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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到一條女性博主的短視頻,標題就是《當家庭主婦的“自由”》,博主就是從這個議題談起:女性主義該不該捍衛女人做家庭主婦的權利。她的答案是,不該。
她的理由是,“自由選擇是一個偽命題”,因為在面臨不同選擇時,社會都會推著女性往其中一條路上走。她列舉的第二個理由是,每當有女性堅持不婚、不育、保持獨立工作或有獨立財產的任一選擇,當未來有女性想選這樣這條路時,“這條路上至少還有別人”。
她主張不要與激進女權主義割席,因為現在的女性權利,往往是由激進女權主義斗爭來的。她把女權斗爭過程形容為在上坡路上騎自行車,簡單來說就是“逆水行舟不進則退”,而當下對家務勞動并沒有在社會文化和法律上得到承認和保護,這是選擇做家庭主婦,“只是給舊的價值觀添加話語權……沒有抬高女性整體生存空間的天花板。”最后,她表示女性選擇做家庭主婦,“可以理解包容,但不會支持喝彩。因為捍衛女性做家庭主婦的權利,絕對不是當下最要緊的斗爭”。
看完這條視頻,我愈發堅定,絕對不再自詡為“男性女權主義者”,盡管我依然會在生活中尊重女性、主張平權、為一切涉嫌性別不公的現象發聲。
我日益發現,女性主義在當前語境中已經不再是一次思潮,而變成了斗爭。斗爭,便意味著有敵人,要你死我活。大多數女性主義者,卻沒有在事先厘清敵人的范疇,把男權社會、男權觀念、男性群體、男性個人混為一談,幾乎將性別作為唯一劃分敵我的標志。身份政治融入這場斗爭之后,選擇權就從一個極端滑向另一個極端。
就像這位博主所主張的,她在結尾處說“理解包容”,但開頭的引子卻是“不該捍衛女人做家庭主婦的權利”。這是一種自相矛盾的觀念,因為捍衛女性個體的任意合法權利,不是女權問題,而是更底層的人權問題。女權,只有在平權和人權的范疇內才真正有效,當部分女性主義者拒絕捍衛家庭主婦的權利,已經在言語上將這種權利排除在基本人權之外,因為任何一項基本人權都應該捍衛,包括選擇成為家庭主婦。她用理解包容來找補,卻已經把“做家庭主婦的選擇”排除合法權利的范疇,也無形中把選擇當家庭主婦的女性排除出“自己人”的范疇。也就是說,塑造出一個女權高于人權沖突的觀點,并用斗爭思維將其合理化。
從前,有激進女權將走進婚姻的女性稱之為“婚驢”,著名的papi醬也曾因孩子冠夫姓而備受攻擊。這種極端地、剝奪女性個體自由的言論,恰恰源自這類“拒絕捍衛女性當家庭主婦的權利”的觀點。
當女性解放有了標準答案,便走向了男權社會的翻版。
基于人權和平權的女性主義,本應以“鼓勵和支持”的方式,創造更多選擇。就像有女性選擇不婚不育,她們受到社會壓力的時候,我們有更多的支持和保護,讓她們免于被建構的羞恥和恐懼。其實男性也有被催婚催育的壓力,這本身不是個性別問題,而是觀念與權力問題。
當女性走入職場,保持財務獨立,我們更應該鼓勵以為榜樣,少問那些“工作與家庭如何平衡”的蠢問題,而是將她們的個體路徑變成更廣泛的方法論,為女性創造更多選擇。
女性主義本可以提示人們關注那些不經意的偏見與刻板行為。比如在家里男性可以選擇坐著小便,比如商家賣衛生巾的時候可以不用黑色包裝袋,比如不再有蕩婦羞辱,不再把月經變得不可言說。
但這不代表要通過細節展開一場“斗爭”。比如男性如果不坐著小便就成了敵人,比如商家用黑色塑料袋包裝衛生巾就被批判,比如把觀念保守的人都一桿子打成敵人。
斗爭,意味著一種“戰時狀態”,所有的議題都要為此讓路。在這位博主的價值排序中,“捍衛女性成為‘獨立女性’的權利”比“捍衛女性當家庭主婦的權利”更緊急。但是,如果把性別議題激化為斗爭,將造成對其他不平等議題的遮蔽,比如經濟、戰爭、族裔、階層等等等等。事實上,不平等議題往往是復雜且互相嵌套的,舉個例子,如今所謂男色時代,當女性成為消費主體,男性的身體是否就可以被客體化或他者化?一個握有權力的女性上位者,是否會剝削或壓迫一個底層男性?
最終,我們會發現所謂性別議題的底層,是權力造成的不平等。
男權社會的根本問題,是因為文化觀念、社會制度等造成男性主體處于權力上位。這不代表男性全體是惡的,也不能推導出男性個體都是既得利益者。
在平權過程中,癡迷于樹敵和斗爭,恰恰是部分激進女權的痼疾。真正的權力不分性別,真正的理性也無關男女。一些女性掌握權力后,瘋狂不遜于男性,用理性來推動平權的過程中,也未必要執著于性別立場。
女性運動在當下的異化,正體現在這種純化和激進中。她們排斥男性,包括像我們這種曾經自詡女性主義的男性,維舟老師如此溫和淵博的學者尚要承受抨擊。她們甚至開始排斥女性,從婚驢的蔑稱,到“不該捍衛女性成為家庭主婦的權利”主張,正如維舟老師所說,“要求組織內部的極度純化和動機的完全純良,這既難以驗證,到最后也可能適得其反”。這句話如同讖語一般,正發生在當下的女性主義群體中。
回到最初的議題:女性主義,該不該捍衛女性做家庭主婦的權利。我的答案也很明了:應該。只要她們做出這個選擇之前,沒有被威逼脅迫、沒有被強制灌輸唯一答案而不知道有其他選擇、沒有被剝奪其他選擇的權利,女性的一切選擇權利都應該被捍衛。
我終于發現,自己不該自詡為女性主義者。因為我主張在人權和理性的尺度上來審視性別議題。記得此前寫過一篇《》,用意是警惕把女性概念裹進消費主義陷阱,讓女性支付更高的經濟成本;拒絕制造新的性別風險,防止不軌男性到全女酒吧、全女民宿、全女社區施暴;更不愿以這種方式強化性別區隔和認同,制造對立。尤其核心的是,這種模式不符合經濟規律,大幅提高交易成本,也必然衰落。我以為自己足夠中立甚至偏向于女性主義立場,不料遭到不少女性的圍攻謾罵。一氣之下我寫了篇《》,厭女的字樣瞬間刺激了更多人的神經,后臺和評論區恨不得把我踏上一萬只腳。
冷靜下來想想,用“厭女者”這樣的表述的確不妥,有情緒化的問題,再此正式道歉。同時,盡管我依然會踐行自己的,但也放棄了男性女性主義者的自我認知,還是回歸人的基本權利上來,性別議題中不再預設立場和陣營。因為,我要捍衛的權利,不局限于女性或男性,因為我想活在一個家庭主婦不被批評、家庭煮夫不被嘲笑,性別不成為問題和立場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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