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國防科工局表示,J-10CE出口戰斗機在2025年取得了首次戰斗勝利,這與巴基斯坦空軍在2025年5月印巴沖突期間的說法一致。
2026年1月9日,中國國防工業監管機構確認10CE戰斗機在2025年記錄了作戰成果,這是北京首次正式確認涉及中國出口飛機的作戰成果。雖然該聲明沒有提供日期、地點或飛機身份,但人們普遍認為該聲明指的是 2025 年 5 月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間的沖突,當時巴基斯坦 J-10CE 戰斗機執行針對印度空軍的防空和攔截任務。
中國國家國防科工局公開承認成都殲10CE戰斗機在2025年取得了首戰勝利,這是北京方面首次在國家層面上承認中國出口戰斗機的作戰成果。雖然沒有提供確切的日期、地點或飛機身份,但時間和背景與 2025 年 5 月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間的戰斗相對應,期間巴基斯坦空軍 J-10CE 戰斗機執行防空和攔截任務。這也讓人想起戰后不久拍攝的一架中國 J-10C,上面有 6 個歸因于巴基斯坦空軍行動的殺傷痕跡,分別代表三架印度“陣風”、一架 Su-30MKI、一架 MiG-29 戰斗機,以及一架 Heron MALE 無人機。
J-10項目最初是中國努力部署一種國產多用途戰斗機,能夠取代老式的第二代戰斗機并減少對外國設計的依賴。 J-10 于 2000 年代中期作為單引擎、三角鴨式戰斗機投入使用,隨后進行了針對傳感器、航空電子設備和生存能力的增量升級。 J-10B 進行了改進的進氣設計和增強的電子系統等變化,而 J-10C 則邁出了更實質性的一步,集成了有源電子掃描陣列雷達、更新的數據鏈和改進的電子戰組件。當 J-10C 在 2010 年代中期投入使用時,它被定位為 4.5 代戰斗機,旨在實現網絡空戰環境中的空中優勢和多角色任務。
J-10CE是J-10C的更面向出口的衍生產品,其配置選擇適合國外客戶,同時保留了國內型號的核心架構。 J-10CE 從 2019 年開始在國際上上市,是一款單座、單引擎、全天候多用途戰斗機,集成了 AESA 雷達、現代化駕駛艙顯示器,并與當代中國空對空和空對地彈藥兼容。出口型號展示了交錯的雙導彈掛架布置,允許攜帶兩枚短程導彈、最多六枚超視距導彈和外部油箱以支持遠距離攔截和巡邏任務,同時使飛機的成本保持在比許多西方戰斗機更低的水平。
從性能、特點和技術數據來看,J-10CE是一款單發、單座多用途戰斗機,采用三角鴨翼氣動布局和全數字電傳飛行控制。該機的最高飛行高度約為 1.8 馬赫,飛行高度超過 18,000 米,作戰半徑通常超過 1,000 公里,具體取決于載油量和任務情況,攜帶外部油箱時的渡輪航程超過 4,500 公里。最大外部有效載荷為 5,600 至 6,000 公斤級,分布在 11 個掛載點,包括機翼下、機身下和進氣站,允許混合裝載空對空導彈、制導空對地武器、電子戰吊艙和外部油箱。
J-10CE由WS-10B渦扇發動機提供動力,帶加力燃燒室的推力通常在135至145千牛頓范圍內,在空對空配置中支持略高于1.0的推重比,并有助于高爬升率和強大的垂直機動能力。其主動電子掃描陣列雷達被認為可以同時進行多目標跟蹤和交戰,提高了對電子對抗的抵抗能力,據報道,其探測距離比 F-16C Block 52 雷達高出約 50 公里,特別是在超視距場景中。航空電子設備套件集成了雷達預警接收器、導彈接近預警、用于協作瞄準的數據鏈以及具有多功能顯示器和頭盔式瞄準器兼容性的現代化玻璃駕駛艙,反映出設計重點是傳感器融合、遠程導彈使用和網絡空戰,而不是持續的近距離格斗。
巴基斯坦成為 J-10CE 的第一個出口客戶,于 2022 年接收了第一批 6 架飛機,并很快將其投入前線服務。該機型由巴基斯坦空軍運營,在國慶閱兵期間公開展示,并與 F-16 和 JF-17 等現有平臺一起納入防空規劃。巴基斯坦飛行員稱 J-10CE 在態勢感知和交戰范圍方面具有優勢,特別是與遠程導彈配合使用時,同時也注意到與一些西方戰斗機相比,其外部運載能力受到限制。討論提到了潛在的改進,例如復合材料塔,以及在持續的近距離交戰中仔細管理能量的需要。
中國承認的參與戰斗被廣泛解讀為與2025 年 5 月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間的戰斗有關,當時有爭議的邊界軍事升級加劇。在此事件中,巴基斯坦的 J-10CE 被用來執行防空和攔截任務,與印度飛機交戰,而雙方的戰斗機都沒有穿越國家領空。中國的聲明沒有直接點名印度,但時間和背景與巴基斯坦早些時候的說法一致,即數架敵機被擊落,并且沒有殲-10CE飛機損失。該承認證實中國當局認為該飛機在那次對抗期間用于實戰條件。
最常與交戰相關的導彈是PL-15E,它是中國PL-15超視距空對空導彈的出口版本。 PL-15E 的交戰范圍通常為 150 至 200 公里,具體取決于飛行剖面和目標支持,并使用主動雷達導引頭與通過數據鏈進行的中段引導相結合。盡管中國的承認中沒有提及該導彈的名稱,但巴基斯坦的報道一直指出 PL-15 系列武器是最終結果的核心。對遠程導彈使用的強調強調了探測距離、傳感器融合和協調瞄準的作用,而不是近距離機動作戰。
關于戰斗中飛機被擊落的說法仍然存在爭議。巴基斯坦聲稱,有 5 架印度飛機在 2025 年 5 月的交戰中被摧毀,巴基斯坦的一些聲明具體指出了三架“陣風”戰斗機以及一架 Su-30MKI 和一架 MiG-29,而該聲明的其他版本也提到可能損失一架“幻影 2000”。巴基斯坦境外經常引用的較低估計數通常是指已確認損失一架“陣風”戰斗機,有時還有另一架未指明型號的飛機,使總數達到兩架。印度沒有承認損失了任何飛機,而是指出了自己所聲稱的行動,包括據稱對一架空中預警機和 S-400 防空系統進行的襲擊,但這些說法并未得到公開證實。中國的聲明避免命名飛機類型或調和這些相互矛盾的敘述,僅表示 J-10CE 是成功的。
中國對 J-10CE 戰斗結果的認可可能會影響出口市場對該飛機的看法,在出口市場上,實際使用情況歷來在采購決策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通過確認戰斗使用和結果,北京已將 J-10CE 從宣傳的能力轉變為承認的使用,盡管細節很少。這可能會加強該機在尋求西方戰斗機替代品的空軍中的地位,特別是在成本、交付時間表和政治考慮因素存在的情況下。與此同時,缺乏準確的數據、獨立的驗證和商定的損失數字意味著關于交戰的爭論將繼續下去,僅承認并不能保證銷量的增加,但確實會改變 J-10CE 在國際競爭中的基線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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