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國內外頒布多項國際貿易投資政策和法令,這些新規已經或即將開始生效實施,涉及進口許可、通關便利、貿易救濟、產品檢疫等多個方面。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國內
2025年12月12日,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第79號公告,決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對部分鋼鐵產品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這是中國自2009年取消鋼鐵出口許可證管理制度16年后的再次實施,標志著中國鋼材出口管理進入新階段。
1月1日起優化鋰亞硫酰氯電池進出口監管措施
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消息,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關于優化鋰亞硫酰氯電池進出口監管措施的通知》(工信部聯安全函〔2025〕335號)。自2026年1月1日起,第三類監控化學品亞硫酰氯灌裝含量不超過1千克的單個鋰亞硫酰氯電池或電池組無需辦理《監控化學品進出口核準單》和《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其他鋰亞硫酰氯電池或電池組仍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出口審批手續。
1月1日起施行《藥品生產企業出口藥品檢查和出口證明管理規定》
據國家藥監局網站,為支持藥品出口貿易,加強藥品生產企業出口藥品檢查和出口證明的管理,國家藥監局制定了《藥品生產企業出口藥品檢查和出口證明管理規定》,現予發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2月22日,商務部網站發布了對原產于歐盟的進口相關乳制品反補貼調查初裁公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的有關規定,商務部于2025年12月22日發布初裁公告,裁定歐盟公司的從價補貼率為21.9%-42.7%,并決定實施臨時反補貼措施。自2025年12月23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于歐盟的相關乳制品時,應依據本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從價補貼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臨時反補貼稅保證金。
12月17日起對歐盟豬肉相關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
商務部12月16日發布終裁公告,裁定原產于歐盟的進口相關豬肉及豬副產品存在傾銷,并決定自2025年12月17日起,對歐盟上述進口產品征收反傾銷稅,稅率為4.9%-19.8%,實施期限5年。
12月11日,海關總署發布公告2025年第243號(關于中國與新加坡原產地電子聯網升級有關事宜的公告),為進一步便利自由貿易協定項下貨物的合規通關,自2025年12月11日起,“中國—新加坡原產地電子信息交換系統”升級功能上線運行。公告自2025年12月11日起實施。
12月4日,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238號(關于進一步明確境內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企業及其運輸工具管理事項的公告),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上線轉關備案申請功能,境內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企業可以在線辦理本企業及其運輸工具備案、變更、注銷申請等相關業務。公告自2025年12月10日起施行。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03號、2022年第73號所附的法律文書格式文本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12月3日,海關總署、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2025年第237號(關于試點實施進口食藥物質分類管理措施的公告),為持續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支持食藥物質進口貿易發展,海關總署、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藥監局決定對部分食藥物質試點實施進口分類管理。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2月3日,海關總署發布公告2025年第235號(關于啟用公自用物品業務電子版單證的公告),為便利駐華外交機構、進出境人員辦理公自用物品進出境手續,以及留學回國人員辦理購買國產小汽車手續,海關總署決定啟用相關電子版單證。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已開具的紙質版上述單證仍然有效。
