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網接到反映稱,陜西舜業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陜西鑫源聚澤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陜西鳴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三家施工企業,在打贏一場近300萬元的工程款官司后,陷入了“執行難”的困境。
被執行人陜西省西安市周至縣馬召鎮群三興村村民委員會和周至縣馬召鎮人民政府以“專項資金”為由拒不履行付款義務,而申請執行人則指責法院執行局“睜只眼閉只眼”,導致生效法律文書成為一紙空文。這背后,是惠民政策與政府誠信的尷尬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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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明確:村委付款,鎮政府連帶擔責
根據周至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陜0124民初4047號民事判決書,這起糾紛源于2017至2018年間實施的“馬召鎮群三興村美麗鄉村”建設項目。當時,馬召鎮政府作為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方,分別與鳴霆建設公司等三家企業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完工后,因工程款長期拖欠,三家企業將群三興村村委會和馬召鎮政府共同告上法庭。訴訟期間,三方曾達成《和解協議》,確認拖欠工程款總額為229萬余元,并約定了分期付款計劃及逾期利息。然而,協議簽訂后,被告方僅支付20萬元便再無下文。
法院經審理后,于判決中明確指出:案涉工程是由馬召鎮政府經有關機關批準后實施的惠民工程,工程資金應按相關規定解決。盡管有《和解協議》,但并不能免除鎮政府的給付義務。因此,判決由群三興村村民委員會向三家企業支付剩余工程款209萬余元及利息,同時,馬召鎮人民政府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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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陷僵局:“專項資金”說法引質疑
判決生效后,案件進入執行程序。但據申請執行人反映,執行過程極不順利。被執行人方面,特別是馬召鎮政府,以其銀行賬戶內的資金屬于“專項資金”為由,聲稱不能用于支付本案工程款,從而拒不履行判決確定的付款義務。
這一說法引發了施工企業的強烈質疑和憤慨。企業方代表向記者發出了靈魂拷問:“既然法院凍結馬召鎮政府賬戶屬專項資金,那當年他們施工的馬召鎮群三興村美麗鄉村建設項目政府劃撥工程款又去了哪里?” 企業方認為,如果真是專款專用,那么在項目立項、招標、簽約時,資金渠道就應該是明確和合規的。
如今工程早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多年,惠民效果已然顯現,卻以“專項資金”為借口拒付工程款,這不僅是嚴重的失信行為,更讓人懷疑當初項目的決策和資金管理是否合規。
責任誰來負?法院執行力度遭詬病
更大的質疑指向了責任歸屬。判決書已經認定,馬召鎮政府是項目的啟動和批準方,并需承擔連帶責任。那么,當“專項資金”的說法成為執行的障礙時,這個責任理應由項目的發起和組織者——馬召鎮政府來承擔。
企業方質問:“這個責任現在應該是誰負責?” 答案不言自明,鎮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去協調、解決資金問題,確保法院判決得到執行,維護政府公信力。
與此同時,申請執行人對周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工作也表示不滿,認為執行局在面對鎮政府時“官官相護”,未能采取強有力的執行措施,對所謂“專項資金”的辯解缺乏有效審查和駁斥,導致執行案件款“大部分流失”,嚴重損害了司法權威和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編后語:惠民工程莫寒了企業的心
美麗鄉村建設本是利民惠農的好政策,但若以拖欠工程款告終,不僅讓承建企業陷入經營困境,更損害了政府的誠信形象。用“專項資金”作為拖欠工程款的“擋箭牌”,于法無據,于理不合。周至縣馬召鎮政府作為項目的牽頭方和法律的義務主體,應當主動履行判決,積極籌措資金,給施工企業一個明確的交代。周至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也應依法加大執行力度,破除地方保護,維護法律尊嚴。本網將持續關注此案的后續進展。
責編 司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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