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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城市一家紡織公司內,工人正在車間生產線上忙碌。 安富斌攝(人民視覺)
本報北京1月13日電(記者孔德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日前修訂出臺了《纖維制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絮用纖維制品通用技術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記者13日從市場監管總局召開的專題新聞發布會獲悉,《辦法》將所有生活用纖維制品全部納入監管范圍,新標準要求循環原料需明確標注,進一步推動形成公開透明、誠信規范的纖維制品市場環境。《辦法》與標準均將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纖維制品是人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消費品,主要有紡織服裝、床上用品、窗簾等,其質量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切身利益。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二級巡視員王孝霞介紹,《辦法》主要修訂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調整適用范圍。為適應產業發展和監管需要,本《辦法》將適用范圍從原有的絮用纖維制品、學生服、面料三類產品,擴大至所有生活用纖維制品和非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同時,明確一次性使用衛生用品、玻璃纖維制品、碳纖維制品等部分特殊用途的纖維制品,不適用本《辦法》。
明確纖維制品禁限用原料要求。《辦法》針對不同纖維制品品類和循環再利用原料種類,實施差異化管理,明確禁止用醫用纖維性廢棄物、使用過的殯葬用纖維制品等物質加工制作纖維制品;明確了禁止作為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填充物、鋪墊物的原料要求;明確禁止利用再加工纖維生產內衣、嬰幼兒纖維制品;明確禁止利用循環再利用化學纖維生產嬰幼兒用絮用纖維制品的填充物、鋪墊物,循環再利用的聚酯纖維除外。
嚴格纖維制品標識要求。《辦法》規定,利用循環再利用原料生產的纖維制品應當在標識中明示所用原料包括循環再利用原料,學生服、內衣、嬰幼兒纖維制品應當標注纖維成分及含量、安全類別。非生活用絮用纖維制品應當在顯著位置加注“非生活用品”耐久性標簽警示。
絮用纖維制品是纖維制品的一個種類,它是由外包裹物和內填充物組成的纖維制品,在日常生活中被廣泛使用,如棉被、棉服、羽絨服等,其內在填充物的質量品質看不見、摸不著,因此具有一定隱蔽性,是《辦法》的重點監管對象。
市場監管總局質量監督司司長王勝利介紹,為充分發揮強制性國家標準在保障產品質量安全方面的基礎性作用,確保《辦法》科學有效實施,總局同步修訂了《絮用纖維制品通用技術要求》。“新標準結合產業發展現狀和技術水平,對絮用纖維制品的關鍵性技術指標與衛生安全要求進行了全面提升,通過強化標準在產業升級中的牽引作用,倒逼生產經營主體主動對標、提質達標,筑牢產品安全的技術基準線。”王勝利說。
市場監管總局纖維監測中心主任杜躍軍表示,面對新形勢、新業態、新材料帶來的監管挑戰,監管部門將強化線上線下全渠道監測,針對電商平臺、直播營銷、社交電商等新型銷售渠道快速發展帶來的監管復雜性,加強線上線下一體化監測機制建設,及時評估纖維制品質量安全風險,推動電子商務平臺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通過《辦法》和技術標準的聯動實施,我們將逐步構建起覆蓋全面、防控精準的現代化質量安全監管體系,筑牢纖維制品質量安全防線,助力紡織產業提質升級,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質量獲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王勝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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