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編輯︱勞動法庫小編
實務文章,供朋友圈分享!歡迎投稿:szlaw@qq.com
【案情介紹】
武某甲于2018年2月23日入職江蘇某公司,從事檢驗員工作。雙方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最后一期合同約定為2024年2月29日起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公司制定的《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公司內打架斗毆者,屬于嚴重違紀解除合同。武某甲在規章制度上簽字。
2024年10月21日,武某甲與其同事在工作場所發生口角及肢體沖突,公司提供了本次事件的監控視頻(無聲音)。
監控視頻顯示,當日9:08:48,武某甲先對該名同事說話,9:08:50,該名同事走到武某甲的工位與其爭執。
9:09:01,該名同事推拉武某甲后,武某甲抬腿踢了該名同事,二人發生肢體沖突,武某甲摔倒。
嗣后,其他同事前來勸架,將二人隔開。
9:09:13,武某甲脫下右腳鞋用鞋打該名同事,后被兩名同事拉住勸阻,其中一名同事抱住武某甲,該名同事處亦有三、四名同事勸阻。
在此期間,二人仍繼續口角爭執。9:09:51,抱住武某甲的同事松手,武某甲繼續向該名同事方向沖去,被另兩名同事攔住。
報警后,公安機關處警,未對武某甲及該名同事作出書面處理決定。同日,公司要求武某甲停工。
2024年10月23日,武某甲向公司提交自書一份,載明:很遺憾觸犯了公司不允許參與打架斗毆的規定,盡管我自己出于正當防衛,吸取經驗教訓,下次不再打架。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向武某甲送達《關于對武某甲同志嚴重違紀解除合同的處理決定》。
決定載明:武某甲無視企業管理制度,在工作時間與同事起爭執并打架,嚴重影響了車間生產,并對公司管理造成了極其負面的影響,給予武某甲同志嚴重違紀解除合同的處理決定。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1日通知公司工會解除決定,公司工會復函同意。
武某甲認為其行為屬于正當防衛,遂申請仲裁及提起訴訟,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87878元。
【爭議焦點】
武某甲的行為是否構成打架斗毆,公司以此解除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一審判決: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合法,駁回武某甲的賠償金請求
一審法院認為,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制定的《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公司內打架斗毆者,屬于嚴重違紀解除合同。
規章制度亦規定嚴某打架斗毆,一經發現作開除處理,武某甲在規章制度上簽字,表明其應當知曉公司對打架斗毆的規定及相應后果。
結合公司提供的監控視頻和武某甲自書的材料,武某甲在工作場所內工作時,與另一名同事發生口角后升級為肢體沖突,二人互有動手行為。
在其他同事已勸架拉開二人后,武某甲還脫鞋上前打該名同事。事件發生后,武某甲亦自書其行為違反打架斗毆的規定。
武某甲主張自書系受公司誘導后書寫,未提供相應證據,一審法院不予采信。
公司認定武某甲的行為構成打架斗毆,依據規章制度的規定,解除與武某甲之間的勞動合同,符合法律規定。
武某甲主張其行為系正當防衛,未有公安機關相關認定,且與事實不符,一審法院不予采信。
公司已征求工會意見,履行了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義務。
鑒于此,公司解除與武某甲之間的勞動合同,不構成違法解除。武某甲關于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87878元的主張,欠缺事實和法律依據,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綜上,一審判決如下:駁回武某甲關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的訴訟請求。
提起上訴:同事先動手推拉,我是被動防御,屬于正當防衛
武某甲上訴稱,一審法院對我行為性質的事實認定錯誤,我屬于正當防衛,而非主動參與打架斗毆。
根據一審已查明的監控視頻,2024年10月21日的沖突系同事先挑起,同事主動走到武我工位爭執,并先實施推拉行為。
此后,我才抬腿反抗,且在被同事推倒后,因情緒激動脫鞋反擊,最終被其他同事勸阻。
上述過程表明,我的行為是對同事“先動手推拉”的被動防御,而非主動挑釁或互毆。
一審法院僅以“雙方互有動手、武某甲脫鞋反擊”便認定為“打架斗毆”,未區分“侵權行為與防衛行為”的先后順序,忽視了我的正當防衛屬性。
二審判決:脫鞋反擊且被拉開后仍試圖沖向對方,已超防衛限度,維持原判
二審法院認為,本案爭議焦點是武某甲的行為是否構成《員工獎懲制度》所禁止的打架斗毆,抑或屬正當防衛。
首先,武某甲主張其行為系正當防衛,但正當防衛的成立需同時滿足存在不法侵害、防衛針對不法侵害人、防衛限度適當三個核心要件。
本案中,同事先動手推拉確系引發沖突的初始行為,但武某甲在被推倒后脫鞋反擊,且在被其他同事勸阻隔離后仍持續試圖沖向對方,該行為已超出必要防衛限度,不符合正當防衛的法律特征。
其次,武某甲主張自書材料系受誘導書寫、非真實意思表示,因未提供證據證明存在誘導行為,且該材料明確載明觸犯公司不允許參與打架斗毆的規定。即便提及正當防衛,亦系其對自身行為性質的單方辯解,不能否定其認可違紀的內容。
綜上,一審法院認定武某甲的行為構成打架斗毆,事實依據充分,武某甲關于正當防衛的上訴主張不能成立。
規章制度明確規定“廠區內嚴某打架斗毆,一旦發現一律開除”,武某甲已在該規章制度上簽字確認,表明其知曉公司禁止打架斗毆的規定及違紀解除的后果。
公司解除其與武某甲的勞動合同合法,武某甲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合同的經濟賠償金于法無據,一審法院對此不予支持并無不當。
綜上,二審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日期:2025年12月25日
案號:(2025)蘇04民終6139號
剛剛!最高法發布2個勞動爭議典型案例(2025.12.16)| 勞動法庫
2025-12-16
下班打架被拘留5天,公司直接開除合法嗎?最新判例來了!| 勞動法庫
2025-12-15
收藏|無勞動關系也能認工傷?這7 種特殊情形打破常規(2025最新版)| 勞動法庫
2025-12-15
離職9年后想補社保,員工起訴確認勞動關系,結果……| 勞動法庫
2025-12-14
新案!關聯公司混同用工如何認定?(2025)| 勞動法庫
2025-12-14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