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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云南省商務廳發布
關于出國(境)務工的安全提示
提醒擬出國(境)務工人員
切實增強法律意識
謹防上當受騙
近期,一些非法勞務“黑中介”在網絡上進行虛假宣傳,散布“出國打工攻略”“提供免費出國打工”“高薪工作崗位招聘”等信息,引誘勞務人員非法出國(境)務工,極易引發勞務人員權益受損等安全風險。
《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20號)規定: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經省級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批準,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未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并辦理登記,不得從事對外勞務合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商務、旅游、留學等名義組織勞務人員赴國外工作。
云南省商務廳特別提醒:擬出國(境)務工人員應切實增強法律意識,警惕各類虛假宣傳,通過合法、正規渠道出國(境)務工。出國(境)務工前,應首先確認企業是否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務必簽訂書面服務合同或勞務合同,謹防上當受騙。
截至2025年12月,云南省取得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經營資格的企業共12家,現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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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來源:云南省商務廳、云南發布
▍綜合編輯:馬龍生活網(轉載請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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