《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5年版)》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全文發布《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5年版)》,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2022年版鼓勵目錄同時廢止。《鼓勵目錄》是我國重要的外商投資促進政策,也是重要的外資產業和區域政策。修訂出臺新版《鼓勵目錄》,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的重要舉措。
2025年12月27日,據新華社消息,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對外貿易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發布
國家藥監局12月25日印發《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管理規定》,該規定將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5年發布的原規定同時廢止。新規明確了兩類出口銷售證明的申請條件與程序:其中,《醫療器械出口銷售證明(I)》適用于已在中國注冊或備案的醫療器械,由注冊人/備案人向所在地省級藥監部門申請,證明產品已獲準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
12月17日,海關總署發布公告2025年第249號(關于廢止洋浦保稅港區統計辦法的公告),根據工作實際,現決定廢止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09號(關于洋浦保稅港區統計辦法的公告)。洋浦保稅港區與境內區外之間進出貨物申報時,運輸方式按照“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代碼Y)申報,不再使用“海南自由貿易港”(代碼P)。本公告自海南自由貿易港封關運作之日起施行。
12月11日,海關總署發布公告2025年第246號(關于發布《出口食品微生物學檢驗通則》等117項行業標準的公告),發布《出口食品微生物學檢驗通則》等117項行業標準(目錄見附件)。《出口食品微生物學檢驗通則》(SN/T 0330—2012)等12項行業標準自新標準實施之日起廢止。本次發布的標準文本可通過中國技術性貿易措施網站(http://www.tbtsps.cn)標準欄目查閱。
新版中俄投資協定正式生效
據商務部消息,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于促進和相互保護投資的協定》12月1日正式生效實施。新版協定共20個條款,包含投資保護、投資促進、投資便利化及爭端解決等方面。相比于2006年簽署的中俄雙邊投資協定,新版協定進一步完善了投資保護條款,雙向投資的法律確定性增強;納入了投資便利化規則,雙方投資相關措施的透明度和可預見性將進一步提升;細化了爭端解決程序,為妥善解決投資爭議提供更加清晰的規則指引。
多國多種產品獲準進口
12月,根據海關總署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等多種產品獲準進口,具體進口要求點擊下劃線鏈接查看。
亞洲
印度
批準庫存過剩的發電廠出口煤炭
新華社12月13日報道,印度內閣12日批準煤炭庫存過剩的發電廠出口煤炭。此間媒體稱此舉為印度煤炭進一步出口鋪平了道路。據報道,印度內閣當天出臺的新政策規定,印度國內擁有煤炭配額的發電廠最多可出口其配額的50%,并可在集團公司間靈活調配使用煤炭。
放寬鋼鐵進口限制,延長質量控制令豁免范圍
近日,印度政府已放寬多項鋼鐵進口規定,以簡化相關流程并為小型企業提供支持。印度鋼鐵部推出了“SARAL 鋼鐵進口監測系統”,該系統將所需數據字段的數量從56個減少到了20個,并允許每年使用一個注冊號碼來登記多達100批貨物,每批貨物的上限為10噸。取消對于不在質量控制令(QCO)涵蓋范圍內的鋼種進口所需的無異議證明(NOC)的要求。對某些鋼材產品的質量控制豁免期延長五個月,對不銹鋼產品延長三個月。
日本
擬擴大對外國人購置日本不動產的申報要求
據新華社報道,日本首相高市早苗此前表示,將在“外國人政策”領域加快推進相關制度“規范化”,包括嚴格在留資格審查、研究外國人土地取得制度等。當地時間12月16日,日本政府接連釋放政策信號,提出兩項擬議中的新規,意在加強對非本地居民購置住宅房地產的監管。當天,日本財務大臣片山皋月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擬擴大對外國人購置日本不動產的申報要求。現行規定下,只要求出于“投資目的”購房的海外買家向政府提交申報;今后,政府計劃把“居住用途”的購房也一并納入申報范圍。
越南
擬減少30%行政手續以吸引外資
為成為東南亞地區更具吸引力的投資目的地,越南日前承諾減少30%的文書工作以優化營商環境,吸引更多外國公司。越南科技部副部長裴世維12月16日告訴《日經亞洲評論》,越南政府將采取具體措施優化營商環境,例如將部分商業申請的審批時間從10天縮短至5天。此外,他表示政府已明確禁止官員在可以網上辦理的情況下,要求企業提交紙質表格。
能效標簽新規2026年起分階段強制實施
近日,越南工業和貿易部發布通告,該通告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據新規,三大類產品必須加貼VNEEP(越南國家能效計劃)強制性能效標簽,涵蓋家用電器類(如空調、冰箱等)、辦公及商用設備類(如筆記本電腦、商用冷藏柜等),以及工業設備類(如配電變壓器等)。新規采取分階段實施策略。自2026年1月起,首批15類產品將被強制要求加貼能效標簽。而電磁爐、臺式電腦等產品在2026年可采用自愿標簽方式,待2027年1月起轉為強制要求。這種漸進式推進方式為企業提供了合理的過渡期,便于其在生產、測試和認證流程上做好充分準備。
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開展打擊走私、貿易欺詐和假冒商品的專項行動
