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粟裕
1月17日,全國人民陪審員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最高法透露,從客觀效果看,人民陪審員參審的案件,裁判社會接受度、當事人服判息訴率更高,更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判的公正性、穩定性、權威性。
會議強調,人民陪審員來源廣泛,了解社情民意,基于常識常情常理形成的樸素認知與法官專業判斷恰好形成優勢互補,有利于提高事實認定的精準度、認可度,有助于法官準確把握法律適用的尺度,有助于促進裁判更加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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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陪審員工作會議在京召開。
會議提出,在案件量持續高位運行、“定分不易、止爭尤難”的背景下,人民法院要進一步樹牢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尊重人民主體地位,更好發揮人民陪審員促進定分止爭、促進公正司法的作用,努力做到法官公正司法和群眾公正評價間無“溫差”、無“色差”,切實做到讓司法公正能實現、真有感、獲好評。
據悉,近年來,最高法會同司法部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不斷規范和優化人民陪審員選任、參審工作。會議要求,各級法院要協同司法行政機關抓好落實,切實把人民陪審員選好、用好,推動人民陪審員更好履職、更好發揮作用。
最高法要求,要積極主動配合做好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主動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等有關單位的協作配合,工作中的問題及時溝通,確保形成合力。要健全與人大常委會的聯絡機制,主動報告人民陪審員選任情況,落實提請人大常委會任免程序要求,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指導。
近期,最高法、司法部專門明確,對于因特殊需要在開發區、自貿區等設置的沒有對應同級人大的基層法院,可按照相關規定開展人民陪審員選任。會議要求,相關地區法院、司法行政機關要主動向人大匯報,爭取理解支持,暢通任免渠道,確保人民陪審員任命合法合規。
會議提出,各級法院要配合司法行政機關做好人民陪審員資格審查等工作,特別是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最新要求,加強對人民陪審員任職資格條件全流程、全周期把關,不僅要嚴把入口關,還要強化任期內動態考察,發現不宜繼續任職情形的,依法依規及時提請免職。
最高法還強調,要全面落實隨機抽選,配合司法行政機關共同完善人民陪審員候選人信息庫,在法定范圍內細化隨機抽選要素,注意兼顧隨機抽選人員的類別和結構,切實增強人民陪審員隊伍廣泛性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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