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今晚報)
轉自:今晚報
“租住十個月后,我們不僅3200元押金被扣留,還面臨房東超4萬元的索賠。”近日,租客周女士向津云新聞講述了她在廣東省中山市一段“令人困擾”的租房經歷。她稱,因房屋內空調漏水、門鎖老化、燈管脫落等多重問題長期得不到妥善解決而提前搬離,卻反遭房東“巨額索賠”。
據周女士介紹,她于2024年7月租下中山市一套三居室,作為手工工作室,月租1600元,另付物業費等,并支付了3200元作為兩個月押金。入住不久,她便發現房屋內設施老化問題突出。其中最令人頭疼的是一臺空調,“空調只要開就漏水,我放了個能裝50斤膠水的大桶,能接半桶漏下來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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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調漏水視頻截圖(圖源受訪人)
她稱,租住期間空調維修過兩次,但問題依舊,維修師傅第二次上門時坦言“你這個空調年紀看著都比你大,還有什么修頭呢?”但房東始終不同意更換。
此外,房屋還存在其他影響居住使用的問題。周女士回憶,客廳的老式燈管曾突然脫落,“砸到我同事的腳邊”,險些傷人;入戶門及多個房間門鎖均老化失靈,曾將員工反鎖在內;甚至一次臺風后,房門被吹損,房東也曾要求賠償。2025年4月,因一扇室內門門板裂開,周女士要求房東維修被拒,這成為她決定提前搬離的“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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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板裂開視頻截圖(圖源受訪人)
2025年5月周女士搬離后,糾紛升級。她稱,房東先是扣留了3200元押金,隨后通過起訴向其索賠地面、墻面損壞等費用,金額累計超4萬元,其中包含“三個月空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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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提交給法院的相關訴求(圖源受訪人)
周女士對此不予認可,她表示房屋本身裝修已有二十年左右的時間,所指損壞多為正常使用痕跡,“墻皮脫落、地板鼓包”是當地潮濕氣候下老房的常見問題。她愿承擔合理清潔費用,但對方訴求明顯超出合理范圍。
她透露,房東以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為由起訴她,案件已在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開庭。庭審中,雙方對賠償金額分歧較大,法官曾嘗試進行調解,目前案件尚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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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傳票(圖源受訪人)
周女士表示,若判決或調解結果能盡快了結此事,她甚至可以放棄被扣押的3200元押金。她強調,自己不愿再為此事耗費更多時間和精力,只希望盡快結束這場糾紛。
1月9日下午,津云新聞記者致電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了解此案進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案主審法官外出學習不在法院,案件目前處于待寫判決階段,因涉及當事人的隱私,具體內容只能給當事人透露。
針對周女士反映的租房糾紛問題,津云新聞記者聯系上房東張先生了解情況。據他介紹,出租的這套房屋系2006年購入,裝修由開發商完成;空調漏水問題已在2024年9月報修并處理,此后租客未再聯系他。他強調,租客在租住期間將房屋用于生產,導致地板與墻面被化工原料污染,并稱已保留出租前房屋狀況的照片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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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稱其房屋出租前后對比照片(圖源受訪人)
張先生稱,其最初提出的數萬元索賠,在訴訟調解階段已降至地板賠償1萬元、墻面修復費和房屋清潔費賠償3000元左右。另因租客提前退租未結清費用,按照合同約定扣除押金。他還提及,周女士在同小區找到了租金更低的房源,這或是其提前搬離的原因之一。
津云新聞記者 郭強 實習記者 李杭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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