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 實習生尹詩琪)1月13日,北京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市局刑偵總隊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李小燕介紹,2025年首都電詐警情和損失同比“雙下降”、破案和抓人同比“雙上升”,返還群眾被騙資金的比例位居全國前列。會上,李小燕著重對冒充公檢法類詐騙案件進行通報和提示。
冒充公檢法類詐騙,是電信網絡詐騙案件高發類型之一。詐騙分子通常冒充“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等單位人員,以受害者涉嫌違法犯罪為由,制造恐慌,誘導受害者主動切斷與外界聯系,最終通過取現金、郵寄黃金、屏幕共享等方式轉移資金,給受害者造成財產損失。
從北京2025年整體發案看,此類詐騙呈現3個特點。一是受害群體集中,以老年人、大學生及出國留學訪學人員為主,其中女性受害者占比超八成。二是作案周期較長。成案時間通常較長,短的則5天左右,長的一個月左右。三是財產損失大額化。2025年平均案損23萬元。
詐騙分子作案流程主要分為三個環節。在首次接觸環節,偽裝身份取得信任。詐騙分子冒充某某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單位工作人員,以事主名下的銀行卡、手機卡、社保卡、醫保卡等被冒用,或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錢、販毒等犯罪為由,夸大案件的嚴重性,要求事主配合調查,甚至假意提議事主報警,并幫助事主轉接公安局的電話。
這個階段,詐騙分子多通過電話或FaceTime與事主進行首次通聯。為了增加可信度,騙子會通過改號軟件將電話偽造成公安局公開的辦公電話,增加欺騙性。
接下來是深度洗腦環節,切斷聯系強化控制。部分事主因為對方能準確說出個人身份信息,對其公檢法身份信以為真。騙子隨即會要求添加事主QQ、微信或讓事主注冊小眾通聯軟件;采取視頻通話的方式,給事主出示虛假的“逮捕文書、通緝令、警官證”等材料,進一步消除事主的防備心。同時以案件涉及國家秘密為由,要求絕對保密,嚴禁向家人、朋友、公安機關透露情況。
最后是誘導轉賬環節,最終實施財產侵占。騙子以資金審查、涉案資金核驗等名義,要求事主將名下賬戶資金轉移至所謂的“安全賬戶”“監管賬戶”,部分還會引導事主下載屏幕共享軟件,控制其手機銀行賬戶轉賬,甚至掌握受害人銀行卡號、密碼后直接盜刷。
結合此類案件特點,北京警方向廣大市民群眾提示,公安機關工作人員不會通過FaceTime、虛擬號碼、境外通信軟件(如Telegram、WhatsApp等)與群眾聯系;不會通過微信、QQ等形式發送逮捕證等法律文書;不會要求市民添加QQ、微信或注冊小眾通聯軟件進行案件核查。
公安機關沒有“安全監管賬戶”,凡是要求下載陌生軟件、打開“屏幕共享”或者通過轉賬進行資金核查的,都是詐騙。
今后,廣大市民群眾若接到所謂涉嫌犯罪,手機卡、銀行卡涉案的電話,可直接撥打110報警。
若已按照陌生人要求下載遠程控制軟件并提供了手機權限,應立即卸載,更改手機銀行、微信、支付寶等支付賬戶的密碼,關閉相關支付權限;無法自主操作的,立即斷網、拔手機卡,并及時聯系銀行掛失銀行卡,避免資金損失。
編輯 楊海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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