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打架處理新規落地:警察不再糾結誰先動手,再不懂就虧大了!
去年底在杭州,有位郭女士在奶茶店工作,被人推搡還挨了耳光,她情急之下咬了對方的手指,按照以前的規定,這算是互毆,會被拘留,可今年一月新規實施后,警察看了監控,問了情況,認為她沒有主動挑釁,只是被打后的本能反應,不算違法,這件事傳開以后,很多人都說,總算有人替老實人說話了。
![]()
在濟南,一家飯店的老板張某遇到醉漢鬧事還動手打員工,他順手扔出酒瓶砸傷了對方,起初派出所認定這是互毆要處罰他,后來檢察院介入重新審查材料,發現他是為了保護店員沒有主動挑事,最終決定不予處罰,這個例子表明現在執法不再只看誰先動手,而是關注動手的原因。
深圳一位王女士半夜回家時遇到持刀搶劫的人,她沒有逃跑,而是拿起滅火器砸了過去,歹徒受傷倒在地上,警察來到現場后直接認定這是無限防衛,不需要承擔責任,這種情形在過去大多數時候都算防衛過當,現在只要對方拿著刀、正在行兇或者搶劫,你用工具反擊,哪怕打傷對方也不算違法,但前提是對方真的在做壞事,而不是你想象出來的。
不過也不是所有還手都能免去責任,有人故意罵人激怒對方,等別人動手再打回去,這叫防衛挑撥,照樣要罰,還有人被打后對方已經停手跑了,你還追著打,這就變成報復了,再比如,別人輕輕推你一下,你掏出水果刀劃傷人家,這就叫手段過當,法律不認,最傻的是打不過A,轉頭去揍旁邊看熱鬧的B,這純粹是找錯對象,責任全在你。
警察處理這類案件,主要依靠監控錄像,有沒有拍到誰先動手、誰在喊叫、誰在躲閃,這些情況都很關鍵,他們還會查看傷勢的位置和樣子,比如巴掌打在前面,手指咬在后面,說明這是防御性的動作,另外,當事人有沒有馬上報警或者想要離開現場,跑開不是膽小,而是聰明,法律支持人們避開危險,最近不少以前被認定是互毆的案件,都被檢察院重新處理了,這不是偶然發生的事,而是整個執法思路正在變化。
2026年這次修改其實早有跡象,這幾年網上關于“被打不敢還手”的話題特別火,閱讀量超過三億,很多人長期覺得老實人吃虧,2025年起不少地方派出所開始試點提前判斷防衛行為,在事態擴大前就介入分析,新法實際上是把刑法中“昆山龍哥案”體現的精神,用到治安管理上,說白了就是不再只看表面形式,而是要看當事人是不是真的在自衛。
我身邊就有朋友吃過這種虧,他以前被同事推了一下,自己回手推回去,結果兩個人全都被拘留了,現在這位朋友聽說出了新規定,第一反應是覺得早就該這樣做了,我也認為法律不應該讓人害怕還手,而是應該讓大家明白什么時候可以動手,怎樣還手才算安全,普通人畢竟不是律師,不可能每條法律都懂,但總得知道底線在哪里,現在這條線畫清楚了,心里也就更踏實一些。
說到底,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條文,它得跟著人情世故走,一個人沒有惹事卻被別人打了,還手是理所當然的事,如果連這個都不敢做,社會就談不上公平,新規不是給壞人開綠燈,而是為好人撐腰,你不用再擔心還手會倒霉,只要是出于保護自己或他人的目的,法律就會站在你這一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