據越南通訊社12月9日報道,越南政府近日頒布了第397/NQ-CP號決議,公布至2030年打擊、防止和遏制走私、貿易欺詐、假冒商品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政府行動計劃。越南將于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3月15日期間,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打擊走私、貿易欺詐和假冒商品的專項行動。
泰國
BOI簽證有重大調整
日前,BOI發布公告稱,自2026年1月1日起,通過BOI的Single Window系統申請簽證將有重大調整。公告顯示,BOI此前發布的Por.8/2568公告將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所有公司——無論是在2025年6月5日之前或之后獲得BOI證書均需依照新標準執行,在進入Single Window系統申請簽證時,BOI要求各公司提供最近一期(不超過3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憑證,包括:社保繳納申報表SPS 1-10(第1部分)及社保繳納申報表SPS 1-10(第2部分)。提交社保繳納證明后,申請者可按照此前的步驟申請簽證,否則將無法申請。需要特別注意的是,該系統支持社保辦公室的原始PDF文件,大小不超過10 MB。
上調國際離境旅客服務費至1120銖
據泰媒報道,12月3日,泰國副總理兼交通部部長皮帕作為民航委員會主席主持召開了第3/2568次會議。會上通過多項重要決議,涉及航空安全、服務標準及監管等,旨在全方位提升泰國航空產業水平。其中最受關注的決議為:原則上同意泰國機場集團(AOT)將國際航班離境旅客服務費(PSC)從每人730銖上調至1120銖,國內航班則維持130銖不變。
正式延長外籍勞工工作許可
據泰媒報道,12月2日,泰國總理府發言人西里蓬·昂沙庫吉亞提透露,泰國內閣會議已經正式批準延長老撾、緬甸與越南籍勞工在泰國的工作許可期限。這項政策由泰國勞工部提出,并依據內閣在2024年9月24日和2025年2月4日的決議執行。根據新措施,來自老撾、緬甸和越南的勞工將獲得合法居留和工作的延長期限,相關公告將由內政部和勞工部共同發布,允許原先獲準在泰居留至2026年3月31日的人員繼續合法居留和工作至2027年3月31日;另一批來自老撾與越南的勞工,原本獲準居留至2026年2月13日,也將延長至2027年2月13日。
韓國
放寬進口申報文件提交及指定海關通關地規定
近日,韓國關稅廳表示發布《進口通關事務處理相關告示》修訂案預告,此前超過“20張”時必須以紙質形式提交的進口申報附加文件,將允許以電子方式提交。此舉旨在解決企業在進口通關方面的不便,加快通關速度。同時對于“總額超過150美元”部分需強制提交相關文件的進口申報規定,也將放寬為“單項物品超過150美元”。
對華鍍鋅冷軋鋼啟動反傾銷調查
11月28日,韓國貿易委員發布公告稱,應韓國生產商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鍍鋅冷軋鋼啟動反傾銷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預計為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預計為2021年1月1日~2025年6月30日。涉案產品為厚度小于4.75毫米,涂鍍鋅、鋅鋁或鋅鋁錳的鐵、碳鋼及其他合金鋼的冷軋板材和卷材,包括瓦楞產品和涂漆、涂清漆及涂塑產品,但不包括電鍍鋅涂覆產品及退火處理制成的合金鍍鋅產品。除另行延期(最長兩個月)外,預計初裁將于三個月內作出。
印度尼西亞
1月1日起出口商外匯收入必須全部留在國內
12月8日,印尼財政部官員表示,印尼政府將修訂出口外匯收益(DHE)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自然資源出口商必須將全部外匯收入存入國有銀行,且存期至少1年,同時對其資金使用加以限制。
柬埔寨
推出進口商認證和設備型號核準在線查詢系統
2025年12月,柬埔寨技術審查委員會TRC正式上線了“經認證進口商與型式認證設備”信息的在線查詢系統。該系統的推出,使用戶、企業及其他相關方能夠更加便捷地在TRA官方網站查詢到各類電信設備的合規進口商信息以及設備型式認證狀態,從而進一步確保電信設備的法規遵循與使用安全。
約旦
發布電信設備進口新規
2025年10月16日,約旦電信監管委員會(TRC)正式發布《2025年第2號指令》,對電信及通信設備進口審批程序進行全面修訂。新規旨在優化市場準入機制,降低企業合規成本,同時確保電信設備符合國家技術標準與安全要求。
卡塔爾
對節水設備要求實施GSO法規
2025年12月,卡塔爾水電總公司與卡塔爾標準計量組織聯合宣布,自2026年2月24日起,卡塔爾將正式實施海灣標準化組織關于節水設備的技術法規。根據GSO法規要求,所有受管控的節水設備產品必須加貼GSO綠色標簽,并持有有效的GCC證書,以證明其滿足GSO水效法規的要求,方可進入卡塔爾市場。
開放工業品外觀設計與實用新型的申請
卡塔爾商業與工業部知識產權保護司已正式宣布,位于該部總部的工業產權局現已開始受理工業品外觀設計與實用新型的注冊申請。目前尚未發布關于審查的正式指南,但預計僅為形式審查。被接受的外觀設計將根據實施細則第14至第18條進行公布。保護期限為自申請日起5年,可續展2次,每次續展期限相同,最長可獲得15年的保護。
馬來西亞
發布儲能電池認證和標簽指南
近日,馬來西亞標準與工業研究院聯合投資、貿易和工業部發布《儲能電池認證和標簽指南》(第一版),旨在通過明確認證流程、合規標準及標簽要求,規范儲能電池市場秩序,保障產品質量與安全。該指南適用于鋰離子電池、鉛酸電池、鎳基電池等主流儲能電池及新興電池技術,即日起正式生效。
歐洲
歐盟
