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
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施行。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以1260條的恢弘篇章,構筑起保障人民權益、規范社會運行的堅實法治屏障。
民法典七編,體系環環相扣。本期“說法”選取適用民法典七編條款的7個案例,看人民法院如何承載“民有所呼、法有所應”的民生溫度,彰顯“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法治力量。
(一)總則編
一綱舉而萬目張。
總則編作為民法典的“總綱”,提綱挈領確立了民事活動的基本原則與一般規則,為整部法典構建起邏輯嚴密的框架體系。
五年來,司法機關通過對民法典總則編的適用,讓“法無禁止即可為”的私法自治與“權利受保護、行為受規制”的法治精神深度融合,為社會運行提供了規則遵循。
聶某購買了一輛電動汽車,想在自己享有使用權的小區地下車位上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根據相關程序要求,供電公司要給居民車位安裝充電樁,需要小區物業開具同意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的證明。
然而,物業公司卻提出,在小區地下車庫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涉及小區業主對小區公共資源的共同利益,物業公司無權出具相關證明。而且,小區建成已久,充電樁安裝接電使用過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那么,物業有義務配合業主安裝充電設施嗎?民法典是否有相關的原則、規則來解決這個問題呢?
(二)物權編
“有恒產者有恒心。”
物權編作為規范財產歸屬與利用的基本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石性規則,更是人民安居樂業的法治保障。
五年來,民法典物權編延續了“平等保護”的核心原則,通過司法審判,積極創新回應時代需求:居住權制度的設立為“住有所居”提供了法律路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的完善,為鄉村振興注入法治動能;尊重相鄰關系制度,推進構建和諧鄰里關系……
自家廚房的樓上,竟被鄰居改建成了衛生間。面對這種情況,該如何維權?
張某、高某是北京某小區某棟202室的住戶。某日,他們發現自家廚房的天花板在漏水。于是,兩人前往樓上302室查看情況。結果卻發現,302室竟把原房屋的廚房改造成了廁所。
廚房樓上就是廁所,廁所的水還可能流到了自家廚房,張某、高某對此無法接受,于是就將302室的業主訴至法院,要求其將房屋恢復原狀。
那么,202室業主的訴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房屋改造屬于業主的自由嗎?司法機關如何通過審判推動構建和諧鄰里關系?
(三)合同編
合同編作為民法典篇幅最長、內容最豐富的分編,涵蓋了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等全流程規則,是規范市場交易秩序、維護公平競爭的重要法律工具。
五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在司法審判中,嚴格適用民法典合同編,既保護契約精神,又回應了數字經濟、平臺經濟等新興領域的交易需求,為市場經濟的有序運行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支撐。
方女士花費3960元在某平臺下單了兩張演唱會門票。后因行程沖突,方女士申請退票。可第一張票退票成功后,第二張票卻被拒絕退票。原來,票務須知規定,同一觀演人、同一購票賬戶在同一場次中,僅享有一次退票權益。在產生一次退票后,將不再享有退票權益。而方女士則認為,這個條款針對的是退了又買的情況。
一個條款,兩種解釋,法院會如何處理這種爭議?遇到格式條款出現歧義時,消費者又該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四)人格權編
人是發展的目的。
作為民法典的開創性篇章,人格權編獨立成編。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維護人的尊嚴、保障人民利益放在至高位置,構建起覆蓋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權利的完整保護體系。
五年來,通過司法審判,人格權編從“紙面權利”轉化為“行動保障”,既回應了傳統人格權保護的現實需求,又直面數字時代、社會發展帶來的權利保護新挑戰,讓“人”成為法治的中心與歸宿。
某日,一位擁有千萬粉絲的古風博主發現,某款手機“換臉”軟件中也上傳了他本人的視頻作品,提供給用戶“換臉”使用。
于是,該博主將軟件的運營公司訴至法院,認為該公司的行為侵害了原告博主的肖像權。
如今,“換臉”軟件層出不窮,由此產生的侵權風險也日益突出。對此,法院將如何判定?數字時代,人格權保護的新難題該如何破解?
(五)婚姻家庭編
“千家萬戶都好,國家才能好,民族才能好。”
婚姻家庭編是民法典維護家庭和諧、弘揚優良家風的重要載體,它既傳承了中華優秀傳統美德,又適應了新時代家庭關系的發展變化,為婚姻家庭生活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指引。
五年來,人民法院適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通過完善結婚、離婚、收養等制度,守護著家庭這一社會基本單元的穩定與幸福。
某日,馬某突然發現,丈夫莊某多次在主播陳某的直播間打賞。不僅如此,丈夫還和女主播加了微信,兩人有不少曖昧對話。此后的9個月里,莊某向陳某打賞了20余萬元,還通過微信、支付寶給陳某轉賬了數萬元。
不久,馬某與莊某辦理了離婚。由于莊某的打賞行為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馬某就將主播陳某訴至福建省惠安縣人民法院,并追加莊某為第三人。
夫妻一方用夫妻共同財產打賞,另一方可以要求返還嗎?司法如何通過民事審判,維護婚姻家庭的和諧?
(六)繼承編
財產繼承不僅關乎個人財產權益的保護,更涉及家庭倫理、社會公平等重要問題。民法典繼承編通過完善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扶養協議等制度,既保障了繼承人的合法權益,又引導著文明、節儉、公平的風尚。
遺囑形式的多樣化,遺贈扶養協議制度的完善,擴大代位繼承范圍……五年來,人民法院通過妥善適用法律,不僅化解了大量繼承糾紛,更通過制度引導,讓財富傳承擺脫了“重利輕情”的誤區,彰顯了親屬相互扶助的傳統美德。
高小某是高某甲的獨子。一次,高小某因與父母發生爭執便離家出走,從此對父母不聞不問。高某甲去世后,之前一直照顧高某甲的高某甲的弟弟高某乙聯系高小某處理其父的骨灰落葬事宜,高小某還是不予理睬。但高小某卻以唯一的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的身份,領取了高某甲名下的部分銀行存款。于是,高某乙起訴至法院,認為高小某遺棄高某甲,應喪失繼承權。
子女不養父母,還能繼承遺產嗎?
(七)侵權責任編
侵權責任編作為民法典的“權利救濟法”,構建了科學合理的侵權責任制度體系,為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最后的法律保障。
五年來,侵權責任編的實施不僅讓受到侵害的民事權利得到及時救濟,更通過明確行為邊界、懲治侵權行為,為社會劃定了安全底線,讓人民群眾在工作生活中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安全與正義。
數碼測評博主說一款產品不好,怎么樣算正常的評價?怎么樣算惡意侵權呢?
江某是某社交平臺上粉絲量超過10萬的加V用戶,時常發布一些數碼產品的測評信息。在某段時間,江某突然開始集中性地大量發表關于某公司手機等產品的測評文章和自己的評價,其中大部分都是負面的。
該公司認為,其發布的許多內容是惡意的、非真實的,就將江某告上了廣州互聯網法院,要求江某置頂道歉30天,并賠償100余萬元。對此,江某認為,自己許多言論都是轉發的,且并非全是貶損的內容。
那么,江某所發的評論,是否侵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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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的刻度,記錄下民法典與人民美好生活一路同行。時間的畫筆,勾勒出民法典指引司法審判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生動圖景。
以民法典實施五周年為新的起點,司法機關持續深化民法典的貫徹實施,讓法典精神深入人心,讓法治信仰落地生根,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更加堅實的法治保障!(金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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