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時服務在全國開展已經好幾年了,盡管方便了很多家長接送孩子的問題。但我們也必須承認,當前的延時服務和教育部出臺的一些法律法規是相違背的,既然如此,為什么這么多年了依然沒有取消呢?難道從上到下就沒人知道嗎?
第一:和教育部規定的小學在校時間不得超過6個小時相違背。
我們的《義務教育法》明確規定:小學生每天的在校時間不得超過6個小時,初中生不得超過7個小時。但是看看現在的學校,尤其是實行延時服務以后的學校,孩子們每天在校的時間基本都超過了6個小時,有的甚至長達八九個小時。很多學校都是早上8點上課,下午六點才放學,每天在校時間長達十個小時。這不是公然違反法律嗎?
既然延時服務和《義務教育法》相違背,為什么不能取消呢?難道滿足家長的需求大過法律嗎?
國家之所以這么規定,就是為了保障青少年的休息權的,希望孩子們能好好休息,有充足的睡眠。再看看現在,多少學校沒有達到這個要求呢?難道實行延時服務就可以不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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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和教育部規定的小學生作業量不得超過一個小時相違背。
教育部的雙減政策明確規定:小學一二年級不得布置任何書面作業,其他年級每天的作業量不得超過一個小時,初中不得超過兩個小時。再看看我們的學校,每天兩個小時的延時服務,孩子們回家后竟然還有作業。為什么延時服務兩個小時都用來寫作業了,竟然寫不完一個小時的作業呢?
只有一種可能,延時服務時間并沒有讓孩子們寫作業,而是用來上課了。這樣等于是孩子們每天多上了兩個小時的課,延時服務堂而皇之的成了學校的上課時間。學生不但沒有因為延時服務變得輕松,反而是負擔更重了。
這不是一兩個學校,現在全國的學校幾乎都是這么干的,是不是很可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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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實行延時服務的學校,都不應該再布置任何作業。
不清楚為什么國家反復強調孩子們的作業量,如果不實行延時服務還可以理解,現在全國的學校既然都實行了延時服務,還有什么理由布置作業呢?
一二年級本身就不應該布置作業。其他年級兩個小時的延時服務,就算老師布置的作業有點多,兩個小時也應該寫完了吧,何況還是在老師的監督下。就算班上學生兩極分化嚴重,但大多數學生也應該完成了吧,畢竟國家只允許布置一個小時的作業。照這樣,全國的小學生放學后學校就不應該再布置任何作業,包括背書作業也不應該再布置。但現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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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時服務的初衷是好的,滿足一部分家長接送孩子的難題。但現在的延時服務已經完全變味了,全員參與,全員上課,回家后依然有大量的作業。最可怕的是它竟然違背《義務教育法》,既然如此,為什么就不能取消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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