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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規定》出臺已八年,奧一新聞記者走訪調查發現,深圳近年進展緩慢的加梯項目中,有些審批過程漫長,方案修改、公示循環往復;有些獲批后受到部分業主反對,施工單位無法進場,多方重回協調階段;有些則在開工數月后發現安全隱患,項目被叫停而難以善后。
從報道情況看,這項惠民的“暖心工程”某種程度上也是一場錯綜復雜的利益博弈,它觸及了中國城市化進程中的一個關鍵問題——在土地資源高度稀缺的超大城市,任何對既有空間的改造都意味著利益的重新洗牌。高層住戶獲得出行便利,房產升值;低層住戶面臨采光遮擋、噪音干擾,房產相對貶值。這種利益分配的此消彼長,使得加梯工程從一開始就內嵌了難以調和的利益沖突。深圳市人大代表肖幼美指出的“補償談不攏、遮擋說不清、安全有疑慮”,正是這種利益博弈的具體體現。
這種利益沖突發生在高度原子化的現代社區中,當傳統的單位大院、熟人社會逐漸消解,代之以產權明晰的商品房小區時,鄰里之間的社會聯結變得薄弱,業主們更傾向于從個體產權人的角度維護自身權益,而缺乏社區共同體意識。深圳市南山區陽光棕櫚園一個單元的加梯申請,竟能引發超600名其他樓棟業主的聯名反對,這種矛盾擴散現象背后,是社區公共協商機制的缺失和集體行動邏輯的混亂。
深圳大學全球特大型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員袁方成指出的“這種協商缺乏基本的規則和標準”,揭示了當前利益再分配過程的制度空白。在沒有權威評估標準和調解機制的情況下,協商很容易退化為純粹的力量博弈。低層業主可能利用“一票否決”的實際影響力索要高額補償,高層業主則可能指責對方“漫天要價”。這種缺乏規則約束的博弈,不僅難以達成共識,更會嚴重破壞社區信任基礎,為日后的社區治理埋下隱患。
從更廣闊的視角看,加梯困境提出了一個根本性問題:城市更新帶來的增值效益應該如何公平分配?加梯后整棟樓宇的價值提升是客觀事實,但這種增值在不同樓層間的分配并不均衡。按道理,受益者應該對受損者進行補償,問題是并不存在一個被廣泛認可的補償計算方法和執行機制。深圳市龍崗區南灣街道工作人員坦言,高低樓層在房價預期上的反差“加大了協調難度”,這正是缺乏制度化利益調節機制的直接后果。
破解這一困局,需要超越個案協調思維,建立系統性的利益平衡框架。首先,可以引入第三方專業評估機制,對加梯帶來的房產價值變化、環境影響等進行科學量化,為補償協商提供客觀依據。其次,探索建立社區更新專項基金,對于因公共利益需要而利益受損的業主,可以通過基金進行適當補償。另外,還要完善規劃調整的增值回收機制,將部分因規劃調整產生的增值用于社區公共服務改善,讓更多居民共享更新紅利。
加梯困局的最終解決,需要政府、市場、社會多方協同。政府扮演規則制定者和公平維護者的角色,完善利益調節的制度框架;市場主體提供專業化的評估和服務,推動協商建立在科學基礎之上;而社區則需要重建鄰里間的信任與合作精神。只有建立起權利清晰、程序公正、補償合理的完整制度體系,城市更新才能真正成為提升居民福祉的過程,而非加劇社會分化的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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