數據比對查出來,性質就可能變為“偷稅”。屆時,追征期不受三年限制,而且面臨高額罰款,甚至刑事責任。
這其實是一道選擇題:是主動面對、低成本合規,還是被動等待、高風險受罰?
信號四:監管焦點明確,哪些人需要特別注意?
這次提醒,精準指向了以下幾類人群:
一是在海外工作、提供勞務的上班族。其境外工資薪金,需要在國內申報。雖然可能在當地已繳稅,但可通過抵免政策避免重復納稅。
二是有海外投資(股票、基金、房產等)的人。其買賣境外股票、基金的收益,境外房產的租金、出售收益,從境外公司分得的股息等,都需要申報。
三是“數字游民”和跨境自由職業者。其為境外公司提供設計、編程、咨詢等服務取得的收入,即使人在國內,也屬境外所得。
四是在境外擁有大額金融資產的高凈值人士。CRS主要交換的就是金融賬戶信息,這類人群是重點監管對象。
淺見以為,這次提醒是一個分水嶺事件。
它宣告了依靠信息不透明來隱匿境外收入的時代徹底結束,中國的稅收監管能力已與世界先進水平接軌。
對于納稅人而言,這不僅是義務,也是一次優化自身財務合規性的契機,建議與此相關的朋友:
首先,立即行動,系統自查。認真梳理過去三年(甚至更早)的所有境外收入流水,對照政策,評估風險。
其次,主動申報,把握窗口期。如有漏報,務必通過“個人所得稅”APP或辦稅大廳主動補報。這是成本最低的解決方案。
再次,保留憑證,善用抵免。妥善保管在境外的完稅證明,申報時依法申請稅收抵免,維護自身權益。
同時,對于稅務情況復雜的個人,建議尋求專業稅務顧問的幫助,確保未來的全球資產配置和收入取得方式在合規的框架下進行。
這次通過權威官媒發布提醒釋放的信號已經再明確不過,守法合規是唯一的正途。在稅務監管的“天眼”之下,主動擁抱透明,方能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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