12月17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一攬子新措施,旨在加強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的有效性。根據計劃,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歐盟委員會決定從2028年起,將180種鋼鐵和鋁密集型產品納入CBAM的覆蓋范圍,包括機械、電器和專用工業設備,這可能使7000名新進口商納入該計劃的覆蓋范圍。這些下游產品中,絕大多數(94%)是工業供應鏈產品,其鋼鋁含量較高(平均79%),主要用于重型機械和專用設備,例如賤金屬支架、氣缸、工業散熱器或鑄造機械。另有少量(6%)下游產品為家用電器產品。
化學品監管執法升級
隨著歐盟對化學品監管力度的不斷升級,監管焦點已從境內生產商和進口商延伸至邊境進口環節。近日,歐洲化學品管理局執法論壇正式發布了 REF-12 聯合執法項目報告,專門針對從非歐盟/歐洲經濟區國家進口的物質、混合物和物品展開執法行動。
發布最新雙酚A管控指南
2025年12月17日歐盟發布了《關于實施(EU)2024/3190號法規的指導說明》,該指導說明本質上是對2025年1月20日生效的雙酚A(BPA)及相關特定危害分類雙酚類物質及其衍生物禁令EU2024/3190的官方釋法,內容包括:2024/3190號法規的適用范圍、其他雙酚類及雙酚衍生物、合規與測試、上市要求、過渡期限。我國是全球罐頭生產出口大國,新規將對我國輸歐罐頭企業帶來嚴峻挑戰。
正式發布玩具安全法規
2025年12月12日,歐盟在其官方公報上發布玩具安全法規,該法規于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的第20日也就是2026年1月1日生效,并將于2030年8月1日開始執行。玩具安全法規將全面取代現行的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TSD)。新法規首次將適配玩具(為身體或認知障礙兒童設計的改裝玩具)正式納入適用范圍,明確所有為14歲以下兒童設計或意圖用于玩耍的產品,無論是否具備其他附加功能,均需符合法規要求。與此同時,法規通過附件I明確界定了排除范圍,公共游樂設施、含內燃機玩具車、500片以上拼圖等21類產品不再適用本法規,避免監管資源的無效投入。
推動關鍵商品“70%歐洲制造”標準
歐盟正在醞釀一項雄心勃勃的產業政策,擬對汽車等關鍵產品設定高達70%的"歐洲制造"本地含量標準,旨在優先采購本土商品并減少對外部依賴。12月3日,據媒體最新報道,該政策將通過政府補貼和公共采購等激勵措施推動實施。這項被稱為《工業加速法》的提案預計將于12月10日公布。
對華新移動起重機發起反傾銷調查
12月1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應歐盟企業提出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新移動起重機發起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的歐盟CN編碼為ex 7308 20、ex 7308 90、ex 8426 49 00、ex 8431 41 00、ex 8431 49 20、ex 8431 49 80、ex 8705 10 00、ex 8708 29、ex 8708 50和ex 8708 99。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22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
對華苯甲酸鈉發起反傾銷調查
12月1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應歐盟企業提出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苯甲酸鈉發起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的歐盟CN編碼為2916 31 00(TARIC編碼為2916 31 00 91)。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22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
對華苯甲醇發起反傾銷調查
12月1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應歐盟企業提出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苯甲醇發起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的歐盟CN編碼為2906 21 00。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22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
對華硅錳鋼絲發起反傾銷調查
12月11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應歐盟企業提出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硅錳鋼絲發起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的歐盟CN編碼為 (ex) 7229 20 00(TARIC編碼為7229 20 00 10)。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22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
俄羅斯
強化歐亞經濟聯盟認證監管
