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車距留一線,事故發(fā)生能避險,保持安全車距是行車路上的重要保障。1月5日,S30賀西高速金秀段就發(fā)生了一起因跟車過近引發(fā)的追尾,導致兩車不同程度損壞及駕駛人受輕微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當日14時23分許,來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公路二大隊接到報警后,迅速趕赴現(xiàn)場處置,只見事故現(xiàn)場一片狼藉,一輛桂A牌銀色小車斜停在慢車道與應急車道之間,車頭損毀嚴重,引擎蓋變形隆起;前方不遠處的快車道上,一輛桂C牌輕型貨車車尾受損,車上滿載的砂糖橘散落一地,二三十個果筐與果實沿車后綿延60多米,現(xiàn)場一片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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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貨車駕駛員盧某陳述,他當時正常行駛在慢車道上,突然“嘭”地一聲巨響,車輛被巨大的撞擊力推了出去,偏離車道沖向快車道。盧某迅速采取制動措施,穩(wěn)住了車輛,避免了更嚴重的后果。“好在沒有翻車……”回想起事發(fā)經過,盧某仍心有余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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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事發(fā)時銀色小車駕駛員林某沿S30賀西高速慢車道由西林往賀州方向行駛,行至該路段時,因未集中注意力觀察前方路況,且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未能及時發(fā)現(xiàn)盧某駕駛的輕型貨車。由于兩車存在速度差,銀色小車徑直追尾輕型貨車,巨大的撞擊力將貨車推向快車道。事故發(fā)生時,兩車駕駛員均按規(guī)定系好了安全帶,有效緩沖了碰撞沖擊力,兩車人員僅受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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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依法對該起事故作出責任認定:駕駛人林某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中,在同車道行駛未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根本原因,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盧某正常行駛無過錯,不承擔事故責任。
來賓公安交管部門溫馨提示
1.安全車距是“生命距離”,駕車出行時,需靈活調整車距,留出充足反應空間,避免因跟車過近引發(fā)追尾事故;
2.安全帶是“生命帶”,無論是駕駛員還是乘客,無論行駛距離長短、車速快慢,都應第一時間規(guī)范系好安全帶,這是遭遇事故時最直接的安全保障;
3.行車途中務必集中注意力,杜絕分心駕駛,時刻觀察前方及周邊路況,方能守護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
守法規(guī)知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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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發(fā):莫崇貴 三審:勞廣智
二核:龔 莫 責編:盤羅婷
編輯:何 欣 視頻:庾 璇
圖文:何 辰、葉明聰
因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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