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阿依森巴特·歡太,編輯:寇童童)“沒想到身在牧區,不用跑遠路,這樁拖了這么久的欠款事兒就解決了,法官還這么體諒我們牧民的難處,真是太感謝了!”近日,新疆塔城地區和布克賽爾縣人民法院和什托洛蓋人民法庭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欠款糾紛,被告陳某在電話里連連向承辦案件的王法官道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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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要從2015年說起。原告江某經營著一家砂石料廠,當年被告陳某因建房需求從江某處購買砂石料,雙方結算后,陳某尚欠7萬元貨款,并于2015年11月出具欠條。此后,陳某陸續支付5萬元,剩余2萬元卻遲遲未結清。江某多次上門、電話索要,陳某卻總因種種原因未能兌現,無奈之下,江某一紙訴狀將陳某告到和什托洛蓋人民法庭,請求法庭開庭審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件受理后,王法官第一時間梳理案情,準備聯系被告陳某核實情況。可撥打電話的過程卻并不順利,電話那頭要么是忙音,要么是無法接通的提示音。“牧區信號不穩定是常事,不能輕易放棄。”抱著這樣的想法,王法官開啟了“電話攻堅”模式,在3天時間里,不分時段反復撥打陳某的電話,終于成功與陳某取得了聯系。
接通電話后,王法官沒有急于談案件、講法條,而是先耐心傾聽陳某的難處。原來,陳某常年生活在牧區,家里全靠養殖牛羊維持生計,收入本就不穩定,近幾年又受市場行情波動影響,手頭確實拮據,并非故意拖欠貨款。了解到這一情況后,王法官沒有簡單地一判了之,而是充分運用江格爾調解室“一八四”工作法中的排憂解難調解法,分別與原、被告雙方溝通釋法。一方面,王法官向陳某講明,欠債還錢是法定義務,逃避解決不了問題,積極面對、協商還款才是正道;另一方面,也向江某說明陳某的實際困境,希望江某能體諒牧民的難處,給予一定的還款寬限。經過王法官的不懈努力,原、被告雙方終于達成分期還款協議。
“原來身處牧區辦案也這么簡單,還考慮我們的實際情況,讓我感受到司法的溫度。謝謝王法官!”調解協議達成后,原告江某在電話里由衷感慨。被告陳某也對調解結果表示滿意,他說:“本來以為要跑很多趟,沒想到法官這么負責,幫我們把問題圓滿解決了。”
一紙協議,化解的是一樁陳年糾紛;幾句暖心話語,傳遞的是司法為民的溫情。和什托洛蓋人民法庭始終立足基層,聚焦群眾 “急難愁盼”問題,用一個個實實在在的辦案舉措,讓公平正義不僅有力度,更有溫度,讓司法的陽光照亮牧區的每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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