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飲品的生產日期為2025年11月12日,生產廠家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時間也為當日。是巧合還是貓膩?律師分析,可能存在生產日期偽造或第三方“翻包”情況,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對“僵尸企業”的排查力度。
網友反映—
飲品未過期,為何含絮狀?
一年前就有人反映“味道怪異”
2026年1月16日下午4時許,福建網友在社交媒體發布視頻稱,她當日打開了一箱名為“百怡福仔兒童成長奶飲品”的乳制飲料,喝了一口后發現味道怪異,并且喝后還有隱約的身體不適,于是,她全程錄像對未開封的牛奶進行了開封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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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內容顯示,飲品為盒裝包裝,無法直接觀察到包裝盒內飲品的情況,包裝盒的正上方印有生產日期,顯示生產日期為2025年11月12日,剪開后可明顯看到包裝盒內的乳制品呈渾濁色,上方飄有明顯絮狀物。隨后,該網友又以同樣的方式剪開了6盒,發現情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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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上午9時許,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嘗試聯系視頻發布者,未見回復。隨后記者在視頻發布者的視頻評論區發現,其曾留言告知稱,涉事飲品為朋友贈送,因不知道售賣方,因此難以維權,只能選擇扔掉。與此同時,多位網友詢問牛奶為何三個月即過期?發布者稱,“根據包裝盒上的生產日期,該飲品明確是沒過期的,也不知道為何會出現此類情況。”
隨后,記者檢索發現,2024年10月,就有廣東的網友發布了該同款飲品的視頻稱,“幫兒子女兒打開這個飲料奶嘗了一下,一股化工品的味道,而且味道發苦。”
鮮有信息—
兒童奶多達11種添加劑
多個網購平臺未有銷售
根據網友反映的信息,記者多方查詢涉事飲品,發現該飲品在國內多個電商平臺均未有銷售。甚至“百怡福仔”的商標也鮮有信息,僅能從某小賣部2025年3月拍攝的“宣傳照”中隱約看到該產品為箱裝統一出售,每箱20盒每盒125毫升,配料表為“水、全脂乳粉(添加量4%)、加糖煉乳、白砂糖,此外還有11種食品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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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記者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中國商標網”上查詢到了該產品的信息,其內容顯示,“百怡福仔”商標為“中山市百怡飲料有限公司”名下商標。
記者調查—
廠家已被列入失信名單
涉事飲品生產日期與企業經營異常日期為同一天
1月17日上午10時許,記者根據涉事品牌其他產品上的包裝信息,撥打其全國統一咨詢服務熱線,發現該號碼已為空號。天眼查顯示,該企業成立于2006年,已于2024年10月、2015年4月,分別被深圳市寶安區、廣州市白云區兩家法院列入失信名單。
記者從廣東省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阜沙分局了解到,2025年11月12日,該企業已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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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日期”和視頻發布者收到的“飲品的生產日期”一致?為進一步核實情況,記者嘗試通過該企業工商登記時預留的電話進行詢問,均已無法撥通。
律師說法—
可能存在生產日期偽造情況
建議相關部門加強對“僵尸企業”的排查力度
北京德恒(西安高新區)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寶坤表示,飲品在保質期內出現明顯絮狀物、味道怪異,已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關于“食品應當符合安全標準、無毒無害”的規定。消費者飲用后感到身體不適,生產者可能需承擔相應侵權責任。
但是,涉事產品生產日期與廠家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日期相同,可能存在生產日期偽造或產品由第三方“翻包”的情況。若查實,相關責任方將涉嫌欺詐,甚至可能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罪。
不過,鑒于廠家已被列入失信名單、經營異常,且聯系方式失效,消費者的維權難度增加。
李寶坤建議,消費者應盡量保留問題產品、購買憑證及身體不適的就醫記錄,向銷售方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并可依法向銷售方主張賠償。
李寶坤呼吁,此類“信息隱蔽、渠道不明”的產品往往缺乏規范監管,消費者在選購時需警惕來源不明的商品,尤其謹慎對待兒童食品。食品安全無小事,相關監管部門也應當加強對“僵尸企業”及異常產品的排查與追溯力度。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王煜鑫 編輯 趙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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