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維護司法權威和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從2025年10月底開始,小店法院組織開展了“三晉執行利劍——并法暖冬行動”。在50天時間內,該院執行局共出動56臺次警車、114名執行干警,涉民生類案件執行完畢67件,執行到位金額227萬余元;涉小標的案件執行完畢299件,執行到位金額886萬余元。這些案件執行到位金額總計突破1000萬元。
電腦屢修陷困局
申請執行人崔某某與被執行人太原市某計算機有限公司(負責人趙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源于一起購買電腦的質量爭議。崔某某從該公司趙某處購買了一臺價值5300元的家用電腦,此后,該電腦因質量問題先后維修累計達9次。一段時間后,雙方約定,如果電腦在正常使用下再次出現故障,趙某愿為其辦理退貨或更換主機。
協議簽訂后,電腦還是出現了故障。崔某某將電腦退還,但趙某未按約返還購機款5300元。崔某某無奈訴至法院。小店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責令太原市某計算機有限公司于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返還崔某某電腦款5300元。判決生效后,該公司仍未履行,崔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小店法院開展的“三晉執行利劍——并法暖冬行動”中,承辦法官宋宇持續向被執行人施加壓力,明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將面臨的嚴重后果。被執行人起初一再推諉,但在感受到法院執行的堅定決心與有力舉措后,態度發生轉變,主動來到法院履行義務,于當日一次性支付案款12269元(含遲延履行利息等),案件得以圓滿執結。
暖冬利劍破拒執
生效法律文書擲地有聲,被執行人卻一再拖延、拒不履行,致使申請人維權之路陷入困境。正值此時,“三晉執行利劍——并法暖冬行動”成為打破僵局的關鍵之舉。
在另一起案件中,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均為企業。雙方因合同糾紛訴至法院,調解書生效后,被執行人公司未按約定履行付款義務。申請人多次溝通無果,只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劉照瑾依法向被執行人公司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責令其限期履行。然而,該公司始終消極應對、拒不配合,導致執行工作一度停滯。行動開展期間,申請人積極配合法院,主動排查線索,經過連續多日蹲守摸排,最終鎖定了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行蹤。執行干警迅速出動,同步聯系該公司實際控制人,責令其到場配合。
面對法官的反復釋法明理與履行催告,被執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實際控制人仍態度強硬,明確表示拒絕履行付款義務,并以種種理由推諉搪塞,公然對抗司法權威。為嚴厲打擊規避執行行為、維護法律尊嚴,執行法官依法當場作出強制措施決定,將二人拘傳至法院,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直至當天23時,送拘手續順利完成。
據了解,下一步小店法院將繼續開展“三晉執行利劍——并法暖冬行動”,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最大限度將勝訴當事人紙上權益兌換成真金白銀。記者 任 蕾
來源:太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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