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1月12日,青海省財政廳傳來消息,為壓緊壓實全省重點流域縣(市、區)水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出臺《青海省深入推進重點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高補償規模,由省與縣(市、區)共同籌集資金4億元,增幅達33%,筑造流域生態補償資金“蓄水池”,發揮獎優罰劣“指揮棒”作用,加快推動流域上中下游共同抓好大保護、協同推進大治理。
《方案》首次實現從“重點區域”到“全省覆蓋”的全新突破。采用縱向和橫向相結合的方式,統籌兼顧上下游、左右岸生態保護與發展的關聯性,建立起覆蓋全省45個縣(市、區)的縱向補償機制,首次在39個縣(市、區)之間建立橫向補償機制。
《方案》立足重點流域生態功能定位與發展實際,實現上下游地區從“單向補償”到“雙向奔赴”的轉變。在縱向補償方面,將水環境質量改善、水源涵養能力提升、水資源綜合管理等關鍵指標按8∶1∶1比例納入核算體系,并進一步細化考核指標,在水質達標率基礎上新增水質變化幅度、污水處理廠達標等指標;在森林、濕地、草原面積基礎上,新增面積變化量指標,實現補償標準與生態保護貢獻度精準掛鉤。在橫向補償方面,選取長江、黃河、瀾滄江干支流跨縣界水質斷面的高錳酸鹽指數、氨氮、總磷三項主要污染物濃度指標的年均變化幅度作為補償清算依據。科學設定緩沖區間,當水質變化幅度大于等于5%時啟動補償,并按三個變化梯度設定差異化補償基準,水質變化幅度越大,對應的補償基準越高。
為確保各縣(市、區)之間橫向補償資金及時到位、足額兌現,省級財政部門在統一分配縱向補償資金后,按斷面水質變化梯度統一清算上下游橫向補償資金,4億元“生態紅包”精準滴灌,實現以“小資金”撬動“大治理”的效益提升。
(來源:青海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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