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在信用中國(廣東·東莞)通報稱,深圳市金澤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南京皖之友勞務有限公司、東莞市巨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廣東金運環境建設有限公司都因擅自進行夜間施工噪聲擾民,被處以1萬元及以上罰款。
根據東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通報,2025年12月23日22:00-至22:13,深圳市金澤建筑勞務有限公司在東莞市東城火煉樹項目D05地塊工地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業,被罰1.13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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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南京皖之友勞務有限公司在常平鎮木棆村TOD城中村北地塊項目工程未經批準擅自進行夜間施工噪聲擾民,持續時間為22:00-22:20,被罰1萬元。
此外,2025年10月16日,廣東金運環境建設有限公司在常平鎮木棆村TOD城中村南地塊項目工程未經批準擅自進行夜間施工噪聲擾民,持續時間為22:00-22:30,被罰1萬元。
2025年11月28日22時,東莞市巨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長安鎮霄邊大街施工建設地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被罰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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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未按照規定取得證明,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夜間進行產生噪聲的建筑施工作業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責令暫停施工。
延伸
噪音污染投訴多,城管部門開展整治行動
近年來,噪音污染逐漸進入大眾視野,成為備受關注的問題之一。南都記者留意到,在陽光熱線問政平臺上,關于噪音污染的投訴并不少見;輸入“噪音”關鍵詞,今年以來便已有十余宗相關投訴,涉及廣場舞喧囂音樂、工地噪音污染、商鋪廣播噪音擾民等等。
據了解,針對各類高頻噪聲問題,東莞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與管理。其中,建筑施工噪聲污染防治主要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各類工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實施監督管理,指導使用低噪聲工藝和設備,監督開展噪聲自動監測等。此外,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主要由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對社會生活噪聲實施監督管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部門負責對居民住宅區共用設施設備噪聲污染防治責任實施監督管理。
近年來,針對相關噪音污染,東莞多個城管分局積極開展整治行動。其中,2025年4月,莞城城管分局對東正社區東門廣場開展廣場舞專項整治行動,有效化解了廣場舞擾民問題,實現群眾文體需求與社區環境秩序的平衡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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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城城管分局開展廣場舞專項整治行動,化解廣場舞擾民問題。
去年,針對噪音治理長期面臨“看不見、取證難、易反復”等痛點,橋頭城管分局構建了“監測-分析-處置-反饋”數據化治理閉環,即監測依托便攜及固定式檢測設備實時采數、分析處置環節量身定制方案、反饋環節以復查回訪固效,讓執法全程有“數據撐腰”。橋頭城管分局也因此有效解決了某酒吧夜間噪音擾民投訴、校前路深夜施工噪音投訴等多個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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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城管分局化解校前路一處深夜施工噪音投訴問題。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田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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