近日,俄羅斯聯邦政府正式簽署第1669號政府令,對歐亞經濟聯盟認證市場運營規則作出重大修訂。該法令顯著擴展了俄羅斯認可局及監管機構的執法權限,允許其在俄羅斯境內暫停或撤銷由其他EAEU成員國簽發的合格證書(CoC)及符合性聲明(DoC),此舉意味著對俄出口企業將面臨更加嚴格的產品合規審查。
土耳其
KKDIK“臨時注冊”通道開啟
近日,土耳其環境、城市化和氣候變化部正式宣布,KKDIK 化學品注冊系統中的注冊模塊已正式激活,并支持提交“臨時注冊”卷宗。該模塊的上線,標志著此前發布的《關于KKDIK法規實施程序和原則》正式進入實操階段。對于廣大以土耳其為目標市場的貿易企業而言,此舉意味著合規工作已不容觀望,必須立即依據自身角色(LR或MR)明確并落實相應的合規路徑。
英國
對華臂式升降機發起雙反調查
據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消息,2025年12月19日,英國貿易救濟署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臂式升降機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涉案產品的英國海關編碼為8427101010、8427900080、8428909080、8431390090、8427101090、8428102000、8431200060、8427201910、8428108000、8431310000、8427201990、8428909020和8431390010。傾銷和補貼調查期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21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摩爾多瓦
將于2026年2月28日起接受CE標志
為與歐盟法規協調一致,摩爾多瓦共和國于2025年8月28日修訂了第235/2011號關于認證和合格評定的法律,該修訂案專門針對該法律的第31條,并引入了對某些歐盟認證產品的自動認可,并計劃于2026年2月28日生效。根據修訂后的第31條,凡經歐盟公告機構完成合格評定程序,符合歐盟指令要求且帶有CE標志及歐盟符合性聲明(DoC)的無線電設備、電氣設備和電子設備,將無需經過任何額外的國家合格評定程序即可在摩爾多瓦市場銷售。
美洲
墨西哥
農藥新規落地
墨西哥作為重要的農業生產市場,其產品監管的效率直接影響著行業發展。近日,墨西哥聯邦衛生風險防護委員會通過《聯邦官方公報》發布了一項重要的關于農藥和植物營養素管理流程的全面簡化和現代化改革協議,旨在簡化農藥、植物營養素及有毒物質的衛生審批流程,并將關鍵的審批時間減少最高可達60%。該規定將在2025年12月3日開始生效。
對華亞克力板啟動反傾銷調查
12月26日,墨西哥經濟部發布公告稱,應墨西哥生產商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亞克力板啟動反傾銷調查。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22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涉案產品的TIGIE稅號為3920.51.01和3920.59.99。公告自發布次日起生效。
巴西
延長對涉華玻璃纖維反傾銷調查期限
12月5日,巴西發展、工業、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發布公告,延長對原產于中國和埃及的玻璃纖維反傾銷調查的期限,將本案完成期限延長至自立案之日起十八個月。
對華丙烯酸丁酯發起反傾銷調查
12月1日,巴西發展、工業、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發布公告,應巴西國內企業BASF S.A于2025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的丙烯酸丁酯發起反傾銷調查。本案涉及南共市稅號2916.12.30項下的產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4月至2025年3月。公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大洋洲
澳大利亞
對我國鋁制門窗發起雙反調查
2025年11月25日,澳大利亞反傾銷委員會發布公告稱,應澳大利亞國內企業和行業協會提交的申請,對進口自中國的鋁制門窗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涉案產品的澳大利亞海關編碼為7610.10.00.12。本案的調查期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損害調查期自2021年7月1日起。
非洲
阿爾及利亞
將推出數字平臺以簡化進口程序
近日,阿爾及利亞將推出一個新的國家級數字平臺,該平臺面向從事自營進口業務的經濟商,旨在簡化手續、提高數字化水平、提升進口業務管理效率。根據阿國際貿易和出口促進部與國家數字化高級委員會之間簽署的協議,該平臺將利用國家云計算資源,由阿爾及利亞國家數據服務中心(華為公司承建)托管。
南非
對華彩涂板發起反傾銷調查
12月17日,南非國際貿易管理委員會(代表南部非洲聯盟-SACU,SACU包含國家為南非、博茨瓦納、納米比亞、萊索托及斯威士蘭5國)發布公告,應提出的申請,對進口自中國的彩涂板發起反傾銷調查。涉案產品稅號為7210.70.20、7210.70.30、7210.70.40和7210.70.90,產品為覆層、鍍層或涂層、涂漆、上漆或涂塑的寬度為600毫米或以上的鐵或非合金鋼平軋產品。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來源 :浙江貿促
無錫市貿促會 無錫國際商會
更多服務 敬請關注
微信小程序丨無錫e貿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