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菏澤市曹縣大集鎮孫莊村村民孫先生就其與兄弟孫某剛之間的1.44畝承包地權屬糾紛向媒體反映相關情況。據悉,該糾紛歷經多次調解、行政復議及訴訟申請等程序,尚未得到實質性解決,爭議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歸屬仍未明確。
據孫先生陳述,爭議地塊位于曹縣大集鎮孫莊村閆青路北,東西寬13.3米、南北長72米,總面積約1.44畝,屬家庭承包地范疇。
孫先生明確提出訴求,必須依照原戶口信息對家庭承包地進行公平合理的重新分配,從根源上厘清土地權屬、化解糾紛,切實保障自身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權益。多年來,該地塊由孫某剛實際占用,雙方就土地返還問題存在分歧。為化解糾紛,雙方多次協商調解,但均未實際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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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分地證明 圖一 (孫先生提供)
2022年前后,村委會先后組織兩次調解:第一次調解中,孫某剛同意返還6.9米寬的土地,雙方簽訂協議書后均未履行;后續村委會再次組織調解,孫某剛及相關方同意追加返還6.4米寬土地,并明確爭議地塊完整范圍且以灰眼標記,最終調解結果仍未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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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證明 圖二、三 (孫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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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證明 圖二、三 (孫先生提供)
2024年6月,在村委會調解無果后,孫先生向曹縣大集鎮上級部門信訪,提出要求孫某剛返還土地并賠償損失的訴求。大集鎮相關部門于當年6月27日受理該信訪事項,隨后組織多方調解,雙方仍未達成一致。8月22日,大集鎮相關部門出具《處理意見書》,建議孫先生通過訴訟途徑解決糾紛。 2024年11月28日,孫先生通過郵寄方式向大集鎮相關部門提交《土地使用權協調申請書》,申請對爭議土地權屬進行協調確認。大集鎮相關部門于12月3日簽收該申請書后,未作出書面答復。此后,孫先生向曹縣上級部門提起行政復議,請求確認大集鎮相關部門行政不作為違法,并責令其履行答復職責。2025年3月,曹縣上級部門經審理查明,大集鎮相關部門未履行對申請事項的審查及受理法定職責,作出行政復議決定,責令大集鎮相關部門完成相關履職工作。
2025年4月28日,大集鎮相關部門作出《土地權屬爭議案件不予受理決定書》,以爭議土地為承包地、糾紛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爭議為由,決定對該申請不予受理。隨后,孫先生向曹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經審查認為,因涉案土地未取得權屬證書,需先向相關部門申請確權,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認定其訴請不屬于民事訴訟受理范圍,未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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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立案決定書 圖四 (孫先生提供)
土地是農民安身立命的根本,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明晰與確認,更是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的關鍵所在。孫先生依照原戶口重新分配土地的訴求,正是基于維護家庭承包地分配公平性的合理主張,直接關系到基本生產生活權益的保障。
基層土地糾紛的妥善化解,既需要相關職能部門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履行職責,在確權、處置等環節做到規范透明、有據可依,也需要兼顧情理與法理的平衡。
事件后續進展,媒體持續關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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